咸寧一老漢菜園種植這種植物,結果被關進了拘留所……
你知道罌粟是什麼花嗎?老百姓可以種植罌粟用藥嗎?買賣罌粟將會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公安普法特別節目——帶您了解這方面的法律知識!
普法知曉率調查
《法治熱線》主辦單位
咸寧市委法治辦
咸寧市司法局
咸寧市普法辦
咸寧市法學會
本期普法上線單位
咸寧市公安局
本期普法內容
《禁毒法》
近日,市公安局走進電台《法治熱線》,通過電台開展《禁毒法》普法宣傳。節目中,關於涉毒違法犯罪和毒品預防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解析。
左:《法治熱線》主持人 施瑤
中: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副支隊長王為
右: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民警 劉偉
案例:種植「中藥」也會被處罰?
2018年4月,我市某鄉鎮派出所在轄區巡邏時,在轄區某村村民老胡家的房屋後的菜地上發現一小片已經掛果的的植物,從果實形狀看,很像罌粟。
民警迅速請林業專家到現場進行鑒定,鑒定結果表明——老胡家種植的確實是已掛果成熟的罌粟,共有36株。民警現場馬上採取措施,迅速組織剷除,並將種植人老胡口頭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據老胡稱,因其患有嚴重的痛風,其朋友老徐稱罌粟果可以作為中藥使用,用其泡酒有鎮痛的效果,並稱藥用罌粟不違法,老胡便從老徐手上花錢購買了少量罌粟種子用於種植,準備泡酒服用。沒想到卻攤上了事兒。
老胡和老徐雙雙因違法被公安機關處罰。
問題一:老胡為了治病,買了一些罌粟花種在家中泡酒,主觀上,我們可以說,老胡是把罌粟花當成一種治病的藥材在種植,並非跟毒品扯上關係。但實際上,他的這個行為是否需要付法律責任呢?
答:需要。首先老胡的行為屬於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500株以下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1條之規定,非法種植嬰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一)種植嬰粟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三)抗拒剷除的。非法種植嬰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嬰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案例中的老胡種植的罌粟有36株,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治安拘留。
問題二:案例中提供罌粟種子的老徐也受到了處罰,法律關於這方面是如何規定的?
答:同樣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條規定了: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案例中的老徐不僅持有少量的罌粟種子,還向老胡進行兜售牟利,本案公安機關還在進一步調查中,將會根據老徐所持有、販賣的罌粟種子的數量來進行研究,如果老徐販賣的罌粟種子數量較大的,極有可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問題三:盲目相信罌粟果藥用價值而使用所帶來的危害有哪些?
答:如果老百姓把罌粟殼泡酒長期飲用,雖有一定的鎮痛效果,但長期食用容易成癮,引用過量還會引起中毒。罌粟和大麻、古柯並列為三大毒品原植物,是製取鴉片和海洛因的主要原料,長期食用易成癮、中毒,嚴重危害身體健康,長期食用添加罌粟殼的食品或者飲品,會出現發冷、虛汗、乏力、面黃肌瘦等癥狀,嚴重時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造成損害,甚至會出現內分泌失調,最終上癮,具有潛在的吸食毒品的傾向,如果對種子的買賣、植物的種植不加以禁止,會帶來極壞的影響。
《法治熱線》播出時間:
FM88.1咸寧綜合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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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施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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