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女人就不該有自己的幸福了嗎,都是自己看低了自己
文/晨夕
我嫁給老公時是初婚,老公二婚,當時也是覺得他太好了,簡直是撿了個寶,結婚十年後,我還是覺得他總體不錯的,可是最近幾年,生活條件越來越好,我們矛盾也越來越多,感覺沒法溝通,我不敢說自己沒問題,但是他和以前真的不一樣了,原來他有的那些優點很多都沒了。
我們因為感情問題離了婚,他是做著經常熬夜的工作,結婚後因為生活習慣不同經常吵架,後來改變自己去適應他的生活,最終還是沒有走到最後。然而離婚沒有一個月我卻有了孩子,輾轉難眠之間不知該如何選擇,那時也是結婚三年,為了孩子我將就和他復婚以為有了孩子一切都會好起來,可惜,更讓我傷心痛苦的是在有了孩子以後。
我用了三年的時間才走出來,當初就是接受不了,心痛得無法呼吸,也許是真愛過,也許是不甘心,苦苦堅持掙扎了三年,真的那種心痛的感覺只有親身經歷的人才會知道,三年的堅持真的感覺自己卑微到了極點。
堅持了三年沒有改變任何東西,最後無能為力的選擇離婚,離婚那天哭得昏天暗地的,明明不舍,卻又不得不離,真的那種感覺非常非常的不好,如今離婚四年了,我和女兒也有了新的開始新的生活,滿足於現在的一切!對於曾經,心中再也沒有牽掛沒有不舍,沒有恨。
每當孩子說出想爸爸,眼巴巴看著別人的爸爸的時候,心會更痛,也許傷疤一次次的被撕開又自愈就這樣循環下去,才會真正治癒吧!婚姻的不幸真正最受傷的應該是孩子。不論如何,讓孩子快樂,健康,平安的長大是我們離婚後帶著孩子的父母最重要的事了。
後來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公,當身邊的親戚朋友,一個個的都結婚了,都是幾十萬,而我只有1萬,其他一切開銷都是我們小兩口的積蓄,想想能少我們多少的奮鬥,也許時間慢慢改變了我,或許又是自己努力改變我自己,慢慢想開了,我有疼愛我的老公,有兒女,有生意,有車,有房,一切都是靠我們小兩口的雙手掙來的,我可以光明正大的花費錢買給我自己喜歡的東西,而婆婆從來不說我,這就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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