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訴格力不正當競爭索賠490萬
6月25日上午,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美的訴格力不正當競爭一案。美的公司(下稱「美的」)作為原告認為,被告格力公司(下稱「格力」)利用自己極高知名度的廣告語,「有涼感無風感」對其商品作出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虛假宣傳,造成消費者的混淆,向格力索賠490萬元,並于格力官網和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格力則反駁稱該廣告語非美的首創、獨創。雙方在法庭上激辯了近3個小時,且不同意法庭調解,法院將擇日宣判。
回顧
因一句廣告語,兩大家電企業對簿公堂
去年下半年,有消費者在京東官網上選購空調時發現,格力一款型號為「KFR-50LW/NhIbB2W」的立櫃式空調,在產品的介紹里使用了「配有72個出風格柵精緻送風有涼感無風感」這一句廣告語。
美的空調稱,在此之前,「有涼感無風感」作為美的空調舒適星系列產品所獨有的功能特點更為人熟知。2015年,美的將舒適星系列產品推出市場時,是以「有涼感無風感」作為宣傳的賣點。經過兩年多的營銷,「有涼感無風感」這一句廣告語「事實上已經成為了美的空調舒適星系列產品的標籤」。
因此,美的空調於11月10日正式向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格力空調立即停止在產品宣傳推廣中使用「有涼感無風感」廣告語,同時賠償各項經濟損失490萬元,並在格力官網和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美的空調在起訴書中指出,被告(格力)明知其空調產品不具有「有涼感無風感」的技術與功能,卻利用原告(美的)享有極高知名度的廣告語對其商品作出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虛假宣傳,不僅造成了相關消費者的誤認和混淆,而且轉移、淡化了原告依據該廣告語所享有的合法權益,獲得了本來不應該歸屬於其的競爭優勢。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被告上述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現場
廣告語「有涼感 無風感」是否為美的獨創?
案件昨日開庭,美的訴稱,自2015年起,其耗費巨資通過電視、報紙、廣播等媒體公開大力宣傳美的具備「有涼感無風感」技術的舒適星系列空調,並使「有涼感無風感」成為廣告形式的未註冊商標,起到識別不同於其他空調品牌標識的作用。
美的還認為,格力明知其空調產品不具有「有涼感無風感」的技術與功能,卻利用美的享有極高知名度的廣告語對其商品作出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虛假宣傳,不僅造成了相關消費者的誤認和混淆,而且轉移、淡化了美的依據該廣告語所享有的權益,獲得了本來不應該歸屬於其的競爭優勢。其要求格力立即停止使用「有涼感無風感」廣告語,賠償各項經濟損失490萬元,並在格力官網和《法制日報》等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去年11月10日,美的就本案正式向禪城法院提起訴訟。
被告格力辯稱,格力涉及的空調產品只在線上銷售,且在京東商城的購物流程決定了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不會出現混淆品牌的情況,不會將格力誤認為美的,也不會將美的誤認為格力。而且就格力在國內外家電行業的地位、影響、聲譽、綜合實力及自身研發的能力、核心的技術、產銷量的領先、質量的保證、人才的儲備、廣告的宣傳,格力無需藉助於國內外任何一家大小家電企業的任何一款商品,更無需實施任何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的混淆行為,來提高格力自身商品本身早已具有的強大競爭力。而且,經格力測試,就空調無風感功效檢測對比,格力臻凈爽不亞於或優於美的舒適星系列,美的訴稱格力臻凈爽不具備無風感功效無任何事實依據。
格力還認為,空調具備「有涼爽的感覺、無風吹的感覺」這一功效及「無風感」這一功效宣傳詞,非美的首創、獨創,現已是國內外家電空調行業普遍的功效概念及功效宣傳詞之一。況且,空調的「無風感」功效非美的首創,自2005年6月10起至今,國內個人或單位均申請了空調具備「無風感」功效的發明或實用用新型專利。格力早在2013年就研發無風感功效。格力空調產品本身不存在「無風感」的虛假宣傳,格力空調在國內外市場的銷售也不可能造成廣大消費者將格力空調誤認和混淆為美的空調,格力更不存在需要通過搭附美的順風車的方式,以取得市場的競爭力。
且格力的產品宣傳語中,「有涼感無風感」只是其中一部分,是針對空調舒適性功效的一個說明,並不具有突出性。
焦點
格力使用「有涼感 無風感」是否構成虛假宣傳?
合議庭聽取雙方意見後,將雙方的爭議點歸納為三個方面:1、格力使用涉案廣告語是否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2、格力發布相關廣告語「有涼感 無風感」是否屬於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搭便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1)「有涼感無風感」是否具有顯著性,是否與原告形成固有聯繫。(2)格力使用的廣告語「有涼感無風感」是否有搭便車的故意。3、若構成不正當競爭,格力相關民事責任應如何承擔。
在法庭上,雙方代理律師依次質證,並發表辯論意見。質證完畢後,美的提出補充提交三份證據。合議庭認為,鑒於美的的補充證據未能在法定舉證期限內提交,依法不予接納。
記者還留意到,在原告席後面擺放著兩台格力空調。原來,美的向法庭提出了要求現場測試格力空調,以驗證其是否構成虛假宣傳。格力認為,法庭不是實驗室,不具備測試條件,並拒絕當庭測試。而美的仍堅持當庭檢驗。經合議庭評議,認為空調的技術參數測試應交由專業機構進行,決定不在現場進行測試。
美的認為,「有涼感無風感」雖然是一種廣告行為,但是其中包含了技術參數,是客觀標準,並非主觀標準。格力相關產品不符合行業標準而宣傳「有涼感無風感」,是虛假宣傳,屬不正當競爭。而且美的為涉案廣告投入了大量宣傳,具有較高知名度,格力運用這句廣告語是故意「搭便車」。
格力強調,無風感是一種通用感受,強調的是人體感覺,並無顯著性可言,而且沒有行業統一標準,不需要任何參數,美的並無對「無風感」一詞的獨享使用權。
雙方在法庭上激辯了近3個小時,且不同意法庭調解,法院將擇日宣判。
延伸
庭審全網直播
首次引入嘉賓點評
截至當天下午4時,共超170萬人次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南方+、網易、廣州參考等平台觀看了直播。在該案中,禪城法院完整呈現標準化流程及規範化程序,讓公眾了解法院的庭審如何進行、如何充分尊重與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直播間嘉賓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太平點評道,庭審直播既是一種普法形式,也體現了公正司法,有利於我們法治國家的建設。而庭審解說則可以體現佛山的一審知識產權案件集中管轄後所開展的探索與取得的成績,以及在國家發布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佛山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背景下,各種知識產權糾紛的特點與法律防範的要點,他認為很有意義。
上述案件由禪城法院新城知識產權法庭組成合議庭審理。為了以高科技呈現庭審的良好效果,該案安排在石灣巡迴法庭第一審判庭審理。目前,巡迴法庭以科技為引領,在審判庭安裝了智能審判支持、庭審語音識別、電子卷宗隨案生成等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是「規範化、規模化、專業化、智能化、現代化」的城市人民法庭標杆。
該案審判長劉應東表示,「保護知識產權,推動創新發展」,是禪城法院新城知識產權法庭的追求。在全國首次引入法學專家與資深媒體人士解說庭審,也是禪城法院創新落實「陽光司法」、「誰執法誰普法」的新嘗試。
本版采寫:南都記者何國勁
通訊員李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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