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北京學生獲北大清華自招降分人數最多?
6月25日,清華、北大兩所高校自主招生入選名單陸續出爐,20餘省份公示了關於兩校三大類自招選拔計劃的名單。北京、上海、浙江、江蘇等省份表現「強勢」,北京共有690人次獲得兩校自招的降分認定,人數最多。
對於北京獲得北大、清華兩校自主招生降分錄取的人最多,有部分輿論認為,這既對其他省市的考生不公平,也對北京沒有獲得降分優惠的學生不公平,這意味著靠「裸考」進北大、清華更難。這其實是對自主招生的雙重誤解,不利於我國高校推進自主招生改革。北京、上海等地入圍北大清華等校的自主招生名額多,是因為在這些省市,北大清華的招生名額更多通過自主招生進行,而大學推進自主招生改革,是為了建立多元評價體系,並非是輿論理解的給學生進行「降分優惠」。我國高考改革的方向是推進招考分離,落實學校的招生自主權,在大學進行自主招生時,社會輿論要關注自主招生的公平問題,但不能不了解自主招生的實質就扣不公平的帽子,這會阻礙高校推進自主招生改革。
對北大清華自主招生的第一重誤解是,北大清華給北京學生更多自招降分優惠,這會讓其他省市學生進北大更難。實際情況是,北大和清華是在各省的招生名額中進行自主招生,這並不會擠占其他省的招生計劃。我國部分高校目前進行的自主招生,被稱為5%自主招生,所謂5%的自主招生,是拿出總招生計劃的5%,面向全國,招收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這部分是由各省考生競爭的,沒有具體名額分配,但這部分名額有限,如果總招生計劃3000人,自主招生的計劃只有5%約150人。北大和清華的自招名額遠超過總招生計劃的5%,是因為北大清華在一些發達地區,如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希望採取自主招生的方式錄取學生。即這些省市的學生進北大有兩條途徑,一是自主招生,二是統一招生,自主招生的名額有逐年增加的趨勢。還有一部分人以自主招生資格學生數來推算北大清華在京招生數,這也是不對的,因為一名學生可同時獲得多校自主招生資格,再在填報志願時選擇。
除北大清華外,復旦大學、上海交大、浙江大學等校在新高考改革中,加大力度在浙江、上海進行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改革,即根據學生的高考成績、大學面試考察成績、中學綜合素養進行綜合評價、錄取。在上海,通過自主招生、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方式進復旦和上海交大的學生,已佔到兩校在上海總招生名額的90%。在浙江,北大清華也加入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改革,浙江省內已有50所高校9000個招生名額實行綜合素質評價錄取。而之所以推進自主招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是因為用單一的分數評價學生,導致基礎教育存在嚴重的唯分數論、應試導向。推進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和綜合素質評價,建立多元評價體系,才能促進中學關注學生個性、興趣、創新創造能力培養。
但是,我國社會輿論,包括不少學生、家長對自主招生、綜合素質評價錄取的理解,都是「降分優惠」,這是對自主招生的第二重誤解。自主招生是根據學生的統一高考成績、學科特長、創新潛能、中學學業水平、大學面試考察來評價、錄取學生,是在考試分數之外,引入其他的評價指標。出現把多元評價,理解為降分優惠的問題,是因為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最終獲得的是一定的降分錄取優惠。這是目前自主招生以及綜合素質評價的問題所在,導致有的學生和家長還是以功利的態度對待自主招生、綜合素質評價,比如,去買論文、專利,以獲得自主招生機會,對於這種弄虛作假行為,教育部已經明確要求各高校加大自主招生審查力度,把弄虛作假的行為視為高考作弊處理。而要消除社會輿論和學生、家長「自主招生是降分優惠」的誤解,需要進一步推進自主招生和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改革。
我國當前的自主招生、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是和統一高考相嫁接的。通過高校認定、測試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只是獲得一定的錄取優惠(達到重點線即可錄取或者低於本校在當地的高考錄取分數10~60分的錄取優惠),所有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將填報志願,最終只能拿到一所大學錄取通知書。這很自然地會讓大家把參加自主招生理解為獲得降分優惠,進而也令沒有獲得降分優惠的學生產生不公平感,質疑自主招生是不是有潛規則、貓膩。
我國內地高校有必要借鑒香港地區高校和部分國外大學利用我國高考成績,進行自主招生的方式。在高考成績公布後,由大學自主提出申請成績要求,達到成績要求的可同時申請多所學校,大學獨立進行評價、錄取,一名考生可以同時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再做選擇。這樣的自主招生,既充分落實學校自主招權,又擴大學生選擇權,按照這一模式,就不會存在自主招生是降分的認識。我國香港地區的香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都採取這種方式,但沒有輿論說是降分錄取。這種自主招生方式,先可在部分省市實施,如果運作成熟,就完全可以推向全國,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基礎之上的大學自主招生,屆時大學招生將不再實行分省計劃錄取,學生參加高考也無戶籍限制,而是自由高考,大學結合考生的統一測試成績、中學學業成績,以及特長、地區教育因素、家庭教育因素等全面考察學生進行錄取。這是更高層次、更大程度的高考公平。
對於這樣的招生模式,輿論自然又會質疑不公平,懷疑會堵死農村學生、寒門子弟的升學路。其實不然,首先,統一測試會保障基本公平,這樣的招生不是不要統一考試,而是繼續統一考試,只是轉變統一測試的功能,比如北大提出660分(總分750)以上可以申請北大,沒有達到660分就不能申請,而660的分數要求保障基本公平。其次,學生和學校的雙向選擇,會讓大學重視質量和聲譽,因為一名學生可以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再選擇大學,因此,大學會感受到很大的競爭壓力,不像現在,即便一名學生可獲得多校自主招生資格,但只能獲得一張錄取通知書,大學還是沒有被選擇的壓力。在世界一流大學,為樹立學校招生的公信力,大學都有獨立的招生委員會進行招生,不受學校行政干預,這也是現代大學制度的一部分,我國當前正在推進建設現代大學制度,不能擔心高校可能出自主招生問題而拒絕改革,而應該推進學校辦學制度改革,以深入推進自主招生。
最為重要的是,實行統一考試基礎之上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將不再實行分省按計劃錄取,徹底解決高考按戶籍報考、錄取的積弊。而且,在自主招生中,大學其實有更靈活的機制,來給貧困生、農村學生更多機會,包括設立專項計劃,以及把地區教育因素、家庭教育因素納入學生評價。這種評價也非對農村生、貧困生降分,而是對其進行過程性、綜合評價,一名來自貧困地區、貧困家庭的學生,能取得和城市學生差不多的學業成績,已足以說明其優秀,而不像現在的按單一分數標準錄取,只看最終成績,這貌似公平,但卻對教育起點低、教育質量差的地區的學生不公平。說到底,目前錄取制度下的公平,只是脆弱的公平,只有全面推進自主招生改革,才能既扭轉基礎教育的應試傾向,又擴大高考公平。這需要全社會對此有清晰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