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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地球生命毀滅了,地球物種還能不能進化成人類?

在微生物研究中,用放射物質照射、化學物質選擇,就能逐漸培育出在某方面適應能力特彆強的微生物種類。雖然它們仍未脫離原有的生物群體,成為一種完全全新的生物,但也證實了外界因素對物種的選擇,生物只能被動的去適應外界變化。

從大量的解剖學證據、化石證據中,找到了一些現代人類祖先的「化石」,它們也是由更為古老的物種進化來的。如果小行星撞擊地球的時候,地球上只剩下簡單的單細胞生物,那麼人類祖先的祖先那樣的大型生物,也是不存在的。

單細胞要是重新進化為大型生物可能又會經曆數十億年,期間環境的變化與歷史上地球的環境變化並不相同,造成的結果是對物種的進化選擇也不同,不會再出現人類祖先,也就不會再出現人類。

可以直白地說,生命毀滅之後,生命絕不會再從單細胞動物進化成人。

一是,自5.41億年前發展至6500萬年前,共發生了六次生物大滅絕事件,而且每一次生物大滅絕事件,並沒有造成生命的全部絕滅,反而導致新物種爆髮式蓬勃,比如6500萬年前,發生的最著名的白堊紀末期生物集群大滅絕事件,導致天空的翼龍、海洋里的滄龍、陸地上的恐龍,以及古鳥類等全部滅絕,但卻為現代的鳥類、哺乳動物,乃至靈長類的極度繁盛,爆炸式多樣化蓬勃發展創造了機遇。

二是,35億年生命進化的總體趨勢是由簡單到複製,由低級到高級,由最初的原核細胞進化成真核細胞,由單細胞進化出多細胞,由無脊椎動物進化出脊椎動物,由變溫動物進化出恆溫動物,由魚鰭進化出四足,由光滑的皮膚進化出長毛的皮膚,由生活在水裡到陸地,再到空中。

三是,根據分子生物學和遺傳學研究,生物的進化是自然選擇作用下,基因適應性變異或突變的過程,而基因變異或突變,又是隨機的,沒有方向性或目的性,所以說,生物的進化不總是有低級到高級,由簡單到複雜,生物進化是自然選擇下的適應,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哺乳類,以及我們人類,都是偶然的,更無規律可言。

假如生命再從單細胞動物開始進化,最終出現的不一定是人類,也不一定會出現在地球上生活1.7億年的恐龍,以及在哺乳動物時代,稱王動物界的劍齒虎。

所以,生命的進化,一切都處於不確定狀態,進化的軌跡不能預測,進化的方向無法指明,進化的目的不得而知。而進化的現象全由自然選擇所掌控,進化的原因是生命的基因發生隨機性突變。不僅不會進化為人類,也不會進化為很多曾經存在過的物種。進化並沒有目的,只是外界因素造成基因突變的累積結果,環境會選擇出某些適應生活於其中的物種。

PS:未經同意不得轉載(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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