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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日當天,毒販庭審中逃跑,曾因搶劫獲刑13年

文 莫大

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在江蘇南通,一名毒販卻在庭審中逃跑。

毒販名為馬廷江,33歲。從2016年夏至2017年11月,馬廷江販賣了37.5克的甲基苯丙胺,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冰毒。

馬廷江團伙共有三人,其餘兩人,蔡俞和朱育華,分別販賣冰毒42.5克,35.9克。第一次庭審時,蔡俞說,自己父母年紀大了,還有孩子要撫養,前妻又得了絕症,所以自己才鋌而走險去販賣毒品,表露了悔過之意。

第一次庭審是在今年4月27日,當時的審理一切如常。

兩個月後,三名嫌犯再次被押解至南通開發區法院。按照正常的流程,他們將在這裡接受一審宣判。

但就在開庭前,大約上午十點,馬廷江提出想上廁所。法警還未允許,馬廷江便突然衝出法庭,從二樓跳窗逃跑。

逃跑時,他穿著黑色T恤和黑色長褲,戴著手銬,兩手捏在一起,逃跑過程中,有人與其擦肩而過,那人沒有發現異常。因為沒戴腳鐐,馬廷江發足狂奔,向城外逃去。等到法警追去,馬廷江已不見蹤影。

事實上,早在2005年,馬廷江便遭牢獄之災。那時他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因為入獄期間表現良好,馬廷江獲得減刑,2014年5月,刑滿釋放。也就是說,出獄後最多兩年,馬廷江便干起了販賣冰毒的勾當。

讓嫌犯在眾目睽睽下逃跑,不得不說這是當地法院管理上的漏洞和失誤。根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規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審判警務保障規則》等規定,法院審理嫌犯過程中,一名被告人至少需要兩名法警在側押解。如果是重大案件的被告人,則至少需要三名法警。

另外,法警在押解前還需檢查警具和槍械,提前規劃好警力部署,如遇突發情況如何處理等環節,以保萬無一失。

馬廷江究竟如何在法警的包圍下逃脫,具體的細節目前還不得而知。但一些網上流傳的信息,比如嫌犯曾是退役武警,精通格鬥、逃跑時打傷武警等確是不屬實的。

據報道,馬廷江最後消失的地方是張芝山,極有可能向通州方向逃竄。南通警方已經在蘇通大橋和各個主要出市通道布控設卡,圍捕嫌犯。懸賞通告已經發出,舉報線索者獎勵5000,直接抓獲的獎勵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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