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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南康三男子因賭博欠下巨債,綁架他人索要300萬贖金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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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2017年10月下旬,刁某、申某因賭博欠下大額債務萌生綁架張亮(化名)勒索錢財的想法,由刁某、申某邀請劉某參與綁架,劉某同意後並與申某一起購買了相關作案工具。

2017年11月9日22時許,刁某、申某、劉某根據事先商議好的步驟,在張亮必經路段對其實施了綁架。三人對張亮進行毆打併索要300萬元贖金,實施綁架後,三人在大余縣等待其親友籌集贖金。

2017年11月10日19時許,申某、劉某在約定地點收取了贖金300萬元,隨後申某、劉某在南康區某地將張亮釋放。該300萬元贖金由刁某、申某、劉某私分,用於還債、購買黃金飾品等。

難逃法網

2017年11月11日19時30分許,刁某、申某、劉某在逃至江西省泰和縣時被當地警方抓獲。

經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被告人刁某、申某、劉某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該院以綁架罪對三人提起公訴,經法院開庭審理,依法分別判處刁某、申某、劉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一年三個月、十一年,並各處罰金5萬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溫馨提醒

如遇到被綁架、拐賣等情況,一定要保持頭腦清醒冷靜,牢記求生信念,保持良好的體力,仔細觀察,熟記歹徒的相貌、口音等重要特徵,熟悉周圍環境,觀察可能的逃跑路線,等待時機。

巧妙的與綁匪周旋,穩定歹徒情緒。比如說:"家裡一定會籌好錢來贖我的!"等等,盡量爭取存活機會,勿以語言或動作激怒綁匪。如歹徒手中有兇器,應巧妙周旋促其放下。伺機留下各種求救訊號,如手勢、私人物品和字條等。

一旦發現有逃離線會,要當機立斷,並在離開後迅速報警。

又是一起因賭博引發的犯罪案件。賭博,真乃萬惡之源,希望大家要自律,控制貪慾,千萬不要染上賭博這種惡習,否則將從此踏上不歸路!

審核/文稿/美編:贛州南康檢察新媒體工作室

微信公眾號:贛州南康檢察(jxnkjcy)

部分圖片源於網路

微博號:正義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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