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0年前後蒙麗關係轉折補論 ——以高麗《與張學士書》為線索
原標題:1260年前後蒙麗關係轉折補論 ——以高麗《與張學士書》為線索
1260年前後蒙麗關係轉折補論
——以高麗《與張學士書》為線索
李春圓撰
摘 要
高麗史料《與張學士書》提供了觀察蒙麗關係轉折的新視角。1259年出使蒙古的高麗世子王倎之所以在蒙哥遽逝後選擇忽必烈,緣於他在使行途中與漢地親忽必烈人士的接觸。他能夠以「東藩」身份回國繼位,是漢地出身的蒙廷儒臣積極推動的結果。1260年王僖出使蒙古的成功,才是蒙麗關係轉折的真正節點,依靠蒙廷儒臣的居中斡旋,不僅「出陸」矛盾暫時化解,而且蒙古進一步明確了各項懷柔政策。儒臣為蒙麗新關係注入了中原傳統封貢體制的元素,但忽必烈主要還是在蒙古帝國「舊」框架內理解高麗的「東藩」地位。
關鍵詞:蒙麗關係 金坵 蒙廷儒臣 封貢體制
序 言
中原王朝與朝鮮半島政權之間,以7世紀後期唐朝接受新羅統一朝鮮半島、新羅承認唐朝中心的天下秩序為契機,建立起了成熟的以冊封、朝貢為基本內容的國際關係。這一封貢體制不僅在前期的北宋與高麗之間得到延續,而且被先後取得東北亞國際政治主導地位的遼、金等非漢族政權接受,作為其構建對麗關係的依據。但是,十三世紀蒙古政權的興起使這一體制遭遇了嚴重危機。1218年(蒙古太祖十三年、高麗高宗五年)蒙麗結成所謂「兄弟」盟約後,蒙古以草原傳統的「投拜」及相關「六事」(派質子、助軍隊、輸糧秣、設驛站、籍戶口、置達魯花赤)要求高麗,這與高麗希望延續的封貢體制有根本性的矛盾,其結果是蒙古對高麗長達四十年的軍事侵略。
這種狀況在1260年(中統元年、高麗元宗元年)忽必烈即位前後發生了重要的變化,不僅蒙麗關係的基調從戰爭對抗轉向政治交涉,而且更具歷史意義的是,蒙古處理高麗問題的理念和政策中都重新引入了封貢體制的元素,因此蒙(元)麗關係儘管被納入了蒙古帝國的框架內,但並未與唐宋以來的中原傳統徹底絕緣,這成為明初封貢體制重建的重要基礎。這一歷史性轉折的存在已為前行研究所充分證實,但對其背後的歷史因緣,或者說轉折是「如何得以發生的」這一問題,目前學界尚沒有深入研究,表現之一就是在歷史敘述上將蒙古的對麗新政基本上視同為忽必烈的個人態度,從而將封貢元素的引入歸因於忽必烈個人思想上親近「漢法」,以及他與高麗國王之間的私人關係等。
然而如果考慮到在高麗之前還沒有任何政權與蒙古建立過具有封貢性質的雙邊關係,因此忽必烈也沒有這一方面的實際經驗,那麼他是如何接觸到並願意採行那些與其父兄時代迥然有異的政策,就是值得進一步探討的了。不難想見,即使是作為最高權力者的大汗也不可能僅憑私意決定一切內外事務,那麼忽必烈掌權後蒙古對麗政策中濃厚的封貢色彩,究竟是緣自忽必烈主觀意識上對「漢法」的認同,還是他在建構以自身為核心的權力結構體時納入了「漢法」元素,從而受到其影響呢?筆者認為應當是後者,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合理地解釋學者們已經注意到的蒙元對麗政策中的矛盾與反覆。在蒙麗關係史的研究中,蒙古政權作為「結構體」的一面目前似未能得到充分的關注,因而相關敘事多呈現出「單線」特徵,即蒙麗關係中的「蒙古」基本上或者作為單一體、或者以忽必烈為代表而出現,其他歷史角色的作用被很大程度地隱沒了。導致這一現象的要因之一應該是受到作為主要史料的《高麗史》和《元史》的敘事模式的影響,這些紀傳體史書的「本紀/世家」在絕大多數時候都默認以「王朝/君主」為其敘事主語。因此從包括高麗文集在內的其他角度的史料出發,擺脫以「王朝/君主」為主語的單線敘事模式,重建結構化、立體化的歷史情節,也許是必要而可行的。
如所周知,忽必烈是第一個廣泛延聘、重用漢地儒士的蒙古君主,這些儒臣是忽必烈身邊「漢法」的主要載體。在高麗後期文臣金坵的《止浦集》中,收錄有一封金坵代高麗元宗王倎所作的《與張學士書》,把忽必烈幕下的儒臣和高麗元宗王倎、以及1260年前後的蒙麗交涉直接聯繫起來,為思考轉折點上的蒙麗關係提供了新的切入點。本文就以這封書信為線索,結合王惲的《中堂事記》等其他史料,探討其中涉及的王倎使蒙、「出陸」交涉以及蒙廷儒臣的作用等問題,並就研究蒙麗關係的視角和方法提出一些意見。
一、金坵《與張學士書》
金坵(1211—1278),初名百鎰,字次山,自號知止,人稱止浦先生,高麗扶寧縣(今屬韓國扶安郡)人,通經史、善詩文,高麗高宗朝進士,元宗時累官至中書侍郞平章事,與修高麗神宗、熙宗、康宗三朝實錄,是高麗末期的重要文臣,曾於窩闊台時期以書狀官身份從使蒙古。元宗王倎即位後,金坵因為有使蒙經驗且善草外交文書而得到重用,留下了數十篇涉蒙的表文,是研究前期蒙麗關係史的重要材料。
現存《止浦集》是金坵十八代孫金東灝輯佚而成的,於1801年(嘉慶六年、朝鮮純祖元年)首次刊行。文集共三卷附錄一卷,卷一為詩,卷二為應制教冊、表箋,卷三為啟、疏、書、碑銘等,附錄收錄十六世孫金弘哲編纂的金坵年譜和神道碑文。《與張學士書》收錄於《止浦集》卷三,先轉引全文如下:
孟炎,伏想台侯,起居千福,瞻企瞻企。
閣下以瑞世之才,遭遇聖明,陶鎔品彚,粉澤典謨,聲文章之鼓,使天下聾聵,如去耵聹,忽聞雷霆。此千載一時偃武修文之際也,海外之引頸於閣下者,其啻若鳳凰景星之一出耶。昔漢高祖得天下於馬上,雖威詟伏諸夏,而禮文作之闕如也。及乎叔孫通制朝儀、興儒教,然後天下咸知大漢之貴也。閣下之功業,與叔孫通豈可同年語哉!
前次親朝,伏蒙閣下多般庇護,以吾情實,委悉敷奏。由是皇帝特示恩慈,館我以華邸,慰我以雅樂,至於讒說一皆禁沮,敕許送還,賜之駿馬寶鞍,以侈其寵。感荷之至,言所未竟也。還國以來,但增遐祝。
比承荊郎中奉傳詔旨云:完復舊疆,永為東藩;又云:島嶼殘民,窮兵極討,殆非本心。又蒙詔旨云:出陸農桑,以阜殘民;壓境留軍,已敕班師;逃虜人等,放令歸國。宣諭如此霈以好生之德者,豈閣下推誠佐理導宣恩宥之所致也。
所以三韓百姓悉深感戴,有望於更生,一依詔旨,已於古京營葺出居。但古京之荒廢垂三十年,殿宇家戶,須芟刈草木而新之,故不可立就,諒為蕭條。其比來諸官之見,將謂何以往奏耶。徒增閔望耳。伏望閣下,的知情實,益軫矜慈,使小邦永永供職。
這封信是金坵代高麗元宗王倎所作,因此行文所用的「親朝」、「還國」、「奉傳詔旨」等語,都是高麗國王的口吻。除起首問候語外,整封信的內容大致可以分為四段,第一段表彰「張學士」在當世的功業超越西漢叔孫通,由此可知收信人是一位進入蒙古朝廷核心圈的漢人儒臣。在現存文獻中符合這一條件的有張易、張文謙兩人,他們都是忽必烈心腹謀士劉秉忠的同窗密友,先後經劉推薦為「王府書記」,也就是忽必烈身邊管文書的必闍赤。1260年(中統元年、高麗高宗元年)立中書省,張文謙為中書左丞,後以本職行大名彰德等路宣撫司事,次年還朝仍為左丞。張易就是《元史·宰相表》中的「張啟元」,1260年立省時張易為參知政事,次年進中書右丞。
雖然筆者尚未發現可以確證「張學士」身份的材料,但有線索提示他更可能是張易。如下文所述,王倎是1259年閏十一月初十前後在河南汴梁拜見了從江漢伐宋前線北返的忽必烈。此前張易、張文謙都曾隨忽必烈南下出征,但閏十一月初二日「世祖北還,道遣張文謙與[商]挺計事。挺曰:『軍中當嚴符信,以防奸詐。』文謙急追及言之。世祖大悟,罵曰:『無一人為我言此,非商孟卿幾敗大計。』速遣使至軍立約。未幾,阿里不哥之使至軍中,執而斬之。」又,忽必烈北返時「遣張文謙還諭諸將曰:『遲六日,當去鄂退保滸黃洲。』命文謙發降民二萬北歸」,並將其安置於懷孟路。前後記載雖不盡相同,但可以肯定忽必烈北返之初張文謙並未隨行,而是留後負責處理其他事務,那麼王倎在汴梁首先遇到的就應該是張易。加之張易在忽必烈幕府中的地位更高,王倎給他寫信似乎更合情理。
書信的第二、三段分別對元宗入蒙朝覲(「親朝」)期間和回國之後張學士促成蒙古對麗友好表示感謝,第四段就高麗暫緩返回「古京」(即高麗開京,今朝鮮開城)一事請求張學士協助,這些下文將詳細討論,這裡先根據信中所引的蒙古詔書,指出這封書信的寫作時間。對比《高麗史》相關內容,不難發現信中所引文字出自兩道詔旨。一道是1260年四月初九日由蒙古使臣荊節入麗傳達,詔文中有:「完復舊疆、安爾田疇,……重念島嶼殘民,久罹塗炭,窮兵極討,殆非本心」等語。第二道在同年四月二十四日由蒙古使臣其多大傳達,詔文有 「出水就陸……更當勸課農桑,以阜殘民……若留軍壓境,不無騷動,已敕將帥,即日班師……自言約之後,逃虜人等,放令還國」等語。《與張學士書》只是對字句稍有刪節。
由於其多大出使高麗的主要任務是傳達忽必烈即位的消息,因此五天之後的四月二十九日,高麗派永安公王僖「如蒙古賀即位」。使團在賀表之外又向忽必烈遞呈了《陳情表》,表示「古京是三十年之久荒,力勤芟凈;新構非一二日之遽就,誠愧蕭條。其往來諸官之歸奏如何?每思念此事而憂心罔極,誠懇危迫,神明證知」,目的也是就高麗王廷暫時不能離開江華島返回開京一事爭取忽必烈的諒解。《與張學士書》應該是與這份陳情表一道由王僖使團帶往了開平。
二、王倎的使蒙與還國
「親朝」,即投附武裝或政權的首領親自入覲大汗,是蒙古人對投降者的一項基本要求,自窩闊台開始蒙古就不斷要求高麗國王親朝,後者在多年抵抗之後不得已於1258年(蒙古憲宗八年、高麗高宗四十五年)同意派世子王倎朝覲。這次出使是蒙麗關係轉折的一個重要契機,其中頗有一些待發之覆。學者已經揭明的使行過程大概如下:1259年四月王倎從高麗江華島出發,當時蒙哥正在四川伐宋前線,因此使團一路行抵陝西六盤山。此時蒙哥去世的消息傳來,王倎於是轉道河南汴梁拜見忽必烈,適逢高麗國內高宗去世,忽必烈遂以兵送之回國繼承王位。
對這個看似「自然」的過程有必要進一步問的是,在蒙哥剛剛去世、忽必烈與阿里不哥爭汗形勢尚不明朗時,高麗使團為什麼會迅速而堅決地轉向忽必烈?這不會僅僅是一種偶然,而是因為使團在此前已與華北各地的親忽必烈人士之間有了較為密切的接觸。史料記載顯示,在王倎拜見忽必烈之前,高麗使團先後途徑了燕京、潼關、京兆、六盤山等地,主要行程都在忽必烈負責「鎮守」的華北漢地。作為忽必烈幕府核心儒臣之一,郝經在一首詩中生動地描寫了高麗使團看到被擄的高麗人在燕京人市販售,「掩面過市眾皆哭,哭聲痛入燕人耳」,說明他對使團在燕的情況頗為熟悉,至少其周圍應當有人接觸過使團。在京兆時,一位「守土者」帶王倎到華清宮溫泉沐浴,後者表示此乃唐明皇沐浴之所,他身為人臣不敢僭越,「聞者嘆其知禮」。京兆是忽必烈封地,這位「守土者」自然是親忽必烈的,而熟悉華清典故又能作出「知禮」評價的應該也是漢地的儒士。
王倎是行進到京兆附近的六盤山時得知蒙哥去世的。關於這一地區姚燧在1302年(大德六年)寫過這樣一段話:
其地介乎涼隴羌渾之交,時平則列置蓋牧攻駒而蕃息之,有警則命將出御,無有常制,四海無所為而至者。惟世祖淵龍之加兵大理也,既嘗禡牙於茲,及平而歸,又飲至焉。最其駐蹕,三易寒暑。夫既久此,必遺澤餘波深浹他邦,而王父子再世受之。
憲宗時,忽必烈征大理之前「駐軍六盤山」,還軍之後又駐蹕於此。所謂「王父子再世受之」指1272年(至元九年)忽必烈封皇子忙哥剌為安西王,「賜京兆為分地,駐兵六盤山」。按姚燧所說,忽必烈先「以淵龍所國」封安西王,接著「易府在長安者為安西、六盤者為開成,皆聽為宮邸用。」對安西王來說,開成「仍視上都,號為上路」。當蒙哥去世時,耶律楚材之子耶律鑄正在六盤山,「會有變,扈從者皆從之,唯公(耶律鑄)棄其妻子,挺身逃歸,上(忽必烈)大喜」。可以說,六盤山即使不是忽必烈的分地,也會因靠近京兆而受到影響,有著如耶律鑄那樣親忽必烈的力量,這應該也是推動高麗使團轉向忽必烈的重要原因。
王倎伴隨忽必烈的時間並不長。忽必烈是1259年閏十一月初二從江漢伐宋前線啟程北上,同月二十日抵達燕京。以路程推算,王倎應該在初十日前後於汴梁附近見到忽必烈,並隨同北上燕京。此時高麗高宗去世的消息傳來,「(蒙古)乃命達魯花赤束里大等護其行歸國。」返程的日期《元史》兩處記載都繫於1260年三月,《高麗史》則繫於二月二十四日,陳得芝先生已證明其皆誤。據《高麗史》記載,王倎入麗後曾在西京(今朝鮮平壤)滯留「八九日」,三月十七日抵達開京,二十日至江華島。如果上述日期可信,設想王倎在途一個多月,加上在西京的滯留時間,那麼他從燕京啟程的日子就不能晚於二月初。從1259年閏十一月初十到次年二月初,前後通算只有不到三個月。
這樣短暫的接觸談不上建立太深的私人感情,只是王倎幸運地趕上一個關鍵性歷史時刻。經過五十多年戰爭屠戮,劫後餘生的華北儒士們終於找到一位願意諮詢、採納其意見的忽必烈,對於以漢法教化這位「主上」、輔之登基,藉以開太平之世,這些人有著非常強烈的使命感,朝野之間如劉秉忠、張德輝、許衡等紛紛進言獻策。如今蒙哥去世,忽必烈積極與阿里不哥爭奪汗位,「遺士」們的事業眼見將有重大進展,可謂令人鼓舞。對於當時中原這樣一種「營緝鳩贊、締和圖安」的政治氣氛,使團大概深有體會,所以王倎回國後在《與張學士書》中說當時乃「千載一時偃武修文之際」,想必能在蒙廷儒臣們心中激起共鳴。
郝經曾經表示,「不在於耀武萬里之外,而可以文致太平,豈惟生民之幸,天下可一而社稷之福也」,能夠說服忽必烈和平解決高麗問題是再好不過的,儒士們因此積極推動忽必烈送王倎還國。據《高麗史》記載,王倎拜見忽必烈之後趙良弼進言:
「高麗……前歲世子倎來朝,適鑾輿西征,留滯者二年矣。供張踈薄,無以懷輯其心,一旦得歸,將不復來。宜厚其館穀,待以藩王之禮。今聞其父已死,誠能立倎為王,遣送還國,必感恩戴德,願修臣職。是不勞一卒而得一國也。」陜西宣撫使廉希憲亦言之。皇弟然之,即日改館,顧遇有加。
引文提到廉希憲「亦言之」,《元史》中有記載,意思大同小異。值得注意的是,不僅蒙哥不重視王倎,忽必烈最初也沒有意識到王倎的價值,以致於「供張踈薄」。經過一批心腹儒臣的共同建議,才「即日改館,顧遇有加」,即《與張學士書》所謂「特示恩慈,館我以華邸,慰我以雅樂」。此外《與張學士書》還表示,王倎最終能夠被「敕許送還」有賴於張學士「以吾情實,委悉敷奏」,看來高麗使團主要是以張學士等儒臣為中介才得以和忽必烈展開交流。從這一角度來看,王倎的還國與其說是忽必烈本人有對麗議和的強烈願望,毋寧說他主要地採納了儒士謀臣們所建議的高麗政策。
《與張學士書》還提到「親朝」期間有賴張學士的庇護,「讒說一皆禁沮」。《高麗史》記載1259年十一月王倎隨從李世材歸國報告,使團在燕京時,先已投降蒙古的高麗人洪福源之子向蒙廷控告:「高麗出降非真也。」1260年正月十日,高麗「白州蘇復別監金守磾與別將於琔投於也速達,訴曰:高麗復都舊京非實也。也速達信之。」到1261年,高麗使者田文胤還對忽必烈說「陛下憐我國王恩至渥也,然讒間者多,願陛下勿信」。顯然,蒙古一側仍然存在許多敵視王倎、堅持武力征服的意見,而在忽必烈面前反駁這些意見的主要也是其幕下的「張學士」等儒臣。
三、「出陸」問題與王僖使團
蒙麗關係並沒有隨王倎的還國而立即轉向平穩,兩國之間依然存在著主要圍繞「出陸」問題的緊張。緩和蒙古在這一方面的壓力是1260年四月永安公王僖出使的首要外交任務,也是高麗《與張學士書》的主要關切所在。1232年(蒙古太宗四年、高麗高宗十九年)高麗將王廷從開京遷入江華島,利用蒙古人不習海戰的弱點與之長期對抗,從此「出陸」成為蒙麗交涉的一項重要議題,1233年窩闊台詔數高麗「五罪」就包括「竄諸海島」。1260年王倎還國之後,「出陸」問題又具有了與此前不同的意義。
如前所述,自1218年以後的四十年中,蒙古所要求的「投拜」和高麗希望保持的封貢體制之間存在根本性的分歧。具體到「出陸」之事,「自遷都後,蒙古督令出陸,縱兵侵掠」,因此高麗的首要訴求是蒙古退軍。1253年(蒙古憲宗三年、高麗高宗四十年)十一月高麗致書蒙古軍帥也窟,表示蒙古若不退兵,「安得保其無患,復都舊京耶?」1258年十二月高麗決定世子朝覲,為此派使者朴希實等先期向蒙哥通報並「請達魯花赤」,但同時又表示「即欲出水就陸以聽上國之命,而天兵壓境,譬之穴鼠為貓所守,不敢出耳。」但是蒙哥在退軍問題上態度甚為強硬,1259年三月朴希實「謁帝於陝州,……具陳表意,仍奏請罷西京、義州屯兵」,蒙哥是這樣答覆的:
爾等既欲與我同心,何憚我兵駐爾境。且西京以外嘗為我兵駐處,爾國若速出島,第勿令侵擾耳。世子之行,不出爾國,則可與俱還。如入吾地,其以單騎來朝。
在蒙哥看來,願意「投拜」就不能拒絕蒙古駐軍,否則即便世子來朝也沒有意義。可以說,至少到這個時候戰和仍是首要議題,「出陸」後的政治安排既未談妥,出陸與否只能是第二位的。
但就在王倎出使期間,蒙哥的去世為事情帶來了轉機。忽必烈掌握了漢地大權並得到蒙古東道諸王的支持,出於各種原因,這位新統治者願意作一些讓步,和平地解決高麗問題。他送王倎回國繼承王位,承諾只要高麗「永為東藩」就可以「完復舊疆」;軍事方面先約束蒙古軍隊「斂兵待命」,隨後下令撤軍;並且向高麗國內反蒙力量承諾「罪無輕重,咸赦除之」,以及歸還「逃虜」人員等等。在蒙古方面主動給出如此優厚的政治條件之後,戰和問題已經基本可以解決,「出陸」之事便突顯了出來。
高麗王廷的遷居海島既是蒙古軍事壓力的結果,也是高麗堅持抗蒙的象徵,因此1260年王倎回國之後是否出陸還京,就成了高麗是否「效順」、蒙古對麗新政是否成功的標志。此事的政治分量,高麗方面是很清楚的。在1260年四月初九日荊節所傳忽必烈令旨中有「未臣服者,唯爾國與宋耳」一句,對此高麗上表答道:
其謂宋不服者可矣。顧如小邦,恆事大國,豈於此統一之際,而敢懷攜貳之心?無歲不聘,而咸服指揮;況臣親覲,而過蒙慰諭。何曾比予於是?不知所以為然。退而省私,微我有咎。唯前日畏威而徙處,似有違斯;苟上朝原實以商量,亦可憐者。
這段話說得很清楚了,「徙處」就是「不服」的表現,既然表示願意「事大」,又自承「過蒙慰諭」,就應當立即出陸。1260年四月二十四日,緊隨荊節而來的其多大又傳達了下面這道詔書:
朕祗若天命,獲承祖宗丕烈,……以爾歸款,既冊為王。今得爾與邊將之書,因知上下之情,朕所憫焉。凡所啟稟區處於後。一,出水就陸以便民居事。此朕所喜也,今時方長育,不可因循自誤歲計,更當勸課農桑,以阜殘民。一,請罷軍士事。若留軍壓境,不無騷動,已敕將帥即日班師,其體朕兼愛之心,毋自疑懼。
由這道詔書可知,王倎曾專門上書忽必烈,以安心出陸為由請求蒙古退軍。這一次蒙古方面同意退軍,對出陸之事則勸以「不可因循自誤歲計」,雖然言辭溫文,但作為弱勢一方的高麗卻未必不讀出催促的意味來,因為領兵送王倎回國的蒙古人束里大正就此事頻頻向高麗施壓。從1260年三月二十日王倎返抵江華島,至八月二十六日束里大回國,見於記載的至少有三次:
三月二十八日束里大見王倎:「館待日厚,感則感矣,然忽必烈大王所以遣我者,非為在島中徒哺啜也。如之何?」王無以對。
六月十四日束里大見高麗使者金寶鼎:「爾王之東還也,奏帝曰:臣之國即還都松京。今已踰數月,何其恬不為慮?爾等有幾頭乎?吾惟一頭,是以為恐。留欲何待,吾其還矣。」寶鼎無以對。
八月八日束里大傳達據說是忽必烈的親口諭旨:「島子里坐底,你識者!揀那裡坐底,你識者!王喜耶不?文武群臣亦喜耶不?」
束里大不僅正面施壓,而且以歸國報告相威脅。由於蒙古已經採取了撤軍行動,高麗雖不願立即出陸,但已找不到太好的理由應對束里大的責問,於是一方面「分文武兩班及諸領府為三番,往來開京,以示遷都之意」,擺出預備出陸的姿態,並由元宗王倎親自出面挽留束里大;另一方面,利用永安公王僖出使蒙古賀忽必烈即位的機會進呈陳情表,希望能從外交上解決這一問題。
王僖使團於1260年四月二十九日啟程,六月到開平,八月十七日返抵江華島,並帶回蒙古方面的三道詔書:一道宣布建年號「中統」,一道賜虎符、王印等物,都不是至關緊要,第三道才是高麗最想要的:
衣冠從本國之俗,皆不改易。行人惟朝廷所遣,(予)[余]悉禁絶。古京之遷,遲速量力。屯戍之撤,秋以為期。元設達魯花赤孛魯合(反)[歹]兒拔都魯一行人等,俱敕西還。其自願托跡於此者十餘輩,來使亦不知定在何所,事鬚根究。今後復有似此告留者斷不準從。朕以天下為度,事在推誠,其體朕懷,毋自疑懼。
這道詔書不僅同意高麗出陸「遲速量力」,而且進一步向高麗明確了多項蒙古方面原先並沒有承諾的懷柔政策,包括(1)高麗不改衣冠,(2)禁止濫派使臣,(3)確定當年秋季撤軍,(4)召回達魯花赤,(5)不再接納高麗降人。不僅如此,詔書還特別點出「事在推誠」,一再表明蒙方的善意和誠意。九天之後的八月二十六日,一直就出陸問題向高麗施壓的束里大啟程回國。
直到這個時候,脆弱的蒙麗關係新局面才稍稍站穩腳跟,因此可以說王僖出使的成功才是蒙麗關係轉折的真正節點。入元以後高麗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保持「國政自主」,不能不說與這一次外交活動也有重要關係。對於王僖的出使,高麗方面顯然是抱有期望的,並專門寫了《與張學士書》求請這位儒臣的協助。想來這封信不會是僅僅出於碰運氣的想法才寫的,而是剛從蒙廷回國的王倎等人以其經驗判斷,這位儒臣是蒙古朝廷中既有能力又有意願幫助高麗的人。那麼,王僖使蒙的具體交涉情況可能是怎麼樣的呢?
四、蒙廷儒臣與蒙麗交涉
據《高麗史》記載,1260年(中統元年、高麗元宗元年)永安公王僖在開平「一赴中書省宴,再赴御宴,帝曰:『爾國事大國四十年,今茲朝會者八十餘國,汝等見其禮待之厚如爾國者乎?』」更詳細的活動情況沒有文獻記載,不過當時任職於燕京行中書省的王惲在《中堂事記》中記錄了第二年蒙麗交涉的幾段情節,可供我們參考。
首先是1261年三月十五日「上命平章王文統草答高麗手詔,其辭有『誦經供佛,為國祈福,良可嘉』之語」;又「初,高麗國相有以書致寒暄於省府者,欲以書為答,……惲曰:不可境外之交。……遂止。」由於未能在其他文獻中發現對應資料,不清楚此次交涉的具體議題,但無論如何,此次對麗外交忽必烈應該主要聽取了王文統等人的意見,並命王草寫答詔。高麗方面也曾有書信致意「省府」,而這時候組成「省府」的人員主要就是儒臣。王文統出身前金經義進士,當時他在中樞的作用甚至比張文謙等人更大。不難想見,他對蒙麗關係的影響是絕難以忽視的。
接著六月份,高麗世子王愖到開平「賀平阿里不哥」。據《中堂事記》,六月十日「世子來朝」,「有詔:翼日都省官與高麗使人每就省中戲劇」。十一日,都堂置酒宴款待,「押燕者,右丞相史公(史天澤)、左丞相忽魯不花、王平章(王文統)、張右丞(張易)、張左丞(張文謙)、楊參政(楊果)、姚宣撫(姚樞)」等,王惲以「掌記」身份在坐。前述七名「押燕」官員中忽魯不花是蒙古怯薛,史天澤是漢人武將,其餘五人都是元初有名的漢地儒臣。宴會上由於語言不通,史天澤、王文統、張文謙、姚樞、楊果等五人分別與高麗參政李藏用進行了筆談,內容涉及高麗軍旅數目、掌軍人物、作物收成、所用正朔、科舉情況等。十二日,「諸相入見,上聞燕語甚歡,遂以手詔玉帶遣還。」可見,王愖使團在開平主要是與儒臣為主的「諸相」交涉具體問題,並不能與忽必烈直接談判,後者也是通過儒臣來了解高麗的狀況。蒙古回賜高麗的制詞有云:「出水而陸,去危就安,宜寬漢法之拘,續議楚宮之作」,顯然也出自儒臣手筆。
此外,王惲還記載當年四月二十五日「諸相按問高麗質子王淳與洪甫曲直事」。據《元史》,1258年(憲宗戊午年)「高麗族子王綧入質,陰欲並統本國歸順人民,譖福源於帝,遂見殺」;1261年(中統二年)「(洪福源子)茶丘雪父冤,世祖憫之,詔諭之曰:『…… 帶元降虎符,襲父職,管領歸附高麗軍民總管。』」這一起間接涉及高麗的糾紛也主要是由蒙廷儒臣審斷的。
基於上述情形筆者認為,1260年王僖在開平雖然曾經得到忽必烈賜「御宴」,但涉及政務的談判應當主要是在「中書省宴」上完成的,具體情況大概與1261年的王愖出使差不多。可以說,那樣重大的外交成果不是僅憑王僖與忽必烈直接交流所能夠取得的,它的背後顯然離不開蒙廷儒臣的居中斡旋。
如陳得芝先生已經指出的,1260年四月九日荊節所傳的忽必烈令旨是奠定此後雙方關係基調的文獻,這裡有必要進一步分析它的文本特徵,從而透視其背後的政治語境。先節錄詔書如下:
我太祖皇帝肇基大業,聖聖相承,代有鴻勛,芟夷群雄,奄有四海,先降後誅,未嘗專嗜殺也。凡屬國列侯,分茅錫土、傳祚子孫者,不啻萬里,孰非向之勁敵哉。觀乎此,則祖宗之法不待言而彰彰矣。……
爾初以世子奉幣納款,束身歸朝,含哀請命,良可矜憫,故遣歸國,完復舊疆,安爾田疇……殆余半載,乃知爾國內亂渝盟,邊將復請戒嚴,此何故也?……
無以逋逃間執政,無以飛語亂定盟。……自尙書金仁俊以次中外枝黨、官吏、軍民,令旨到日,已前或有首謀內亂、旅拒王師,已降附而還叛,因仇讎而擅殺,無所歸而背主亡命,不得已而隨眾脅從,應據國人但曾犯法,罪無輕重咸赦除之。
世子其趣裝命駕,歸國立政……我師不復踰限矣。大號一出,予不食言。復有敢踵亂犯上者,非干爾主,乃亂我典刑,國有常憲,人得誅之。於戲,世子其王矣,往欽哉。恭承丕訓,永為東藩,以揚我休命。
令旨開篇宣揚蒙古「未嘗專嗜殺」,然而按照鐵木真以來的「國制」,「不殺」的前提是完全的「投拜」,「矢石一發則殺無赦」,甚至「好投拜」的人也常常不免於殺戮。因此令旨所謂的不專嗜殺與其說是在陳述事實,毋寧說是要宣揚新統治者的仁德,而「仁武不殺」正是儒士們反覆向忽必烈灌輸的理念。令旨接著聲稱蒙古有眾多「分茅賜土、傳祚子孫」的屬國。對於「投拜」的政權(或部族、武裝)首領,蒙古統治者常常授予千戶百戶等「那顏(官人)」身份,並允許其子孫世襲,在這一意義上或許也可以說「傳祚子孫」。但這些人的身份只是「等級不同的軍事—行政官員」,與所管領的人戶一樣為黃金氏族的領屬民,其所世襲的絕不能是封貢藩國的「國祚」,實際上忽必烈之前的蒙古帝國從來也不願意接受封貢形式的雙邊關係。
文本的含糊還體現在令旨末尾的「東藩」一詞上。在明初彙集元代文獻編纂而成的《元史》中「藩」字一共出現了149次,其中指黃金家族大汗以外宗親分支者99次,指非宗親之屬國者14次,作屏障、屏蔽解13次,泛指外方邊疆者6次,指蒙元初期漢人世侯4次,其他無關或語意含糊者11次。也就是說,在蒙元時代的語境下被稱為「藩」的主要是黃金家族的宗親藩臣,《元史》中「宗藩」連用一共10次,都是這個意思。稱「藩」的非宗親屬國中以高麗時間最早而次數最多,共計7次,最早的就是1260年荊節所傳令旨。從蒙古意識形態的眼光看,它以「東藩」一詞稱呼高麗並許以「錫土」、「傳祚」,可以說是很不「正常」的事。換言之,令旨雖然試圖附會「祖宗之法」,但它真正的理念基礎卻是漢地儒臣們所熟悉的中原王朝的封貢體制。
據《高麗史》記載,蒙古方面之所以發出這道令旨,是因為聽說王倎歸國時在高麗西京停留了八九日,「疑有變故,賜是書焉」。所以令旨一邊重申高麗「完復舊疆」,允諾一切抗蒙人員「罪無輕重,咸赦除之」;同時又威脅「復有敢踵亂犯上者,非干爾主,乃亂我典刑,國有常憲,人得誅之。於戲,世子其王矣!」可以說,這道令旨既是為王倎還國繼承王位背書,也是在為當初向忽必烈建議遣返王倎可「不勞一卒而得一國」的儒士們背書。忽必烈肯定不會親自草寫這件文書,而是在聽取了幕下儒臣的意見之後,又委託其中一位負責執筆。因此和最初遣返王倎一樣,這道令旨雖然也可以說是忽必烈的意思,但要確切來說,依舊是忽必烈主要地採納了幕下儒臣為他擬定的對麗方針。
對於令旨背後的原委,高麗方面是讀得出來的。王僖使團進呈忽必烈的陳情表歌頌這位君主「大號之出,至仁可知」,「雖慈母鍾憐於季子,過此何能!」而《與張學士書》則說「宣諭如此霈以好生之德者,豈閣下推誠佐理導宣恩宥之所致也」,說明返回高麗的王倎等人判斷,蒙古朝廷允諾的各項優惠待遇,幕後應該都有一干儒臣鼓吹、倡導的功勞。
在這樣的背景下,王倎寫信求請「張學士」等儒臣協助出陸交涉並最終取得成功就是很合情理的了。1260年四月初十日,郝經受命為國信使出使南宋議和,由於南宋方面遷延不願接待,於是他給對方寫了一封信,其中說到:
朝廷初發二使,一入高麗、一入宋國。使高麗者未入其境,而使者兩輦繼至,項背相望,一賀登寶位、一請復故疆。主上嘉之而許其請,且於北京、遼東搜括高麗人戶,送還本國,於是高麗遣子入侍。仆等自離輦轂,幾踰三月,未見次第,已被責問。區區之心,以為此機一失,邊釁復動,兵連禍結,何時而已?
從引文中「幾踰三月」可知,這封信作於1260年七月上旬。很顯然,南行途中的郝經一直關注著高麗事務,對包括六月份「賀登寶位」的王僖使團在內的雙方交涉進程非常了解。他的這封書信主要是表達對使宋遇阻的憂慮,但信中以高麗與宋作對比,也流露出了對高麗方針收到成效的欣慰。
結 語
前文以高麗金坵《止浦集》中收錄的《與張學士書》為切入點,結合其他相關史料,重新梳理、復原了1260年前後蒙麗關係變化中的一些歷史情節,特別是儘可能具體地揭示了作為「漢法」載體的蒙廷儒臣在其中發揮的作用。儘管一封書信遠不足以呈現這一歷史轉折過程的全貌,但仍然能夠帶來不少新的認識。
首先,高麗世子王倎在使行途中與親忽必烈的漢地人士有頗為密切的接觸,了解到當時中原的政治氣氛,這是蒙哥遽逝後影響王倎政治抉擇的重要因素。他與忽必烈的交流主要依靠漢地出身的蒙廷儒臣為中介,並在後者的推動下帶著「東藩」之命還國繼位。其次,蒙麗關係轉折的真正節點是王僖使團的成功,在蒙廷儒臣的居中斡旋、幫助下,不僅「出陸」矛盾得以大幅緩和,而且獲得了蒙古方面進一步明確的各項懷柔政策。可以肯定的是,蒙麗關係的轉型絕不會是剛剛掌權的忽必烈自身有明確設想並主動付諸實施的。
相對上述史實層面的推進,更為重要的或許是理解蒙麗關係史的視角的調整。本文序言已經指出,不能將蒙古的對麗政策直接等同於忽必烈的個人意志,本文之所以著力論證蒙廷儒臣(也包括高麗方面)的能動性,其原因即在於此。那麼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究竟忽必烈本人會怎樣理解高麗的所謂「東藩」地位呢?
1260年(中統元年、高麗元宗元年)時忽必烈對永安公王僖說過:「爾國事大國四十年,今茲朝會者八十餘國,汝等見其禮待之厚如爾國者乎?」1270年(至元七年、高麗元宗十一年)二月忽必烈又當面對高麗國王王禃(即王倎,改名為「禃」)表示:「汝內附在後,故班諸王下。我太祖時亦都護先附,即令齒諸王上,阿思蘭後附,故班其下。卿宜知之。」這兩段話提示出來,在忽必烈的觀念中他對高麗的「厚待」並不代表一種新的處理蒙古政權與「外國」關係的框架,而是在自太祖以來的蒙古帝國的政治體系內部個別地賦予高麗的特殊待遇。
1268年正月忽必烈曾經當面對高麗使臣表示不滿,又「特遣」北京路總管兼大定府尹於也孫脫、禮部郎中孟甲赴高麗,傳達了下面這道詔書:
向請撤兵,則已撤之矣。三年當去水就陸,而前言無征也。又太祖法制,凡內屬之國,納質、助軍、輸糧、設驛、編戶籍、置長官。已嘗明諭之,而稽延至今,終無成言。在太宗時王綧等已入質,驛傳亦粗立,余率未奉行。今將問罪於宋,其所助士卒舟艦幾何?輸糧則就為儲積,至若設官及戶版事,其意謂何?故以問之。
這番非常嚴厲的斥責不僅標示著蒙古對高麗的政策趨向強硬,而且凸顯了忽必烈對蒙古傳統的堅持,即太祖規定的「六事」必須遵守,太宗時期未達成的目標也要在他手上實現。和1260年荊節所傳的那道令旨中的曲折附會之辭不同,這道詔書才是真正的「祖宗之法」。
其實早在1262年十二月,蒙古方面就已經重提「六事」要求:「凡遠邇新附之國,我祖宗有已定之規則,必納質而籍民編、置郵而出師旅,轉輸糧餉、補助軍儲」,只是言辭還比較溫和,讓高麗「自有區處」。應當注意的是,1260年荊節和其多大所傳的詔書都迴避了「六事」問題,既未肯定也未否定,我們不清楚這是出於何種緣故,但如果前引1268年詔書確實出於忽必烈的真實意思,那麼他當初對趙良弼口中的那個「感恩戴德、願修臣職」的「東藩」之國的期待就遠不會止是奉正朔、謹朝貢而已。
應當注意到,忽必烈對「漢法」的接受具有強烈的實用主義色彩,並不純粹以「漢法」本身為目的。據姚樞神道碑記載,至元二年「或言中書政事大壞,帝怒天降,大臣罪有入不測者」,賴姚樞進言方才得免:
陛下天資仁聖,自昔在潛,聽聖典,訪老成,日講治道。……(自中統至今五六年間)能使官離債負、民安賦役、府庫粗實、倉廩粗完、國用粗足、官吏轉換、政事更新,皆陛下克保祖宗之基、信用先王之法所致。……邇者伏聞聰聽日煩,朝廷政令日改月異,如始栽之木生而復移,既架之屋起而復毀,遠近臣民不勝戰懼,惟恐大本一廢,遠業難成。
如果神道碑所說屬實,這堪稱一次不小的漢法危機,不僅儒臣恐遭屠戮,漢法「始栽之木」、「既架之屋」都可能廢棄。經姚樞說之以情理、「嚇」之以「遠業難成」,才勉強度過難關。內政如此,「外交」也是如此。當1261年(中統二年、高麗元宗二年)以後蒙古重新對高麗提出「六事」要求時,與其說是忽必烈皇權鞏固之後不再需要懷柔高麗,毋寧說他脫出了儒臣們試圖援用金麗封貢模式所設定的「東藩」框架,而重新回到了「(祖宗)已定之規則」。
此外還有兩個細節值得注意。一是蒙古方面遣送王倎回國的同時派遣了達魯花赤,荊節和其多大所傳的詔書里都沒有提到這一點,但《高麗史》記載王倎回國時「束里大、康和尚等為達魯花赤」,王僖使團回國時又帶回蒙古「元設達魯花赤孛魯合(反)[歹]兒拔都魯一行人等俱敕西還」的允諾,可以為證。第二點是與蒙哥時期相比,忽必烈即位頭十年派往高麗的使臣雖然多了不少漢人,但往往在漢人之上又委以非漢人監督(參表1)。這些監督應該有不少出身為近密怯薛,如1261年隨世子王愖赴高麗的勃立札、高逸民,《元史》、《高麗史》都記錄其身份分別為侍衛將軍、禮部郎中,王惲《中堂記事》則說「選怯薛丹某官借職伯衛將軍、以高逸民借職禮部員外郎為副,使其國」,那麼這位勃立札應該就出身怯薛,並且他擔任了正使。上述兩點提示我們,可能從一開始忽必烈政權對麗政策的「整體面貌」就不像官方文書所顯示的那麼有「漢法」性。
表1 1251—1269年間蒙古派往高麗的使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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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使臣姓名 |
年份 |
使臣姓名 |
1251 |
將困、洪高伊 |
1260 |
(1)加勿,(2)束里大、康和尚,(3)荊節,(4)其多大 |
1252 |
多可、阿土 |
1261 |
(1)其奴,(2)勃立札(孛里察)、高逸民,(3)阿的迷失、焦天翼 |
1253 |
(1)阿豆,(2)蒙古大 |
1262 |
按脫夌徹兒、劉憲、康和尚 |
1254 |
多可 |
1264 |
(1)古乙獨,(2)路得成,(3)胡都、多乙者、趙泰、康和尚 |
1255 |
阿豆、仍夫 |
1267 |
廉孛魯迷失海牙 |
1258 |
(1)波養,(2)波忽只,(3)蒙古大 |
1268 |
(1)於也孫脫、孟甲,(2)吾都止,(3)脫朵兒、王國昌、劉傑 |
1259 |
(1)溫陽加大,(2)周者、陶高,(3)屍羅問,(4)加大、只大,(5)於散 |
1269 |
(1)斡朵思不花(斡脫兒不花、斡脫只不花)、李諤,(2)黑的、徐仲雄(徐世雄) |
註:(1)本表根據《元史》「本紀」、《元史·高麗傳》和《高麗史》「世家」等編製。 (2)同一年份的不同批次使臣以圓括弧內編號區分。 (3)1264年的使者「古乙獨」有可能就是「胡都」,待考。 |
綜合全文,如果不拘泥於「兩國」框架的話,可以說轉折點上的蒙麗關係是在忽必烈、蒙廷儒臣和高麗(或許還有本文未能詳論的蒙古舊親貴)等多重角色構成的關係網中演進的,或者說是蒙古帝國內部不同政策傳統相互碰撞、磨合併與高麗互動的過程。忽必烈的態度為蒙麗關係的轉折提供了可能,他幕下的儒臣則為之注入了中原傳統封貢體制的元素,然而忽必烈本人主要還是在「祖宗之法」的框架內理解高麗的「東藩」地位,蒙古政治結構體中的漢法元素大幅修改了蒙古「舊」傳統,但遠未能夠取代它。
(本文作者為廈門大學歷史學系講師)
來源:《元史及民族與邊疆研究集刊》(第三十三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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