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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和快樂是內心的一種判斷

本期導讀:世間上面所有的一切,都是相依共存的,都是緣起法。本期推出「心的世界」系列之《大乘百法明門論》第三講,探討如何體會和把握大乘佛法的根本的宗旨——「一切法無我」?如何進入大乘之門?

痛苦和快樂是內心的一種判斷

佛言祖語:樂觀諸佛定境界,內心樂起慧方便。法界最上善逝身,願我如是當獲得。——《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七

學誠法師法語:佛法所講到的痛苦和快樂,不是從外在環境、行為上來判斷的,是從我們自己內心上來判斷的。從內心上面來判斷,是要用聖賢的標準來判斷。判斷就要有個標準,有標準才有辦法判斷,沒有標準就無法判斷。



文章:痛苦和快樂是內心的一種判斷

感受、感知上面的引導,是我們自己的一種生活的習慣和社會的知識、社會的秩序、社會的法律來約束你。就你做的事情,可能影響了社會的秩序,影響了社會的道德,對社會的這個實施,這個不能兼容,那麼他認為說,這個標準不一樣,那麼他會認為說你這個行為就是錯誤的。反過來說,這個行為可能在另外一個國家,另外一個地方,或者另外一個時間的狀態下,那麼你這種行為他就是正確的。那麼這個也就是,快樂痛苦,在特定的時間因緣下它才是有意義的。

痛苦和快樂是內心的一種判斷

佛法所講到的痛苦和快樂,不是從外在環境、行為上來判斷的,是從我們自己內心上來判斷的。從內心上面來判斷,是要用聖賢的標準來判斷。判斷就要有個標準,有標準才有辦法判斷,沒有標準就無法判斷。比如一千克等於一公斤,一千公斤等於一噸,它都是有標準的,那才能知道這個幾噸,這個水泥有幾噸,這個沙有幾噸。必須要有個標準。有標準,就存在個人標準和群體標準的認識問題。

實際上我們內心裡沒有這個概念,就認為說我說話就是一個標準,我說了算。實際上你不知道別人的標準,不知道公共的標準。對方的標準也有可能是錯的,你的標準也有可能是錯的,我們都要去學公共的標準。所以,很多的煩惱、爭執、紛爭,都是這樣引起的,都是因為對法相不清楚引起的。如果清楚,肯定不成問題,知道怎麼辦,知道真正的問題在什麼地方。(18)(未完待續)

——摘自學誠法師2009年5月北京龍泉寺開示《心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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