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沒有所有權的車位竟賣到近20萬

沒有所有權的車位竟賣到近20萬

新建小區車位嚴重不足,開發商針對有限車位,開出了19.8萬元的價碼,並稱不是銷售車位所有權,僅僅是「20年使用權轉讓費」。近日,位於徐州的南郊中茵城項目陷入了小區車位的「天價轉讓費」風波。記者調查發現,該小區銷售時宣稱的接近1:1車位配比,疑似玩文字遊戲,將商業車位計入車位總數,造成住宅車位配比僅為1:0.3,開發商徐州中茵置業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承認,制定高價轉讓費,也是基於小區車位數量稀少的情況,是「市場行為」。 揚子晚報記者 馬志亞

業主:

「天價轉讓費」車位沒有產權

南郊中茵城項目位於徐州市中心,地理位置優越。從6月22日開始,小區業主陸續接到開發商電話通知,小區的車位開始出售。業主張先生告訴記者,按照之前的宣傳,該小區有1088個車位,跟小區住戶數量基本達到1:1的比例。然而,張先生到了售樓處,才得知此次銷售的是項目一期(7、8、10號樓下面)合計255個地下車位,擬定在7月1日對業主公開推出使用權轉讓,且車位必須一次性付款,不做按揭。張先生說,銷售人員同時要求業主準備好銀行卡,並將全款保證金19.8萬元存入銀行卡,參觀完車位後,開盤當天才能有資格選車位。

更讓張先生意外的是,銷售人員表示,小區規劃的車位並非業主們認為的1088個,而是只有500多個,其中包括人防車位,且此次銷售的255個車位,只是「20年使用權轉讓」。張先生表示,多名業主反饋信息都顯示,銷售人員都在強調,所售車位無法辦理產權。有銷售人員還稱,他們也不清楚這批車位是否屬於人防車位。

銷售方:

高價轉讓費是「市場行為」

小區開發商高價銷售的,居然不是車位產權,而只是20年使用權,這讓南郊中茵城項目業主無法接受。

針對業主反映的問題,記者25日來到南郊中茵城售樓處了解情況。一名周姓負責人解釋,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第22條,寫明:「法定人防車位除外,其餘均歸出賣人所有,非業主共同所有」,因此此次涉及的車位所有權均為開發商的。對於「轉讓費」的說法,該名負責人表示,這批車位均無法辦理產權,因此收取的費用是「20年使用權轉讓費」,至於產權無法辦理原因,他也不清楚。

對於19.8萬元的轉讓費,周姓負責人表示基於三點原因,一是該小區內除去人防車位、商業車位外,住宅車位配比僅為1:0.3,「物以稀為貴」。二是開發商考察小區周邊配套發現,小區周圍車位資源極為稀缺,業主們想要尋找替代車位或其他停車方式困難。三是本次開售的255個車位,針對的是所有業主。基於以上原因,車位轉讓費較高也是屬於價高者得的「市場行為」。

律師:

開發商涉嫌虛假宣傳

針對南郊中茵城項目的車位風波,記者26日聯繫了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的劉茂通律師,劉律師認為,開發商在商品房銷售時,涉嫌虛假宣傳,「對於小區車位配比解釋,應當是小區業主能夠正常購買或使用的車位,而實際車位中包含大量商業用車位,因此顯然開發商是在偷換概念,已經對業主進行了欺詐」。對於開發商提出的「20年使用權轉讓費」定價19.8萬元的問題,劉律師認為開發商提出的「市場行為」說法具有一定的脅迫性質,實際上他們是在利用掌握有限車位資源而造成的壟斷局面,謀取暴利。劉律師建議業主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由主管部門介入進行調節和監管。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涉事的南郊中茵城項目,因此前「城管局領導偷挖地下室」被輿論廣泛關注。後徐州市政府發布通報,稱徐州中茵城個別業主私自擴建地下室,3名業主中有2名業主系城管局下屬單位——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政委何某某、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十大隊大隊長謝某某。

(編輯:小井)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揚眼 的精彩文章:

TAG:揚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