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環保工作落實不到位,銀川32名公職人員被問責!
6月25日,記者從銀川市紀委獲悉,近來,銀川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密結合市委、政府的重點工作和中央環保督察組「邊督邊查邊改」的要求,進一步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對32名在環保工作中落實責任不力的公職人員進行了追責問責。
其中,黨紀政務處分7人,誡勉談話15人,其他問責方式10人,為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了堅強的紀律保障。
針對興慶區溝道水污染的問題,給予通貴鄉副鄉長、武裝部長,月牙湖鄉治沙林場黨支部書記(場長)3人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處理。
針對金鳳區水源地整治和環境衛生整治不到位的問題,分別給予豐登鎮副鎮長、黃河東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2人通報批評的問責處理。
針對對西夏區溝道水污染及環境衛生整治不到位的問題,給予西花園路街道黨工委書記,寧華路街道黨工委書記,平吉堡社區黨支部書記(主任)3人效能告誡的問責處理,給予西花園路街道衛生專干誡勉談話的問責處理;針對賀蘭山奶業有限茂盛牧場亂排廢水污染物問題,分別給予寧夏農墾集團賀蘭山奶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茂盛牧場場長2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賀蘭山奶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誡勉談話問責處理。
針對永寧縣楊和鎮楊和工業園區寧夏吉祥建材廠磚機噪音擾民問題,楊和鎮在環境保護整改工作中思想麻痹、工作缺位、落實不力,縣紀委對楊和鎮黨委書記、楊和鎮鎮長2人進行了約談;針對望遠鎮未及時辦理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轉辦件問題,給予望遠鎮鎮長警示談話、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處理;針對望遠鎮中鐵十六局施工料場內有冒煙明火點的問題,對縣國土局局長進行了約談,給予縣國土局土地儲備中心主任誡勉談話的問責處理,給予縣國土局北片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警示談話的問責處理;針對永寧縣水源地整治不到位的問題,給予時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警告處分,給予縣環保局副局長、縣農牧局畜牧專干2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縣農牧局副局長、縣環保局副局長、望洪鎮政府副鎮長3人誡勉談話的問責處理。
針對賀蘭縣溝道水污染及水源地整治不到位的問題,給予縣環保局局長、縣環保局副局長、習崗鎮副鎮長(兼任黎明村黨支部書記)3人誡勉談話的問責處理;針對賀蘭縣「緊挨紅河谷小區珍祥建築有限公司起重機等大型設備產生噪音,噴油漆異味較大,影響居民生活」的問題,對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的德勝工業園區副書記給予誡勉談話的問責處理。
針對靈武市崇興鎮郭鹼灘村興贏砂石料場整改不力的問題,分別給予市國土局局長、崇興鎮政府鎮長2人警告處分;針對靈武市環保局在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件辦理中,速度慢、效率低的問題,給予市環保局局長誡勉談話的問責處理;針對靈武市再生資源循環經濟示範區管委會呈報環保整改文件材料不認真、不仔細的問題,給予再生資源管委會規劃建設部部長誡勉談話的問責處理。
【記者:姬恆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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