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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的VR眼鏡,因剽竊專利被判罰2.5億美元

據外媒6月28日報道,美國達拉斯地方法院周三裁定,Facebook旗下虛擬現實設備子公司Oculus VR(以下簡稱「Oculus」)剽竊遊戲開發商Zenimax的技術,需向後者賠償2.5億美元(約合16.5億元人民幣 觀察者網注)。

不過對Facebook而言,這場訴訟可謂是以勝利收場。因為該案陪審團在今年年初曾裁定,Facebook因剽竊Zenimax的技術,需向後者支付5億美元的損失。除去將賠償金額砍掉一半之外,該案主審法官艾德-金卡德(Ed Kinkeade)還拒絕了原告要求禁售Oculus虛擬頭盔的請求。

在Facebook 2014年收購Oculus後不僅,Zenimax把Oculus告上法庭,指控後者剽竊公司的技術。此前,Facebook聯合創始人、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與Oculus聯合創始人帕爾默–洛基(Palmer Luckey)都曾在此案中出庭作證。陪審團此前裁定,Oculus聯合創始人洛基違反了與Zenimax簽署的保密協議。

本案的核心是Oculus首席技術官約翰-卡馬克(John Carmack),他曾受聘於Zenimax。卡馬克此前曾在Zenimax內部負責一個名為「id Software」的視頻遊戲公司,而且策划了《Doom》和《Quake》等之類的視頻遊戲而享有盛名。

Zenimax指控Oculus的高管們故意通過聘用卡馬克以及id Software公司的5名員工這一方式,來竊取相關的軟體和交易秘密。Zenimax指控稱,卡馬克分享了Zenimax的秘密技術信息,之後Oculus又將這些技術當作自身虛擬現實軟體的基礎技術使用,此舉違反了他與Zenimax公司之間的員工協議。

據了解,扎克伯格此前表示,Facebook押注虛擬現實技術將成為下一個重要的計算平台仍需要多年才能產生結果。目前,虛擬現實頭盔仍的主要用戶仍是視頻遊戲玩家,而非是主流電子產品。

針對本案的審理情況,法官金卡德表示,支持陪審團之前作出的部分裁定,即Oculus將向Zenimax支付2億美元,用於賠償違反洛基與Zenimax簽訂的保密協議;向Zenimax支付5000萬美元,用於賠償專利侵權。不過他未支持陪審團作出的另外2.5億美元的賠償裁定,也就是支付5000萬美元賠償虛假名稱,以及Oculus前首席執行官布蘭登–艾裡布(Brendan Iribe)和洛基因虛假名稱分別向Zenimax賠償1.5億美元和50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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