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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雙全的婚姻更穩定?

編者按

子女的性別是否影響父母的結婚或離婚決策?以往許多研究發現,發展國家具有明顯的男孩偏好。但最近的研究表明,美國也表現出如此傾向。本期推送的文章,基於這一問題提出了另一種可能性解釋:來自父母的混合性別偏好。

引言

01

本文運用五次澳大利亞人口普查的微觀數據,探索了孩子性別與父母婚姻狀況之間的關係。一系列研究表明,育有兩個同性別子女的父母比有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的父母更有可能要第三個孩子。 基於這樣的事實,本文對父母的混合性別偏好進行了驗證。

根據Dahl和Moretti(2004)的研究結論,美國家庭顯示了一些雙性別子女家庭混合性別偏好的證據。與有兩個男孩(BB)的家庭相比,有兩個女孩(GG)的父母離婚概率高0.2個百分點,有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男孩比女孩大,BG)的父母離婚概率降低0.48個百分點,有你一個女孩和一個男孩(女孩比男孩大,GB)的父母離婚概率降低0.28個百分點。假說四組(BB,BG,GB,GG)家庭的數量相當,這表明美國有兩個同性子女(BB GG)的父母離婚/分居的可能性比有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的父母高0.28個百分點。

由Dahl和Moretti(2004)的分析,作者總結出3種關於子女性別與婚姻關係的假說:

1.性別偏好假說:父母偏好於男孩或女孩的一方。例如在男孩偏好下男孩的效用係數比女孩的效用係數大。

2.角色模型假說:在育兒方面提出性別專業化。例如一些家庭奉行「男主外女主內」的模式,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歸於母親。

3.差異成本假說:該假說是說撫養男孩和女孩的貨幣成本不同。例如澳大利亞和美國的證據表明撫養女孩的成本高於男孩。

以上3種假說都沒有關於子女的混合性別偏好的陳述。基於本文的研究本文提出兩方面的擴展,有待於進一步驗證:

4.混合性別偏好假說:有2個或2個以上孩子的父母效用與是否同時育有男孩和女孩相關。

5.補充成本假說:在一個家庭中養育相同數量同性別孩子的成本低於養不同性別孩子的成本。

數據及變數

02

數據來源

澳大利亞人口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本文運用了1981年,1986年,1991年,1996年和2001年的人口普查樣本。普查記錄了每個成年人的「登記婚姻狀況」,分為五類:未婚,喪偶,離婚,分居和結婚(本文的分析排除了所有喪偶的樣本)。在有子女的人中,有79%已婚,10%離婚或分居,11%未婚。

由於普查僅包含常住兒童的信息,因此盡量減少最大的孩子已經離開家的情況。排除了子女年齡在18歲以下以及年齡最小的12歲以上的樣本家庭,以保證該家庭已經結束生育。

最終的樣本包括61,025個家庭。 其中,29%只有一個孩子,43%有兩個孩子,28%有三個或更多孩子。

核心自變數

本文採用兩個不同的核心自變數:所有子女中的女孩比例、所有子女是否同性別,分別進行討論。

因變數

本文用到的因變數分為3種:①未婚/在婚,其中未婚包括離婚、分居和從未結婚;②離婚或分居/在婚;③從未結婚/在婚。

每次回歸均採用probit回歸模型。

估計結果與討論

03

模型1

以所有子女中的女孩比例為核心自變數。根據家庭中子女數量(一個、兩個、三個及以上)將樣本分離,分別計算對應因變數為未婚/已婚、離婚/已婚以及從未結婚/已婚多種情況下的估計結果。

估計係數全部不顯著,即孩子的性別比對父母婚姻狀況沒有顯著影響。

模型2

以所有子女是否同性別(0/1)為核心自變數。排除獨生子女家庭,估計了兩個孩子和三個孩子家庭的回歸結果。

「未婚/在婚」的結果表明,在同性別的兩個孩子的家庭中,父母的在婚概率比一男一女的兩個孩子家庭低1.7個百分點。子女是否同性別可能佔兩個孩子家庭婚姻狀況變化的10%左右——這是一個巨大的影響。

本文隨後將這種影響分為離婚或分居、從未結婚兩種情況。結果顯示,孩子是否同性別對「離婚/在婚」的回歸係數不顯著,而對「從未結婚/在婚」的回歸係數顯著。表明孩子是否同性別對兩孩夫妻婚姻狀況的影響主要針對於「從未結婚」的夫妻。

值得注意的是,對三孩家庭,孩子是否同性別 對 3類因變數的回歸係數為負但都不顯著。結合以上兩孩家庭的結論,這一估計結果似乎是合理的,如果有兩個相同性別孩子的父母更容易分開,那麼有3個同性別孩子的父母應該會有較高的結婚傾向。

研究結論

04

來自澳大利亞的證據表明,性別假說、角色模型假說和差異成本假說不成立。 當然也不排除另一種可能性,這些影響中有兩種或兩種以上同時發揮作用,但方向相反(例如,澳大利亞父母可能會出現顯著的男孩偏好,但這種情況已被顯著提高的成本所抵消)。

實證結果顯示,有兩個孩子的澳大利亞父母如果有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比有兩個同性別孩子更可能結婚(或保持結婚關係)。這與混合性別假說一致。同時還表明,補充成本假說(如果孩子是同一性別,養育成本較低)無效或者成本效應的幅度小於偏好效應。

文獻來源:

Leigh A. Does Child Gender Affect Marital Status? Evidence from Australia[J]. Journal of Population Economics, 2009, 22(2):351-366.

文獻整理:楊博文

這是社論前沿第S988期推送

微信號:shelunqia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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