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片酬面臨史上最嚴監管,出品方比范冰冰們更受傷
昨日,一則由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聯合印發《通知》,再次將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及偷逃稅拉回公眾視線。
《通知》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進依法納稅。
業內人士告訴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通知》下發後,如影視行業稅務整頓力度大,藝人會以簽稅後合同的方式將稅轉嫁到出品方身上,出品方成本將會提高。而隨著行業內幕逐漸曝光,投資人對於電影賽道的態度將越來越謹慎。
此外,尋找中國創客了解到,今年4月起,被譽為中國開曼群島的「避稅天堂」霍爾果斯,開始加強對稅收優惠主體的審核力度。
綜藝、真人秀等將加強監管
一個月前,崔永元在微博持續曝光藝人涉嫌偷稅漏稅、影視圈「陰陽合同」等事件,引發大眾關注。
5月25日,崔永元微博發出一張千萬元的合同截屏;5月28日,崔永元微博連發五張合同截屏,其中一張寫有范冰冰的名字;5月29日,崔永元發微博,提到「陰陽合同」、「天價片酬」、「演了4天拿了六千萬」等;6月2日,崔永元再曝「陰陽合同」。
一時間,「范冰冰涉嫌偷稅漏稅」、「陰陽合同」、「天價片酬」成為媒體報道的焦點。儘管後來崔永元與范冰冰和解,稱是誤傷,但事件仍持續發酵。
6月3日,國稅總局下令徹查明星「大小合同」,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隨後宣布介入調查取證。
昨日,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聯合印發的《通知》,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治理。
《通知》強調,要制定出台影視節目片酬執行標準,明確演員和節目嘉賓最高片酬限額,現階段,嚴格落實已有規定,每部電影、電視劇、網路視聽節目全部演員、嘉賓的總片酬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
通知還提到,影視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對影視明星參與綜藝娛樂節目、親子類節目、真人秀節目等進行調控,嚴格執行網路視聽節目審批制度,嚴格規範影視劇、網路視聽節目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對偷逃稅行為的懲戒力度。
此前,在2017年9月,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電視製片委員會、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演員委員會、中國電視劇製作產業協會、中國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協會就曾發布 《關於電視劇網路劇製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
與這一《意見》相比,新發布的《通知》對主要演員片酬比例的規定並無變化,但監管範圍進一步細化,電影、電視劇、網路視聽節目的演員和嘉賓都要受到監管,影視明星參與綜藝娛樂節目、親子類節目、真人秀節目也將受到調控。
頭部資源稀缺催生天價片酬
簽訂「陰陽合同」意味著,原本一筆收款可以根據簽訂主體的不同,按照不同稅率徵稅。這樣個人的「勞務報酬所得」就轉變為個體獨資企業(工作室)的「經營所得」。
一名有著十年演員經歷的影視行業創業者告訴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陰陽合同是業內早已心照不宣的事情。「陰陽合同不是這幾年才有的,是一直都有,而且不是大演員有,小演員也有。」
他認為,陰陽合同本質上是一種避稅,避稅主體是影視製作方,原因是一般藝人簽的都是稅後合同。
「例如劇組請一個藝人,需要花一億的演員預算,按照非避稅的方式,30%的錢都要花在稅上,至少3000萬元。所以劇組鼓勵演員簽陰陽合同避稅,走製作費的方式,可能就6%的稅。」
除了陰陽合同之外,明星避稅還有其他方式,比如原本屬於藝人的片酬可以按照「片酬+分紅」的方式計算。藝人作為製作或者監製「參股」項目,或者藝人工作室作為「參股方」,最終都能拿到額外分紅。
據介紹,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屬於偷稅漏稅。合理避稅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達到納稅人減少繳納稅款。定義的關鍵是納稅人在稅法許可的範圍內。
一名財稅方面的律師表示:「如果走製作費,只要經辦人能提供相關證據資料,不存在避稅是否合理的問題。」
趙佔領律師告訴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明星到類似霍爾果斯等有稅收優惠的地區設立工作室,只要在稅法允許的範圍內,這種避稅方式本身不違法。
也有業內人士分析稱,所謂「陰陽合同」,主要目的不是偷稅,而是繞過政策上的「限薪令」。按照規定,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在現實中明星往往與製作方以「宣傳費」、「特別勞務費」等名目,簽多份合同,這樣就能不受限制。
而關於天價片酬,一名演員表示,這本身是一個市場行為。「如果電視台會購買沒有流量明星的戲,高額片酬就很好解決了」,他說。
一位投資人也向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表達了類似看法:「高片酬是市場供需導致的,由於頭部資源稀缺,所以才會抬高價格。」
嚴管後將增加出品方成本
《通知》下發後,將對行業產生哪些影響?一位影視行業從業者告訴尋找中國創客,如果影視行業稅務整頓,且整頓力度大,藝人會以稅後合同的方式將稅轉嫁到出品方身上,出品方不避稅,成本將會提高。
有分析認為,國家控制不合理片酬,推進依法納稅當然是件好事,但在影視項目成本保持不變的情況下,稅收規範後,意味著明星需要多繳稅,也就會增加影視項目在明星身上的花費。這樣,真正用於影片拍攝、製作和宣傳的費用就會相應減少,影響影片效果,所以從根源上還是需要影視項目合理規劃預算。
一位曾經的娛樂圈人士表示,如果行業內幕曝光,且越鬧越大,投資人對影視行業的投資可能會越來越謹慎,對整個影視行業的發展會產生不良影響。
記者從相關渠道得知,早在今年4月,霍爾果斯地區已經加強了對稅收優惠主體的審核力度。
據介紹,享受優惠政策的企業需要在當地有常駐的經營人員和與經營相符的稅務、社保信息等,且需要得到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的證實,除此之外,從事影視行業的企業還需有廣電部門的相關證明。
記者 / 邱曉雅 閆麗嬌
編輯 / 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