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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唐小僧暴雷事件中,我們應該吸取什麼教訓?

端午節網貸行業最大的新聞,就是號稱800億成交金額的平台唐小僧暴雷了。很多客戶給我發鏈接消息,問我這個平台是咋回事,在這裡就給大家簡單的講一下。

唐小僧於2015年5月正式上線運營,其在投資人中知名度較高,主要是因其高額返現活動,大量的線下廣告,也正因其高額返現曾多次被媒體預警。有趣的是唐小僧曾多次宣稱自己是P2F公司,不是P2P網貸平台,但在《關於加大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整治力度及開展驗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29號文」)下發後,平台又將自己重新定位為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服務平台。而引起這一身份的轉變的根本因素是29號文明確指出未經許可,依託互聯網以發行銷售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定向委託計劃」「定向融資計劃」「理財計劃」「資產管理計劃」「收益權轉讓」)等方式公開募集資金的行為,應當明確為非法金融活動,具體可能構成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發行證券等;互聯網平台不得為各類交易場所代銷(包括「導流」等方式變相提供代銷服務)涉嫌突破國發[2011]38號文、國辦發[2012]37號文以及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回頭看」政策要求的資產管理產品,而唐小僧此前發布的產品多為定向委託類產品和金交所產品,29號文基本判唐小僧此前產品「死刑」。

唐小僧的資產全為企業信用貸,此前發布的產品多為定向委託類產品和金交所產品。定向委託類產品主要是由GTSY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筆者推測該保理公司為國通商業保理(天津)有限公司)提供的資產,但平台對定向委託類產品底層資產介紹和資產提供方介紹非常少,信息披露極其不透明。唐小僧目前為江西贛南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和廣東華僑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兩家金交所進行導流。在29號文發布後,唐小僧發布的招財僧為P2P業務,即企業直接借款,最新標的停留在2018年6月15號。從唐小僧發布的14個P2P項目來看,這些借款企業成立時間極短,均為2018年3月28日之後成立,註冊資本也較少,基本均在500萬元以下,而借款金額多在100萬元,可以判斷這些借款企業是殼公司的可能性極大。

另據爆料人透露,唐小僧平台有近2億元在新浪支付上,等經偵調查完,可以給用戶提現。有投資人反映,唐小僧暴雷初,僧財寶里的錢還是能夠提現的,後或因警方介入,所有涉案資金賬戶被凍結。等經偵調查結束後,可能會恢復提現。除了僧財寶活期外,新浪支付掌握的資金還包括唐小僧的保證金、未滿標的凍結資金和用戶賬戶餘額。

根據爆料人提供的消息,資邦金服可查證的資金去向:1、新三板公司嘉達早教;2、上海浦東星河灣房產(價值五六千萬的房產,掛在鄔再平老婆秦某名下)。

根據以上的消息,可以總結出這麼幾點:

1.高額返息吸引投資者進入。(新入客戶投資100元最多能返到50元!利息之高,超出合理範圍)

2.監管嚴格要求P2P行業時,對外宣稱P2F,與P2P劃清界限來逃避監管要求。而29號文下發之後,又重新自己定位自己為網路信息中介服務平台。前後不一,變更之快,問題可見一斑。

3.就近期發的P2P標的而言,借款企業成立時間短,註冊資本少,借款額度高,這一點和E租寶極為相似,這些企業均為空殼企業。而P2P的本質也是核心是小額分散原則,很明顯,唐小僧平台不符合。

4.缺少銀行存管,只有第三方支付通道。國家明文規定,行業必須有銀行存管。包括ICP許可證,公安部下發的等保三級證書等等一系列要求的證書均沒有。合規性可想而知。

不要在把這些掛羊頭賣狗肉的騙局平台歸到P2P一類中,因為他們根本就是騙局,不是真正在做普惠金融。而我們遇到此類平台,應該注意的地方又有哪些?

1.是否有銀行存管。

2.是否有電信經營許可證。

3.標的的合理性。

很多客戶分辨不清楚標的的真實性的時候,我們可以依靠簡單的邏輯來判斷:如果平台數據造假,那麼一定是用近期註冊的企業的名義借款而不用個人的名義借款,因為企業籌集資金比個人的上限要高,企業上限100萬,而個人上限20萬。企業只需要有個殼子就行了,而個人信息你需要偽造他的徵信,住址,工資流水,等等的資料,造假成本太高。所以很多騙局平台的標的往往不會以個人名義,小額借款作為標的的。

希望大家有任何問題隨時諮詢,也希望大家遇到任何不敢確定的投資項目時來諮詢我,我一定隨時為您解答疑惑。您身邊的財富管理專家,值得您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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