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人的彩禮是被丈母娘以其他形式補貼回來了呢?讓你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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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見過很多結婚要彩禮的,但是後來丈母娘又把彩禮全部讓閨女帶回婆家,有的還會倒貼一筆不小的嫁妝錢。比如丈母娘要求男方給10萬彩禮,後來女兒出嫁過去,給女兒一張卡,上邊是16萬。算作嫁妝。相當於是彩禮退還還倒貼6萬。你們那裡的彩禮丈母娘是收還是另一種方式給返還了呢?
都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但是做父母的誰也不想自己的女兒嫁過去受苦。畢竟真正想靠」賣女兒「脫貧致富的父母還是很少的。
今年剛結婚,婆婆家給了10萬,我存起來準備以後生孩子用。另外給買的鑽戒和項鏈。娘家陪嫁一套二十萬的房子和兩萬的現金。婚房是婆婆幾年前就買好的,我們結婚就住婆婆給買的,我娘家陪嫁的房子一直出租,每年一萬塊租金,我們小兩口填補家用。
這並不是要體現娘家人的高尚或者」我們不差錢「究其原因還是因為孩子。誰想自己的孩子因為彩禮的問題,一嫁過去就要陪著婆家喝粥呢?
有能力的娘家甚至還會給女兒豐富的嫁妝,目的只有一個:希望婆家人可以善待她。
可憐天下父母心,彩禮不一定能夠難住愛情,但是足夠難住愛你的父母。彼此多一些體諒、多一些遷就,彩禮不會變成幸福路上的絆腳石,更不會成為扼殺愛情的劊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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