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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要辭職,為什麼保守派樂壞了?

【文/觀察者網風聞】

當地時間27日,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宣布自己將在7月退休。這個消息一出,就讓自由派大驚失色,保守派興高采烈。

最高法院作為美國三權分立體制中的一權。最高法院在美國政治中擁有者巨大的話語權,但是最高法院到底是什麼,有多重要,很多人還並不明白。小志就用這篇文章把最高法院和當今美國政治的關係介紹一下。

殺手鐧:司法複核權

最高法院最後美國三權中的一權,其手中掌握的最大的一項權力就是司法複核權(Judicial Review)。用白話說,就是解釋憲法的權力。這一權力使最高法院可以制衡國會和政府,變成三權分立中的一權。

司法複核權可以覆蓋的領域包括:

1、國會法案

2、州政府行動

3、聯邦行政機關行政令

國會方面,最高法院可以審核國會通過的法案是否違背憲法或者憲法原則。如果任何法案不符合憲法原則,則最高法院可以判決通過的法案無效。然而,最高法院並不經常使用這一權力,因為黨派傾向的嫌疑過重。

州政府方面,最高法院可以推翻州政府決議,包括:州議會通過的法律和州政府行政機關的行政命令。

不過一般最高法院插手地方事務基本僅限於民權領域之內。比較著名的就是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1951年,美國南方普遍對黑人實行「隔離但平等」原則。其實就是黑人不得使用白人的設施,但是白人享受的設施黑人也會有。其實就是廁所蓋兩間,白的一間,黑的一間。

造成的結果就是,黑人不得上白人學校,但是政府也會給黑人提供教育。但是事實上黑人學校的設施差,離社區距離遠。最後黑人父親布朗為了讓女兒不用跋山涉水,就近入學,將當地教育局告上法院。但是法院以「隔離但平等」原則駁回。

此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最後最高法院全票通過反對種族隔離的法律,推翻了「隔離但平等」原則。

聯邦政府方面,最高法院同樣可以推翻總統的行政命令和聯邦機關的行政命令。

1974年,水門事件關鍵時期,獨立檢察官要求尼克松交出涉案材料。但是尼克森以政府名譽為由拒絕交出材料,最後最高法院以全票通過的形式要求尼克森交出材料。

怎麼樣把案子打到最高法院去?

雖說最高法院是終審法院,可是不是什麼案子都可以打到最高法院去的。審什麼案子,完全看最高法院的選擇。

每個司法期只有少數的案件被最高法院審理,而且這個數字越來越小。每年大概有8000個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只有80個會被審理。

多數案件都從基層法院開始,美國聯邦法院系統分三級: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巡迴法院(Circuit Court),地區法院(District Court)。

地區法院為最低級法院,如果被告人不服其判決可以上訴至巡迴法院。

美國分13個巡迴法院區,11個分布於全國各地,1個位於首都華盛頓特區,1個聯邦巡迴庭主司軍事案件。

如果不服巡迴法院的判決,想上訴至最高法院,被告需要撰寫訟狀(Petition for a Writ of Certiorari)而訟狀需寫明此案與聯邦法律如何衝突,因為最高法院的責任是保證聯邦法律在全美通行。

之後你的訟狀就會發往最高法院後,就看最高法院大法官們是否會選中你的訟狀了。最高法院有9名法官,為了不讓多數人掌握這個流程,最高法院就制定了一個「四人法則」。也就是說4個最高法院大法官如果希望審理某案,則此案將被最高法院審理。

而這種被選中的案子往往具有三個特性,對全國社會有意義,低級法院判決違反了聯邦法律,低級法院之間存在判決衝突。

舉幾個例子:

對全國有重要意義的案件。2000年,美國總統大選,小布希贏了選舉人票,戈爾贏了普選票。最高法院通過裁決,判決小布勝選。這也就形成了判例,所以2016年總統大選,特朗普贏了選舉人票,希拉里贏了普選票,特朗普就有了當選的司法依據。

第二個例子是低級法院判決違反聯邦法律。最高法院中的Gonzales訴Raich案,加州人Angel Raich因從事醫用大麻交易而被聯邦起訴。當時第9巡迴法庭判決Raich獲勝,因為加州醫用大麻合法。

2005年,最高法院最後推翻判決,認為國會有權禁止地方將醫用大麻合法化,所以加州政府不起訴她,聯邦政府依舊有權起訴她。

第三個例子也是比較著名的例子,就是Obergefell訴Hodges案。Obergefell是一名俄亥俄州同性戀者,俄亥俄州禁止同性婚姻。所以俄亥俄州第6巡迴法院判決Obergefell不得和同性結婚。而全美多州同性婚姻合法。所以各巡迴法院之間存在分歧。

2015年,最高法院判決「不允許同性結婚」的判決為違憲,直接造成全美同性戀婚姻合法。所以美國的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不是國會通過的,而是最高法院通過判決「不允許同性結婚的判決」違憲實現的。

如何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可能是全世界最好的工作,他們一共9人,所以權力巨大。他們收入豐厚,他們安全有保障,而其最重要的是他們不辭職就可以當一輩子。

而要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需要經過三個步驟:

總統提名參議員認可總統正式任命。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由於美國憲法沒有對最高法院大法官資格做出任何要求,不論年齡,學歷,專業,甚至是不是自然出生的美國人。

理論上,總統可以提名任何人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比如James F. Byrnes大法官沒有高中畢業,Joseph Story大法官在獲得這份終身職務的時候才32歲。

(James F. Byrnes)

候選人提名在美國是一個表態的時機,所以候選人的專業和忠誠度僅是一方面的考量。種族、地區、性別等也是重要的考量部分。

當總統正式提名後,參議院就要開始舉行聽證會。一般由參議院司法委員會進行。

在司法委員會結束聽證後,會給參議院發出一個意見書。意見書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負面的。一般這個立場都是按照黨派立場做出的,誰支持誰反對在聽證會前就可以猜到了。如果參議院最大黨和總統不是一個黨,那麼一般就會是負面意見書。反之,則是正面。

(尼爾·戈薩奇的聽證會)

之後進入參議院投票階段,候選人獲得50%+1票就可以得到通過。如果得到50%得票數,那麼就由副總統(兼任參議長)決定。

參議院通過後,總統將簽署一份正式的任命狀。然後當選人進行宣誓即可正式上任。

大法官是終身職務,只有死亡、自願退休和國會彈劾才可以讓他們走人。美國歷史上一共有過112位大法官,目前沒有一位被國會彈劾下台。

當初美國的建國之父們設計這個職務為終身制的時候,就是希望他們可以摒棄黨派立場,公正判決,公平對待所有人。但是近代以來,大法官的傾向越來越清晰,多數案件都是以5:4通過,缺少大比例獲勝的「道德優勢」。

肯尼迪的辭職

對於美國政治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目前美國國內意識形態衝突嚴重。溫和派的民主黨與共和黨人日子都不好過。特朗普的崛起帶動了一批極右翼的共和黨人崛起。相對的,極端派民主黨也在鯨吞溫和派民主黨的領地。

而兩派人又互相針鋒相對,一派舞刀動槍,另一派成天上街遊行示威。恨不得致對方於死地。在這種情況下,兩派推舉出來的政客自然試圖掌握更多的權力部門,以求讓自己長久執政。作為可以推翻總統和國會決定的機構,最高法院顯然至關重要。

那麼我們來說說準備要辭職的大法官肯尼迪吧。首先,此肯尼迪非彼肯尼迪。他來自加州,和來自波士頓的肯尼迪家族沒有關係。

肯尼迪是個學霸,3年讀完了斯坦福大學歷史和政治學雙專業,又在倫敦政經讀了1年,最後去哈佛大學讀了法學院。

1988年,共和黨總統里根提名肯尼迪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正如上文所說,大法官的傾向越來越清晰,保守派就進行保守派判決,而自由派就進行自由派判決。多數案件都是以5:4通過。

不過目前最高法院內有

4個保守派: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托馬斯(Clarence Thomas),阿利托(Samuel Alito)和戈薩奇(Neil Gorsuch)

4個自由派: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布雷耶(Stephen Breyer)索托馬約(Sonia Sotomayor)卡根(Elena Kagan)

這關鍵的1票就是所謂的「搖擺票」,而這個「搖擺票」就是肯尼迪。

肯尼迪雖然是由共和黨的里根總統提名的,但是他是最高法院中的變數,並沒有在每一次判決中和保守派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們站在一起。

他在中文互聯網世界中最著名的一次判決就是2015年Obergefell訴Hodges案,也就他的這關鍵一票,讓「不允許同性結婚的判決」違憲,促使同性戀婚姻在全美變為合法。

他甚至他的判決書中引述了孔子的話:

孔子教導說,婚姻是政體的根基。

Confucius taught that marriage lies at the foundation of government.

嗯,他很喜歡這麼干。跟其他低調的大法官不同,肯尼迪希望自己的判決書被媒體引用,所以他的判決書總是辭藻華麗,並且經常引用古聖先賢的名言。

由於其他人的判決可以預測,而保守派和自由派各有4票勢均力敵。所以造成肯尼迪成為事實上的最終仲裁人。而數據也證明,2008-2009司法年中,他在92%的判決中扮演了關鍵方。

在同性戀、墮胎、死刑、少數族裔等案件中,他選擇和自由派法官們站在一起。而在持槍、環境保護、犯罪分子人權等判決上他又和保守派法官們聯起手來。

這不,26日剛剛被最高法院合法化的「特朗普禁穆令」中就有他的支持票。這一次,他站在了特朗普一邊。

其實說到這裡,想必很多的讀者已經可以自己分析出為什麼保守派很高興,而美國社會矛盾會更加激烈了。但是還是說一說吧!

美國政治內戰的加深

肯尼迪是搖擺票,肯尼迪走了之後如果特朗普可以提名一個年輕而堅定的保守派出任最高法官,長期在位。而他們也就是這樣想的。

特朗普說:

選一個可以干40年,45年的人!

to pick one that"s going to be there for 40 years, 45 years

副總統彭斯說:

特朗普總統將提名一位強大的保守派(strong conservative)。

如果是這樣的話,就可以造成保守派在最高法院中佔據5票。而這個法官不需要很年輕,比如特朗普此前任命的戈薩奇哪怕已經50歲,如果做個30年,也可以保證保守派把持華盛頓的意識形態30年。

另外讓我們再看看年齡分布。

4個保守派法官的年齡,羅伯茨63歲,托馬斯70歲,阿利托68歲,戈薩奇50歲。

4個自由派法官的年齡,金斯伯格85歲,布雷耶79歲,索托馬約64歲,卡根58歲。

(開大會總會睡著的金斯伯格)

保守派法官的年齡分布明顯要年輕於自由派,而自由派的金斯伯格曾表示自己將會在90歲的時候退休。也就是說在所有人不發生意外的情況下,特朗普還將有機會任命一個大法官。那將有可能造成最高法院派系對比6:3的情況。

如果79歲的布雷耶也宣布辭職呢?7:2?那就更刺激了。

由於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終身任職,所以除非他們自己退出,沒有人可以逼他們走人。如此,自由派真的會心裡很慌……

由於大法官的任命必須得到參議院的認可,所以民主黨目前的策略將大法官的任命聽證拖到中選之後。如果民主黨打贏中選,控制參議院,就可以杯葛任何強大保守派的提名,逼迫特朗普提名一個相對中立的大法官。

(參議員民主黨領袖舒默)

其實民主黨這麼干無可厚非,因為共和黨曾經做過完全一樣的事情。

2016年2月13日,在任30年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亞去世。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決定要提名一個新的大法官。

當時的國會眾議院由民主黨控制,但是參議院已經被共和黨把持。共和黨杯葛奧巴馬提名的理由就是正在選舉,選舉後才可以選出真正符合人民認可的法官。結果就把這個空懸的大法官位置一直留到了特朗普上任之後。而特朗普就推薦了戈薩奇這個年輕的保守派。

所以在這件事上,只存在民主黨和共和黨之間的鬥爭,並不存在誰更占理。

畢竟一屆國會只能影響美國2年,一個總統只能影響美國4或8年……而一個最高法院大法官可以影響美國幾十年。

如果自由派在這一領域潰敗,得不到發泄口的話,他們會做出什麼事情?我們不知道。我們知道的是,這場美國保守派向好的趨勢其實已經埋下了美國社會矛盾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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