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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次越高的人,越習慣做這件事,提升自己的格局

去年國慶,跟團去某地旅遊。

返程路上,大家都自覺地坐到來時的位置上。

誰知有一位男子的位置被人佔了,他大聲說:「大姐,這不是你的位置?」

女士尚未開口,導遊過來說:「這個阿姨暈車,您和她換一換吧。」

男子一下就怒了,說:「憑什麼要我和她換位子?她也沒缺胳膊少腿,憑什麼就要坐在我這兒......」

導遊的解釋他全然不聽。只是在一味地指責謾罵:「我也暈車啊,來的時候我一路吐,你這導遊哪去了?

現在你在這幹啥?要換座?沒門!有本事你趕我下車呀。」

可憐導遊一個剛畢業的小姑娘,被他說得一愣愣的,眼睛都紅了。

按理說,本來男子才是得理的一方,但他自恃得理,便不再讓人,以粗暴的方式與人爭執,盛氣凌人,不依不饒。

最後,反而把自己的理搞沒了。之後的一路上,全車人說說笑笑的,就是沒人願意再理他。

我想如果他不想讓座,直接說明情況,肯定能調換回來,實在沒必要得理不饒人。

俗話說,得饒人處且饒人。可是生活中,常常有人喜歡上綱上線,恃理凌人。

2

想起曾經流傳很廣的岳雲鵬的故事。

岳雲鵬17歲時,在一家飯館打工。

有一次,因為不小心把3號桌點的兩瓶啤酒,錯寫到了5號桌的單子上。

其實就是6塊錢的事。結果客人不肯買單,還大罵了他近3個小時。

經理去跟客人解釋,也被罵了回來,最後岳雲鵬不得不出了客人的352元餐費,對方才作罷。

岳雲鵬說到現在還是恨那個客人,特別恨。

生活中,總有這樣一些人,一旦自己占理,就擺出一副有理走遍天下的范兒:

餐廳吃個飯,把自己當上帝,對稍有疏忽的服務員大喊大叫;

點個外賣,餐送遲一點,立刻對人破口大罵,還要差評投訴;

車被人輕微剮蹭,立刻趾高氣揚,恨不得對方給賠一輛新車......

事實上對於原則性的事情,占理不讓步是應該的

但生活中很多問題都並非原則問題。

因為自己得理,就自以為得勢,咄咄逼人、窮追猛打,還一幅「我是講道理的人」的姿態,實在很難看。

這種得理不饒人的姿態,不僅很醜,還暴露出了你的修養不足。

的確有時是他人有錯在先,但在一些無關大雅的事情上,不妨留一點餘地給得罪你的人。

給對方一個台階下,少講兩句,得理饒人。

否則,可能不但沒了「理」,還會失去人緣,甚至讓身邊的朋友疏遠你。

以後你會發現,人生路上,還有一種修養,叫得理饒人

據說有一年,剛剛成立雜誌《天地》的蘇青,曾向張愛玲約稿。

張愛玲很爽快地答應了下來。

可到了交稿的最後時間,張愛玲卻沒有把稿寄來。

當蘇青打電話詢問的時候,張愛玲竟說忘記了,並冷冷地掛斷了電話。

蘇青放下電話,趕緊找人補缺,費了好一番周折,才找到合適的稿子,最終出版了雜誌。

雜誌社工作人員知曉這件事,都非常氣憤,建議她將此事公之於眾。

可蘇青卻說:「算了吧,她肯定是被事情纏住了,不然的話,怎會不交稿呢。」

後來蘇青非但沒有惱怒張愛玲,還是不斷地向她約稿。

而張愛玲也沒再爽約過,兩人還成為了交往甚密的閨蜜,最終成就了文學史上的一段佳話。

就這件事而言,張愛玲不論出於何種原因沒交稿,按說都是不應該的。

再加上她輕慢的態度,是名副其實「失理」的一方。

但面對此種情況,蘇青非但沒有得理不饒人,反而站在張愛玲的角度為其開脫。

最終,換來了張愛玲真誠的友誼和他人的敬佩。

很多時候,「得理讓人」也是為自己留條後路

你今天得理不讓人,讓對方走投無路,就可能激起對方「求生」的意志,一旦對方開始「不擇手段」,終將對你自己造成傷害。

這就好比,把老鼠關在房間內,不讓其逃出,老鼠為了求生,會咬壞你家中的器物。

但放它一條生路,它逃命要緊,便不會對你的利益造成破壞。

《菜根譚》有言:「攻人之惡,毋太嚴,要思其堪受。」

現實生活中,即使別人不佔理,如對對方太過苛刻,自己也會失去人心。

更何況,世界很大也很小,這次得理的是你,興許下次相遇,得理的就是對方了。

人在得理之時,一定要學會適可而止,莫要趕盡殺絕。

精讀君終身成長詞典《19:同理心》提到:

有同理心的人,能夠體會他人的情緒和想法、理解他人的立場和感受,並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和處理問題。

得理讓人,是一種修養,也是具有同理心的一種表現。

下一次,當你得理時,不妨學會多站在對方的角度想想。

徑路窄處,留一步與人行

與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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