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告三星侵權案和解告終
2018年6月27日,經過7年庭審後,曾經鬧得沸沸揚揚的蘋果告三星侵權案以和解告終。由於牽扯世界最大的兩大手機製造商,曾經打到美國最高法院的這一案件一直備受關注。
27日(周三),總部位於庫柏蒂諾(Cupertino)的蘋果(Apple Inc.)與三星(Samsung)同意和解,從而結束了這一在位於聖荷西(San Jose)的北加州高等法院發起的世紀侵權訴訟案。
這一案件於2017年打到了美國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但判決發回到聖荷西聯邦法院重審,在法官Lucy Koh的命令下,雙方律師經過書信往來作出了和解的決定。
和解通告寫道:「原告蘋果公司,和被告三星公司、三星美國公司以及三星通信美國公司,有意通知法庭,他們同意達成和解,撤銷剩下的指控和抗辯。」
但三星和蘋果均未透露和解的具體條款。三星拒絕向媒體就此次和解發表評論;蘋果公司發言人瑞秋.沃爾夫.塔利(Rachel Wolf Tulley)僅提供了一份聲明。
在蘋果公司發出的聲明中稱:「我們深信設計的價值所在,我們的團隊在為創造受客戶喜愛的產品而不知疲倦地工作著。自始至終這一案件的價值都超越了金錢。蘋果公司通過iPhone發起了智能手機革命,三星公司抄襲了我們的設計,這一點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我們繼續保護辛苦工作創新的成果,保護在蘋果工作的許多人的成果,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這一訴訟始於2011年,蘋果公司狀告三星公司當時發布的新安卓手機Nexus侵犯了蘋果公司的專利、商標、操作界面及風格。2012年8月,蘋果公司在初審中勝訴,獲賠10.5億美元;但法官Koh在拒絕陪審團追加3.99億美元違反商標的額外賠償金後,勒令案件重審。
在2014年在同一個法庭上,這2家公司發起了第二個訴訟,三星反指蘋果侵犯了安卓手機的許多專利。
2015年,三星付給蘋果5.48億美元賠償金,但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要求最高法院駁回要他們支付3.99億美元賠償的要求。最高法院將3.99億美元賠償的判決,發回到聖荷西的聯邦法院重審。
在當年5月的重審中,蘋果公司贏得了5.39億美元的陪審團裁決。
由於雙方對剩下的指控和反訴達成和解,從而終結了蘋果訴三星整個案件。這一案件曾獲已故的蘋果聯合創始人喬布斯(Steve Jobs)的熱情推動。
在由沃爾特.愛薩克森(Walter Isaacson)撰寫的喬布斯傳記中,記載了喬布斯曾矢言要打垮安卓的言論,因為他認為安卓是在盜用蘋果的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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