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鬼報仇是真是假?女屍逆流漂浮百公里復仇記
作者:薩沙
本文章為薩沙原創,謝絕任何媒體轉載
【薩沙講史堂第六百二十七期】(你不知道的靈異事件第22講)
薩沙今天心情好,又來嚇大家了哦。
厲鬼報仇?這不是電影,是真事。女孩被情人殺害拋屍下游100多里,屍體竟然又逆水回到情人所在城市,從而使得案件順利偵破。還有個女人被虐待致死,1個兇手日夜做鬼夢,被迫投案。聽薩沙說一說吧。
薩沙再說一句,我寫的靈異系列不是胡扯淡,也不是《走近科學》那種大忽悠,都是真實發生的事,至少是高度可能真實發生的事。
這個案件比較敏感,還曾經在電視台播放過,估計諸位有人會有印象。
現在一些鳥人盯著薩沙很緊,案件的時間地點人物我就一律省略了。
長江中上游的某個城市,江邊突然發現一具裸體女屍。
警察趕到江邊,發現這具妙齡女郎的屍體已經腐爛,呈現巨人狀,早已看不出相貌。屍體裝在一個編織袋中,袋子是全國到處可以買到的,無法追查。
即便瞎子也知道女人死於謀殺,她的脖子被利器幾乎割斷。
死者一絲不掛,沒有任何衣物、首飾等私人物品。
臉部被江水泡的像豬八戒一樣,也無法通過屍體照片認人。
警方極為頭疼,這種謀殺案件的歹徒,一般都會異地拋屍。
死者身邊沒有任何可以辨別身份的東西!
那麼,如何能夠在茫茫人海中認出是誰?
連死者是誰都不能確認,還怎麼破案?
案件陷入僵局,萬幸的是很快又有所突破。
根據屍檢表明,死者只有22歲左右,生前具有魔鬼身材和一頭秀髮。
想來,女死者的相貌也不會難看,是大美女。
法醫對女死者屍體卻頗為奇怪。
她很瘦,1米7的身高只有100斤。
根據常識判斷,這麼瘦的女孩,似乎不該有現在E罩杯的豐乳。
於是,法醫又進行了一輪解剖,果然發現這是假胸。
意外的收穫來了:取出假胸的假體頗為高級,上面還有一行阿拉伯數字,似乎是編碼。
那個年代,網路才剛剛流行,不能隨便上網搜索,不知道數字是什麼意思。
看來,只能去美容店去走訪。
上面也說了,這種殺人多是異地拋屍,你怎麼知道美容院是哪個城市的?
退一步說,就算是本地拋屍,屍體又扔在江里,也很有可能被衝到下游。
換句話說,受害者在本市美容院整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人命關天,命案必破,明知道大海撈針也要咬牙走訪。
走訪了十幾家美容店,民警竟然有了收穫。
1家私立高檔美容店表示,這個假體只有他們有,是老闆從美國私下買來的一批,非常高檔。
涉嫌走私,這事外面根本不知道。
如果不是警方進行命案調差,他們也不會說。
美容店說這些假體價格很高,一般人承受不起。美容店只進了一批貨,因賣不動,之後就沒有進了。
做這種假胸的客戶極少,不到10人,有完整的名單和聯繫方式。
有了名單,就好辦了,挨個打電話過去詢問。
第二天,警方就查明了受害女孩的真實身份。
她是外地女孩,在本地夜總會坐台。因貌美如花,身材絕佳,又聰明伶俐,成為有名的花魁。
當時她的名氣很大,出台起價3000元,還有大把人排隊。
不過,女孩早在半年前就不幹了,不知去向。
和她關係比較好的小姐聽說,她被1個當官的包養了。
警方很快查到了女孩的真實姓名,找到了她的老家。
家人知道女孩遇害後,悲痛萬分,卻也提供了重要線索。
半年前,某局的1個年輕處長去夜總會去玩,看中了這個花魁。
處長年級也不大,不過30多歲。他是農民出身的大學生,畢業後和同學(局長的千金)結婚。
由此,婚後10年,這傢伙成為老丈人麾下1個有實權的處長。當然,這不是沒代價。根據約定,他的孩子必須跟著丈人姓,說通俗他就是上門女婿了。
在家很壓抑,全家人不把他當回事。於是,這男人就經常出來鬼混,一眼看中了這個女孩。
兩人相處了半年,男人就出錢租房將女孩包養,成為專業情人。
這個男人為女孩花了不少錢。
因女孩嫌自己胸部不大,天天要帶假胸,處長就花費十萬元帶她去做了隆乳手術。
後來的事情,女孩的家裡人就不清楚。
聽說女孩曾經懷孕,藉機和處長大鬧,要求轉正做大奶。
處長不同意,據說兩人鬧得很厲害。
女孩曾經對父母說,如果她死了,肯定是處長殺的。
顯然,處長有重大作案嫌疑,被警方請到公安局。。
開始,處長百般抵賴,什麼都不承認。
此時,警方很被動,壓根沒有什麼證據,不能定罪。這個處長又不是普通人,上面有強力人物罩著,不能隨便動刑。
沒證據又不能打,看來只能放他走。
很快,48小時到了,警方決定放他走。
在最後,民警無意中告訴處長,女孩屍體是在本市江邊。
這個處長突然緊張起來,表示不相信。
民警拿出現場照片給他看,處長精神突然崩潰。
瞬間,他承認了罪行,交代了作案經過和現場。
說起來很簡單,就是女孩不斷要挾他,威脅不離婚就去上級檢舉他的貪污、受賄、包養情婦等等。
不要說什麼貪污受賄,單單包養女人這一條,足夠處長被丈人家整死。
處長願意給錢了事,但女孩說自己出台一次就好幾千,不缺錢,就是要結婚。
處長覺得走投無路,動了殺機。
他仔細準備後,一晚他決定動手。乘著女孩不備,處長突然將她捂嘴割喉,當場殺死。後怕女孩不死,處長又用菜刀對她脖子猛砍十幾刀,幾乎將頭部砍下。
根據處長的交代,警方趕到他們租住的房子。處長做過清洗,但出租屋和他的私家車內,仍然發現了人血痕迹和細微的人肉組織。
經過DNA鑒定,就是那個受害女孩的組織。由此,罪證確鑿!
問題來了,這個出租屋是匿名租房,處長不說就沒人知道。
處長本來就要被釋放了,為什麼主動交代呢?
很簡單,他嚇尿了。
為什麼處長聽說屍體在本市發現,就如此驚慌,迅速交代一切呢?
因為,處長根本不是在本市拋屍。這傢伙很狡猾,他將屍體裝入私家車,開到長江下游100公里外,拋屍後返回本市。
處長隨後用女孩手機發了幾條簡訊,給他們父母,說自己決定去南方工作,以迷惑他們。
一切部署完畢後,這個處長總覺得心神不安。
晚上睡覺只要一閉眼,就看到女孩披頭散髮的索命。
長此以往,處長精神高度衰弱,甚至有了輕生的念頭。他認為是被厲鬼報復,曾經多次去寺廟拜佛,還請道士做法事,甚至慌不擇路的去教堂。
只是,一切均無用。
處長長期精神恍惚,大白天都有幻視,能看到女孩的樣子。
本來就疑神疑鬼,心理幾乎崩潰。
他明明將屍體仍在下游100公里外的江邊,現在聽到屍體就出現在本市,這小子自然徹底崩潰了。
開始,警方根本不相信有這種事,認為處長是胡言亂語。
只是,根據沿途監控顯示,處長殺人當天確實開車去了下游的城市。
處長並沒有說謊,他確實去了下游拋屍。
那麼問題來了?屍體只可能隨著江水向下游漂,怎麼可能漂到上游呢?
一時間,民警們也有些慌,這是怎麼回事?真的是厲鬼報復,陰魂不散,讓屍體返回100公里的上游?
很長一段時間,存放受害女孩的太平間,根本沒人敢去。
證據確鑿,這個處長因故意殺人被判處死刑。
處長希望速死,根本沒有上訴,2個月後就被槍決。
在處決前1個月,處長不分白天黑夜不睡覺,人不像人,還經常狂叫有鬼。
搞得整個號子的犯人,都驚恐萬分,似乎鬼就在牢房裡。
一些犯人甚至通過自殘,試圖離開這個牢房。
為了平息驚恐,尤其是警方內部的驚慌,法醫們提出了1個理論。
處長確實將屍體在下游100公里拋屍。屍體在江水中漂浮的時候,編織袋可能被1艘船隻掛住。這艘船行駛到上游100公里的本市停靠,屍體到了這裡,再次漂浮,被民警發現。
理論上說得通,現實中哪裡有這麼巧的事。
這邊,警方迅速將受害女孩遺體火化,交給了他的父母。
處長也很快被槍決,這事就這麼結束了。
本來民警們都是無神論者,從不相信鬼神。
此次以後,他們還是有些敬畏,一些人甚至偷偷戴上了護身符。
顯然,如果不是女屍逆流回到本市,就絕對無法通過假胸確定身份,那麼處長肯定也就逍遙法外了。
換句話說,女屍這樣回到本市就是報了仇。
這就是女屍逆行長江100公里報仇的故事。
薩沙負責任的說,這絕對不是故事,是真實發生的事。
是不是不過癮,薩沙就再說一個!
這是香港的事,就直接說明時間地點任務了。
大名鼎鼎的HelloKitty藏屍案。
1999年,九龍馬頭圍女童院內14歲少女阿芳,向社工抱怨見鬼。
阿芳說,她每晚都做同樣的夢,1個無頭女人向她索要頭顱。
阿芳因此長期失眠,精神高度衰弱,幾乎不能正常生活。
社工覺得這事非常奇怪,對阿芳進行盤問。阿芳支支吾吾,似乎有所顧慮。
社工勸告:如果厲鬼真有冤情,唯一方法就是還她公道,不然恐怕一輩子纏著你。
阿芳無奈,將實情和盤托出。
社工大驚,建議阿芳報警。
1999年5月24日,警方接到殺人案件報警,正式立案。
根據阿芳的介紹,她有個27歲的男友叫做梁勝祖,是黑社會合勝和的混混,專門替人收賬。
2個月前的一天,梁勝祖帶著她去尖沙咀加連威老道31號個單位。房間裡面,有他的同夥34歲的陳文樂和21歲的梁偉倫。
這2人也都是同一個幫派的混混,以放高利貸為生。
房間中,還有個23歲的舞女,已經被他們打得不成人形。
梁勝祖告訴阿芳,舞女叫做樊敏儀,是個吸毒者,向他們借了不少錢無力償還。
3月17日,他們將樊敏儀從葵涌麗瑤邨富瑤樓一單位綁架到這裡,索要欠款。
樊敏儀錶示確實沒錢,願意繼續賣身還債。樊敏儀求饒,表示她為了還錢在懷孕期間都被迫接客。
3人卻認為樊敏儀是故意裝蒜,對她進行殘酷虐待。
警方的記錄寫到:梁偉倫質問樊敏儀為何不還錢、為何不肯回電話,連踢樊敏儀超過50次。3人用木板封著該單位的玻璃窗,以滾油潑向受害人的口腔,在傷口上塗上辣椒油,逼她喝尿。3人之後把燒溶的塑膠吸管滴在她的腿上,並命令她發出笑聲。樊敏儀開始神志不清,並不時挑起傷口上的焦疤,3人於是以電線緊緊捆纏受害人雙手多個小時,之後又用鐵通毆打她雙手。
梁勝祖帶著阿芳來,是給她見見世面。
阿芳也是古惑女,竟然參加了對樊敏儀的虐待。在男友的要求下,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強逼受害人樊敏儀吃光。阿芳還曾經用打火機,燒過她的小腿。
阿芳說,將樊敏儀關押折磨到4月初,後者不治身亡。
死時,她臉部浮腫、牙齒流血、全身長滿水泡、傷口灌膿。
發現樊敏儀死了,幾人也有些驚慌,決定毀屍滅跡。他們將樊敏儀碎屍,將除了頭部的屍塊分別丟棄到垃圾站。
他們將1個美人魚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開,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頭骨塞入後縫合。
在碎屍期間,阿芳目睹了全過程,相當驚恐。
事後,阿芳晚上不斷夢到無頭的樊敏儀,向她索要頭顱。
無奈之下,阿芳決定做污點證人,幫樊敏儀討回公道,擺脫厲鬼糾纏。
於是,警方迅速逮捕了3名主犯,3人都被判處終身監禁。
這事,還沒完。
香港媒體記載:
1.審訊時,庭外也出現怪事。當辯方律師指被告只是非法處理屍體,根本不用談得太多之際,庭上的燈閃動大作,庭內所有人都非常愕然。該律師見狀,迅速轉移話題。
2.兇手之一的梁勝祖在晚上押返羈留所,深夜他向著看守員稱:「我撞到鬼?」,他指在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儀的容貌。
3.案發的那個房子,不斷有人抱怨遇鬼。鄰居受不住怪事都搬走了。本來住在對面的鄰居黃先生,案發後曾協助警方認人,破案後妻兒曾遇怪事。警方介紹:「他老婆說過幾次,樓梯見到女人鬼影,嚇到叫老公快搬。 」
在樓下賣雞蛋仔的老闆也證實:「住四樓的黃先生有個10歲孩子,他多次說經過樓梯見到女鬼。黃先生幾年前搬走,這個單元就一直空置。雖然其他單位都人租住過 ,但都很快搬走,原因我就不知道了。一種說法是,這些人都見到了鬼,被嚇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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