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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改「姥姥」之爭,辭典編輯學者:日後修訂考慮取消「外婆」方言標誌

「外婆」改「姥姥」,改出了一起綿延至今的爭議性事件。

事件起於6月20日,有家長爆料滬教版小學二年級第二學期語文課本《打碗碗花》一文中「外婆」被改為「姥姥」。上海市教委作出的一則回應的截圖亦被曬出,截圖內容稱,查閱《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姥姥」是普通話辭彙,「外公」、「外婆」屬於方言。隨後,網路輿論場展開了頗為熱鬧的「方言」之爭。

爭論延宕數日,最終以上海市教委責成上海教育出版社向作者和社會各界致歉,將該文中「姥姥」一詞恢復為原文的「外婆」而告一段落。上海市教委發布公告稱,今年9月起,小學二年級將使用國家統編語文教材,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學二年級語文教科書停止使用。

課文修改前後 圖據網路

「這次輿情事件產生的原因在於『外婆』被認為因方言詞身份而在教材課文中被替換成『姥姥』」,回顧此次事件,中國社會科學院辭書編纂研究中心主任助理兼秘書長、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主任杜翔表示,普通話以北方方言為基礎,「姥姥」作為北京話辭彙,被優先確定為普通話通用語,「外婆」雖然歷史悠久且分布廣泛,但在北京話及周邊大片官話區確實不說,標為方言辭彙是可以的。

同時,杜翔表示,「外婆」一詞通過大量文學作品、流行歌歌詞廣為人知,加上「姥姥」類稱呼不像其他普通話稱謂那麼通行,據此,取消「外婆」在詞典中的方言標誌也有理由,「將來修訂時我們會予以充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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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屬方言是對另一事的回復

官方回應修改文章系「識字教學需要」

6月20日,有家長通過微博爆料稱,上海小學二年級第二學期語文的課文《打碗碗花》,原文中的「外婆」一詞全部改成了「姥姥」。

爆料家長的孩子就讀於上海某小學二年級。該家長稱,孩子在家長讀這篇課文時,念到「姥姥」一詞時無法理解。「我們這裡對『媽媽的媽媽』稱呼一直是『外婆』,我告訴孩子,『姥姥』就是『外婆』的意思,孩子又反問我,為什麼不直接寫『外婆』呢?」她在網上檢索,才發現這篇《打碗碗花》的原文寫的就是「外婆」,收錄到教材後才被改成「姥姥」。

該家長網路爆料後,上海市教委作出的一則回應的截圖被曬出。截圖內容顯示,上海市教委教研室答覆網友,經查閱《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姥姥」是普通話辭彙,「外公」、「外婆」屬於方言。

網友曬出的上海市教委作出的一則回應。圖據網路

兩份信息結合之後,引發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方言」之爭。不少網友認為,「外婆」、「姥姥」只是不同地域人群對「外祖母」的稱謂,將大家耳熟能詳、廣泛接受的「外婆」一詞定義為方言,令人無法接受。還有網友調侃,唱了這麼多年的《外婆的澎湖灣》,是不是也得改成《姥姥的澎湖灣》?

6月21日晚,上海教育出版社發布聲明稱,在滬教版小學階段的語文教材中,既有「外婆」的稱謂,也有「姥姥」的稱謂,「外婆」的稱謂出現了8處,「姥姥」出現了4處;滬教版小學二年級第二學期語文教材把「外婆」改成「姥姥」,是為了落實該學段識字教學任務的需要。「外」「婆」「姥」三個字都是小學二年級識字教學的基本任務,「外」字安排在二年級第一學期第4課中,「婆」字安排在二年級第二學期第18課中,「姥」字安排在二年級第二學期第24課中,即在認讀「姥」字前,學生已經認讀了「外」「婆」兩字。

上海教育出版社發布的聲明。圖據上海市教委官方微信

聲明同時稱,網友此前發布「姥姥」一詞使用的答覆,與滬教版小學二年級語文教材無關,是2017年對讀者來信反映該社《寒假生活》中一道英文翻譯題翻譯方式的回復。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辭書編纂研究中心主任助理兼秘書長、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主任杜翔在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表示,從當事方的陳述來看,這一輿情熱點問題是網友嫁接文本而引起的,「兩個文本語境不同,嫁接不當會引起嚴重輿情問題。」

文章作者稱修改未通知本人

輿論熱議保護作者權益

事件網路發酵的第二天,《打碗碗花》的作者李天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上海教育出版社對該文章的選用及修改均未通知本人,「文章修改是可以商量的,但最好是事先溝通一下,這是出版機構對作者基本的尊重。」

李天芳發聲後,許多網友就此認為,出版社的做法不僅不尊重原作者,甚至有侵權的嫌疑。輿論熱議的話題部分轉移到對保護作者權益的探討上。

此前,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在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指出,教材的著作權保護有一定的特殊性,九年義務教育的教材可以收錄作品而不用經過作者同意,除非作者發表過「不能收錄」的聲明。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著作權法》第23條規定,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彙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有律師認為,教材將原文「外婆」改為「姥姥」,構成侵權。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專利代理律師楊栩此前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認為,出版社未經作者認可將「外婆」改為「姥姥」,侵犯了作者的保護作品完整權。

在趙佔領看來,是否侵權尚有爭議,但他個人認為出版社的做法不構成侵權,「此類修改是否侵犯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主要看修改的內容是否僅僅是簡單的文字性編輯,是否改動了文章的核心思想、主題、表達風格。」他認為,出版社的做法談不上破壞文章整體的風格和表達的意蘊。

關於文章被修改,李天芳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作家寫一篇文章,是希望別人能理解,希望使用語言的習慣得到認可,「『外婆』和『姥姥』都是大家承認的辭彙,既然我寫了那篇文章,可動可不動的地方,那就不應該再動,這是尊重作者的原意。」

李天芳稱,6月23日,上海市教委專門就此事發了回應和處理意見,「也打算進一步解決。」當天,上海教育出版社亦有工作人員專程趕來,向她當面致歉。

上海市教委責成出版社致歉

「姥姥」恢復為「外婆」,教材9月起停用

6月23日,上海市教委發布對此事的處理意見:將文中「姥姥」一詞恢復為「外婆」。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上海教育出版社致歉。

相關公告稱,上海市教委了解有關情況後,責成市教委教研室會同上海教育出版社迅速整改,向作者和社會各界致歉,並與作者溝通,將該文中「姥姥」一詞恢復為原文的「外婆」一詞,同時依法保障作者權益。按工作計劃,今年9月起,小學二年級將使用國家統編語文教材,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學二年級語文教科書停止使用。

上海市教委發布對此事的處理意見。圖據上海市教委官方微信

公告同時稱,要求全市教材編寫工作要從中吸取教訓,充分尊重作者原文原意,切實依法維護作者正當權益,上海市教委將進一步加強教材編製的管理與指導,提高教材審查能力,提升教材質量。

上海市教委的處理意見發布不久,上海教育出版社亦發聲明稱,已認識到在收錄該課文時未與作者溝通;在修改課文時只考慮了識字教學的因素,未徵求作者意見,沒有充分意識到地方用語習慣,確實存在不當之處。為此,向社會各界及作者本人表達誠摯歉意。

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上海教育出版社的致歉。圖據上海市教委官方微信

此前,上海教育出版社曾公開回應稱「通過此事,我們認識到,語文教材編寫除了要考慮學生識字規律和增強學生對文化多樣性了解外,還要充分考慮地域文化和語言習慣」。對此,杜翔在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表示,如果為了識字教學的有序安排而用某些普通話的詞代替方言背景的詞,首先需要研判作品的內容風格地域色彩是否相宜,而不應該「因辭害義」,以竄改、犧牲文章內容來遷就識字教學。

「《打碗碗花》是一篇散文,具有文學特性,表達著作者的個人經驗與情感。語文教學的重要目的就是塑造學生的人文素養。這次上海教科書把北方的地方語言文化當成通用語言來推廣,戳中了很多人心中痛點,更加讓人難以接受。」杜翔說。

詞典編輯學者稱「外婆」廣為人知

日後修訂考慮取消「外婆」方言標誌

隨著官方的致歉,事件暫告一段落。回到網友最初爭議的話題:「外婆」和「姥姥」,究竟哪個是方言,哪個是普通話?

杜翔介紹,在我國親屬稱謂系統中,母親、妻子、姐妹及女兒方面母系親屬稱「外」,「婆」有「祖母」義,「外婆」等親屬詞語義顯豁,出現時間也較早,如唐代《法苑珠林》卷七中即寫道:「我是汝外婆,本為汝家貧,汝母數從我索糧食。」

杜翔同時介紹,相比於「外婆」,「姥姥」這個稱謂的出現比較晚,大概在明代以後。「姥姥」、「姥娘」分布在北方地區,其中「姥姥」主要分布在東北三省、內蒙古以及河北、山西北部,「姥娘」主要分布在山東省和河南、安徽、河北、山西部分地區。

「這次輿情事件產生的原因在於『外婆』被認為因方言詞身份而在教材課文中被替換成『姥姥』」,杜翔指出,普通話以北方方言為基礎,北京話雖然也是方言,但地位比較特殊,「姥姥」作為北京話辭彙,被優先確定為普通話通用語,「外婆」雖然歷史悠久且分布廣泛,但在北京話及周邊大片官話區確實不說,因此,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標為方言辭彙是可以的。

杜翔同時強調,普通話不是一成不變的,普通話過去吸收了方言中許多具有表現力的成分,有些詞來源於方言,現在已經成為普通話詞語,就不再標為方言辭彙了,如「尷尬、垃圾、老公、二流子」。杜翔說,《現代漢語詞典》作為規範詞典以語言事實為依據,關注監測辭彙使用情況,尊重語言事實、尊重語體的客觀變化,「我們將一如既往地重視這項工作。」

《現代漢語詞典》是中國第一部規範性的語文詞典,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輯室編撰。作為該編輯室主任,杜翔表示,「外婆」通過大量文學作品、流行歌歌詞廣為人知,加上「姥姥」類稱呼不像其他普通話稱謂那麼通行,據此,取消「外婆」在詞典中的方言標誌也有理由,「將來修訂時我們會予以充分考慮。」

紅星新聞記者丨 王劍強 上海報道

編輯丨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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