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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酒瘋?酒後砸車,西寧這6名男子被刑拘

現在大家出門聚會

走親戚串門

總免不了喝上幾杯

可有句話說「喝酒誤事」

一旦喝多了

不能控制約束自己的行為

干出點出格的事來

那後悔也來不及了

案情簡介

6月26日,記者從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分局獲悉,警方破獲一起酒後砸車故意損害公私財物案件,6名酒後打砸車輛的男子被刑事拘留。

前不久,城西分局興海路派出所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有多名男子酒後將一輛轎車砸壞。值班民警趕到現場發現,一輛轎車玻璃被砸爛,車體四周多處受損。

經走訪得知,打砸車輛的是從一家KTV出來的6名男子。當天,6名男子打砸完車輛後,迅速打車離開了現場。隨即,派出所值班民警走訪調查後,將6名打砸車輛的男子全部抓獲。據派出所辦案民警調查了解,嫌疑人孫某、趙某、張某、李某、劉某等人在酒後,趁著夜色用石頭等打砸車輛,造成車身損傷嚴重,轎車維修費用達1.6萬餘元。事後,在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分局興海路派出所的調解下,6名嫌疑人賠償了受害人的損失。6名嫌疑人因涉嫌損害公私財物罪,已被城西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酒後不能自控

做出不理智的事

造成不良後果

終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法 條 鏈 接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也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6條第1款的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當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小編提醒您

喝酒可以

但不能過量

以免做出過激的事情

酒後犯罪同樣受到刑罰的處罰

而且

一般也不能作為從輕、

減輕處罰的理由。

沒有人可以用醉酒來

減輕自己所應受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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