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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正知而住:辨次第。行等(4)語默(2)第二義

《瑜伽師地論》正知而住(19):

辨次第。行等(4)

語默(2)第二義

文 / 觀諸法如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四:

一、二、一、六、四、二、第二義

一、二、一、六、四、二、一、語

一、二、一、六、四、二、一、一、談論慶慰

與諸有智同梵行者,語言談論共相慶慰,樂興請問樂求諸善,無違諍心。

與諸有智能的同修聖道的人,「語言談論」,以語言談論,討論佛法。「共相慶慰」,互相來慶慰能夠學習聖道。「樂興請問」,歡喜發動自己來請問,有所不知的地方要請問對方,要向對方請問。「樂求諸善」,歡喜尋求一切善法。「無違諍心」,並不是和人家諍論。

一、二、一、六、四、二、一、二、為他說法

言詞稱量,言詞合理,言詞正直,言詞寂靜,樂勤為他宣說正法。

「言詞稱量」,同人說話的時候要有量,不要說太多了、不好,要有個量;也合乎佛的聖言量。「言詞」所說的法要「合道理」。「言詞正直」,不要諂曲。「言詞寂靜」,「寂靜」聲音不要太大;不會引發煩惱的。「樂勤為他宣說正法」,不要說在家居士,就是出家人,具足正見的有幾個人?所以學習正法的人,要發慈悲心,「為他宣說正法」,要歡喜作這件事,不要怕辛苦。

韓清凈《披尋記》:「言詞稱量等者:義無違逆,是名稱量。譬喻相應,是名合理。言無雜亂,是名正直。言不勝聽,是名寂靜。」所說的話,言詞語義沒有違背佛法的義理,稱合聖教量,是名稱量。舉出的譬喻也與佛法相應,隨順正理,名為合理。說話時不會混雜,跳躍式的說法,是有次第的、有邏輯的,是名正直。說話時必須是內心平靜的,與他人討論佛法,或者為他人說法時,不是為了勝過他人,沒有這種煩惱的心情,稱為寂靜。

一、二、一、六、四、二、二、默

一、二、一、六、四、二、二、一、思惟

又應宴默,於惡不善所有尋思、不樂尋思。又於非理所有諸法、不樂思惟。

「又應宴默,於惡不善所有尋伺、不樂尋思」,宴坐靜默的時候,對於惡不善法的所有尋思,有罪過的,沒有功德的尋思,「不樂尋思」,不歡喜這種思惟。「又於非理所有諸法,不樂思惟」,又對於所有不如理的諸法及能夠引起煩惱的法也不好樂思惟,也不去想那些事情。

一、二、一、六、四、二、二、二、修習

於自所證,離增上慢。於少下劣差別證中,不生喜足。於上所證中無退屈,善能遠離不應思處,時時修習止觀瑜伽,樂斷樂修,無間修習殷重修習。

「於自所證離增上慢」,常常學習佛法、修學止觀,久了就會有多少消息,就會有點成就的,但是要遠離增上慢,不要說自己沒有得初禪就說得初禪了,那是不對的,「離增上慢」。「於少下劣差別證中,不生喜足」,小小的有點成就,但是成就是很少的、很下劣的,不要感覺到滿足。「於上所證,中無退屈」,對於更高的境界是應該成就的,還沒成就在中間就退下來了,不要這樣子。「善能遠離不應思處」,不應該思惟的「法」不要去思惟。「時時修習止觀的瑜伽」,能時時修習止觀瑜伽。「樂斷樂修」,心裏面一直的好樂斷煩惱,願意修學聖道。「無間修習殷重修習」,「無間修習」,就是常精進不間斷的去修學止觀,「殷重」地誠懇地、很認真地來修學止觀。

韓清凈《披尋記》:「善能遠離不應思處等者:不應思處,略有九種:一、我,二、有情,三、世界,四、業報,五、靜慮者境界,六、諸佛境界,七、十四不可記事,八、非正法,九、一切煩惱之所引攝。如顯揚說。(顯揚論十七卷七頁)若有思議如是等事,當能引三種過失。一、起心亂過失,二、生非福過失,三、不得善過失。由是說言不應思處。言止觀瑜伽者,四瑜伽中方便所攝應知。

不應思處,要略而言有九種:

一、我:不要想我,沒有一個常恆住、不變異、有主宰性的我可得。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七:「論曰:不應思我若有若無。何以故?成二過失故。若思為有,即於非實有義起增益執過。若思為無,即於假有義起損減執過於他有情。」若思惟「若有若無」有二種過失。佛法是承認有假名我的,經論上說「我」只是假名字而不是真實的,如果認為是真實有「我」,這有增益的過失。如果認為「沒有我」,這樣子思惟,那就違反了佛說有「假名我」的道理,那也有減損的過失。有這二種過失,所以也不應該思惟。

二、有情

三、世界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七:「論曰:有情世界、器世界,此之二種雖不依見亦不應思。何以故?世共了知現成相故問何故不思此事如是生非不如是耶?答若如是思者。或謂即如是、或謂異如是、或謂無如是。此三種過所隨逐故」在這裡是說,不管是色受想行識,或者是這個世界、器世間的情況,或者地水火風乃至三法印、五蘊這一切法,思惟它的時候,可能認為:「即如是」就是這樣子;或者說「異如是」、不同於這個樣子,另外有一個相貌、「異如是」;「或非如是」,或者思惟不是這樣子,各式各樣的思惟的想法。現在「皆以法爾為依」,五蘊、器世間、四大、三法印乃至五蘊相這一切法本來就是這樣子,不用再去分別「即如是、異如是、非如是」,不要這麼多分別,「以法爾為依」,就是都是這樣子。「一切皆歸法爾道理」;怎麼叫做「以法爾為依」呢?就是這一切法都是屬於法爾的道理,就是自然是這樣子。「令心安住、令心曉了」,這樣思惟觀察,使令心裡安住,使令心裏面開智慧。這就叫做「法爾道理」。

四、業報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七:「論曰:於業報中不應思議。修福行者定往善趣,為惡行者定往惡趣,不決定故。又過去世凈不凈業,若處若事若因若報等,不可思議。」「異熟」就是「果」,就是果報。眾生作善或者是作惡,作善就得善報、作惡得惡報,善的果報和惡的果報,這件事「不決定」。若說決定就與事實有點違反。有的人作了善業,臨終的時候,心裏面若是顛倒,惡念現前的時候,那就不能得善報。有的人若是做了很多的惡事,臨終也能有如理作意,那還不一定得惡報。有情的處所、有情的業、有情的因和果報,若執著去思惟去,那個事情就容易有錯誤。

五、靜慮者境界:

六、諸佛境界: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七:「論曰:靜慮者及佛二種境界中,真如及無漏性皆不可思議。又諸佛等成所作義,謂所作利益眾生事亦不可思議。何以故?無譬喻故。一切世間無有少事能譬甚深二種境界。又自在故諸如來等由內證得心自在故起所作事世間所有一切作用,若離因緣和合所不見故。」禪定的境界和佛的境界,不可思議,因為太深了。佛的大自在境界,很難形容很難譬喻的,所以不應該思惟。

七、十四不可記事:

有十四件不可記別的事情。也叫「十四無記」,即指十四個超越經驗認知層次的問題,無法加以敘述或說明,因此佛陀舍置不答。關於十四無記,包括:世間、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等四句,或世間是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等四句,及如來死後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等四句,及身與命一、或身與命異等二句,共有十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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