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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淮南子》告訴你古人夏日如何防止食物中毒

夏季高溫,食物很容易變質引起食物中毒。古人在夏天如何保證食物乾淨衛生、不腐壞?春秋時期,齊國丞相管子已提出了夏季預防食物中毒的問題,《管子·度地》云:「夏有大露原煙,噎下百草,人採食之傷人……毋令毒下及食器,將飲傷人。」其中的所謂「傷人」,即是指現代所說的食物中毒。到了宋朝,「不食不潔食物」以防「病從口入」,更成為人們的共識……

古人如何讓食物衛生安全

《淮南子》:「滌杯而食,洗爵而飲」

齊國丞相管子首先從食材安全的角度,提出要預防夏季食物中毒的問題。那麼,食物製作中和做成成品後,如何防止被污染?古人也想出了不少招數,其中有一種「巾幕」最簡單實用,即用乾淨的紗布或網罩將食物覆蓋或罩起來,以防灰塵或蒼蠅落上,弄髒食物。

秦漢時期,「巾幕」已成為民間常規的食物保潔手段。東漢許慎《說文解字》釋「幕」:「帷在上曰幕,覆食案亦曰幕。」意思是,帷幔遮蓋在上面的叫幕;遮蓋擺放食物几案的紗帳也叫幕。

東漢張仲景在《金匱要略》「獸魚蟲禁忌並治第二十四」條中,記錄了多種易出現食品衛生問題的情況,其中一條稱:「凡蜂蠅蟲蟻等,多集食上,食之致瘺。」唐孫思邈《千金要方·養性》也認為:「飲食上蜂行住,食之必有毒,害人。」

將食物罩起來,可有效地防止蠅蟲叮咬,保證食物衛生。而將盛裝食物的餐具洗凈,則是古人對付食物不潔的最普遍手法。現在不少家庭都選擇餐後洗餐具,其實洗完的餐具放置數小時後,特別在高溫的夏天,仍然容易滋生病菌,在盛裝飯菜前應再洗一下。所以,劉安在《淮南子》中說:「滌杯而食,洗爵而飲,浣而後潰,可以養家老。」

對於做飯菜時的衛生要求,古人並不是戲語說的「不乾不淨,吃了沒病」。清朝美食家袁枚曾提出「四多」觀點,以保證製作食物時乾淨衛生,即《隨園菜單》「潔凈須知」條所謂:「多磨刀,多換布,多刮板,多洗手,然後治菜。」在做菜時,「口吸之煙灰」、「頭上之汗汁」、「灶上之蠅蟻」、「鍋上之煙煤」等都不能落入菜裡面,否則菜就不衛生了。袁枚稱:「雖絕好烹庖,如西子蒙不潔,人皆掩鼻而過之矣。」

古人如何處理「問題食物」

《論語》:「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

防止食物中毒,最簡單的方法是不吃變質腐敗的食物。孔子是先秦時倡導預防食物中毒的先鋒人物,他在《論語·鄉黨》提出了「食不厭精,膾不厭細」的科學飲食觀後,接著便列出了「不食」的標準,其中至少有六條與預防食物中毒有直接關係。1、「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飯食變味或有霉腐氣,魚爛了,肉腐了,不吃;2、「色惡,不食」:飯食的顏色變壞,不吃;3、「臭惡,不食」:氣味難聞,不吃;4、「失飪,不食」:烹飪不當,不熟和過熟,不吃;5、「沽酒市脯,不食」:從街頭買回來的酒和干肉,不吃。6,「祭於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助君祭祀肉,存放不能過夜。家祭的肉,存放不能超過三天,如果超過三天,就不能吃了。

孔子上述「六不吃」觀點,雖然主觀上是出於「禮」的考慮而提出的,但對預防食物中毒也起到了積極作用。如「沽酒市脯,不食」條,從現代食物中毒案例統計來看,在夏季食物中毒案例中,食物來源於街頭熟食店、滷菜店、熏燒攤的比例,遠遠高於居家製作的飲食。

為什麼孔子會提出「沽酒市脯,不食」的觀點?北宋邢昺在《論語註疏》中給出了進一步解釋:「酒不自作未必精潔,脯不自作不知何物之肉,故不食也。」看來,以次充好,掛羊頭賣狗肉的食物造假現象,在孔子生活的春秋時期就已存在了。

孔子防食物中毒的觀點為後世所繼承,如元賈銘《飲食須知》「諸肉有毒」條稱:「諸肉經宿未煮」、「肉煮不熟」等食後「殺人」:「輕則病患,生癰腫疔毒。」

為了防止孔子所說的「魚餒而肉敗」現象,古人一般會控制宰殺時間。清袁枚在《隨園食單》「時節須知」條提出,宰殺不要太早:「夏日長而熱,宰殺太早,則肉敗也。」

對魚禽一類,古人一般都是「旋殺旋烹」。據宋洪邁《夷堅丁志》「舒懋育鰍鱔」條,「臨安浙江人舒懋、以賣魚飯為業。多育鰍鱔瓮器中,旋殺旋烹……」對已宰殺後不能及時吃的食物,古人會放上鹽、香料等殺菌之物以延長保質時間。據宋庄綽《雞肋編》,現代人的嘴邊話「病從口入,禍從口出」,早在宋朝時已開始流行。

古代皇宮對食物安全衛生有何講究

《唐律疏議》:「若穢惡之物在食飲中,徒二年」

在古代,對於飲食衛生質量要求最高的無疑是皇宮御膳房,在易出食物安全衛生問題的夏季,往往要使用冰窖一類低溫空間存放食材食品。但在製作和奉進時,也要有嚴格要求。以唐宋兩朝來說,御廚供應食物時,須由尚食局官員親自品嘗,即所謂「供御之膳饈及品嘗事」。當然,這不僅僅是擔心飲食變質或是不衛生,還防止人為投毒。

御廚進奉飯菜一定要將飯菜蓋好,以防灰塵、蠅蟲落入。據吳自牧《夢粱錄》「宰執親王南班百官入內上壽賜宴」條:「進御膳,御廚以綉龍袱蓋合上進御前珍饈,內侍進前供上食,雙雙奉托,直過頭。」

皇家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從食材選用到製作都要精挑細選,即所謂「簡米擇菜」。如果所進奉的食物中,有不幹凈的東西,或是簡擇不精,要遭到嚴懲。據《唐律疏議》「造御膳有誤」條:「若穢惡之物在食飲中,徒二年;簡擇不精及進御不時,減二等。不品嘗者,杖一百。」從此條來看,不要說食物不衛生了,就是進奉不及時,都要獲罪。

除了給皇帝吃的食物要保證絕對安全、衛生外,皇帝用來招待臣僚或是外國來使的食物,也不能出一點質量問題。宋朝皇帝有給大臣賜食的制度和風俗,因為量大,一些御廚圖省事,往往先製作好存放,即所謂「預先造下」,但食物的衛生,尤其在高溫季節便成了問題,「塵浥損惡,多不堪用」的現象時有發生。大中祥符三年(公元1010年)九月,宋真宗下詔:「自今委內侍省,每節先差使臣就廚點檢,如無損惡,即付客省宣賜。」由負責食物安全的內侍省官員派專職人員檢查食物是否乾淨和新鮮,沒問題了才能賞賜臣僚。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防止「穢惡之物」上餐桌外,皇家還特彆強調「食物禁忌」,因為不同的食物放到一起烹飪,很可能產生毒性引起食物中毒。《唐律疏議》要求:「造御膳者,皆依《食經》,經有禁忌,不得輒造,若干脯不得入黍米中,莧菜不得和鱉肉之類。」如果因違反食物禁忌條例,而引起食物中毒事件,會被視為投毒:「誤犯食禁者,主食絞。」

古代出現食物中毒如何應對

《飲膳正要》:「食豬肉中毒,飲大黃汁」

遠古時,古人食物中毒現象很普遍。《韓非子·五蠹》里便稱,上古之時,「食果蓏蚌蛤,腥臊惡息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那麼,如果食物中毒後怎麼辦?古時雖沒有現代的醫療手段,但古人也發現了很多有效的「解毒」方法,這在古代中醫典籍中多有記錄。

元忽思慧《飲膳正要》里,便列「食物中毒」專節,談如何處理食物中毒。忽思慧認為,如果不慎吃了腐敗、有毒的食物,「致傷腑臟和乳腸胃之氣,或輕或重,各隨其毒而為害,隨毒而解之」。如,「食菜物中毒,取雞糞燒灰,水調服之。或甘草汁,或煮葛根汁飲之。胡粉水調服亦可」;「食瓠中毒,煮黍穣汁飲之即解」;「食豬肉中毒,飲大黃汁,或杏仁汁、朴硝汁,皆可解」。

在古代,食物解毒的方法和手段很豐富,飲「甘草汁」是比較常用的方法之一。秦漢時,人們已使用甘草來解食物中毒。東晉陶弘景《名醫別錄·上品》「甘草」條,對甘草功能是這樣描述的:「溫中下氣,煩滿短氣,傷臟咳嗽,止渴,通經脈,利血氣,解百葯毒。」這裡的葯毒包含食物中毒。

另外,大蒜也是古人常用的「消毒」食材。《名醫別錄》稱,大蒜「主治霍亂,腹中不安,消谷,理胃,溫中,除邪痹毒瓦斯。」南朝醫家姚僧坦認為,大蒜可用於治療食物中毒,《姚僧坦集驗方》中「治食蟹中毒」方稱:「干蒜煮汁,飲之。」

本文原載於《北京晚報》(作者倪方六),圖源網路,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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