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妓的區別,看幾千年來中國娼妓發展史
我國一度喜歡稱未婚年輕女子為小姐,後來「小姐」這個詞成為娼妓的代名詞,是我們當今社會搞臭了「小姐」這個詞嗎?其實不然,歷史上早在宋元時期,「小姐」這個稱呼就包括娼妓在內身份卑賤的女性。
據清代文史家趙翼《陔余叢考》稱「宋時閨閣女稱小娘子,而小姐乃賤者之稱。」宋代錢惟演在《玉堂逢辰錄》中,記有「掌茶酒宮人韓小姐」。這裡,「小姐」是指宮女而言;在南宋洪邁撰的《夷堅志》又記載:「傅九者,好使游,常與散樂林小姐綢繆。」「林小姐」是個藝人亦或是藝妓。蘇軾《成伯席上贈所出妓川人楊姐》」,而其詩云:「坐來真箇好相宜,深注唇兒淺畫眉。須信楊家佳麗種,洛川自有浴妃池。」。楊姐這裡是楊小姐的簡稱。由此可見宋代妓女也稱為「小姐」。除了宮女娼妓之外,宋、元時期的姬妾也常被稱為「小姐」。
後來,小姐這個詞成為用於稱呼年輕未婚女性的稱謂詞。直到九十年代,又演變為性工作者的代名詞。
古代提供性服務的女子有兩種,即娼和妓。娼和妓雖然同類,卻也有著很大的區別。娼是為社會底層勞動人民服務的,她們沒有取悅男性的才藝,文化程度偏低,年齡偏大一點,俗稱「娼婦」,一般都是在街市熱鬧處招攬嫖客,收費低廉,交易對象多為社會底層勞動者。妓者,與「技」同音又形似,顧名思義,是受過專業訓練,琴棋書畫、歌詠誦唱,收費較高,服務對象多為達官貴人,文人雅士。所以嫖娼與狎妓地位是不一樣的,小老百姓嫖娼那是低級下流的行為,而文人官員狎妓,則成為一種閑情雅趣。
讓我們來看看娼妓的發展歷史。關於妓女,最早可追溯至上古時期,三皇時代開始有分類還不夠細化的妓女,歌妓等。到了春秋時期,管仲首創為國家管制的「官妓」。官妓的建立有著很大的意義。一是通過稅收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二是有利於社會安定,保護良家婦女不受騷擾侵犯;三是吸引大量人才到齊國來效力。管仲的官妓制度很快被其他各國效仿,一時官妓大興。
官妓發展到漢武帝時,又分立出一種營妓制度,「至漢武帝始置營妓,以待軍士之無妻者」。營妓也就是軍妓。
唐代的妓女被稱為「伎」,這個「伎」古文里的意思是「技人」,相當於「藝人」。唐代人詩人孟郊登科之前只能嫖娼,登科之後立即狎妓慶祝並做詩為證:「昔日齷齪不足誇,今朝放蕩思無涯。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可見當時的狎妓是一件很風光很有面子的事情。唐代政府為了豐富百姓業餘文化生活,促進市場經濟的繁榮與發展,大力鼓勵娼妓這一行業的發展。
宋代商業發達,妓女行業也十分繁盛。柳永因為尋花問柳成為著名的偶像詞人,但他也因為這個愛好,而絕於仕途,由此可見,宋代對妓女的看法已經開始走下坡路了。
崖山之後無中華,到了中國文化被抹殺的明代,妓女被打上了「卑賤」的標籤。明宣宗宣德年間,中國出現了第一次大規模的掃黃運動。宣德帝封了北京和其他大城市的大批妓院。
明亡之後無華夏,滿清統治者為了壓制漢人以鞏固其統治,便把中國儒家的「禮教」曲解並神聖化、教條化,清朝治下的中國人開始失去了獨立的思想,中國人民從此跪下來了。為了大力推行偽「禮教」,作為反面典型,妓女業首當其衝成為被打擊的對象,於是清朝的掃黃運動如火如荼地開展了起來。從順治三年開始,清廷明令禁娼,所有官辦妓院一律取締,沿襲近千年的教坊制度被廢除, 到了乾隆年間,中國的教坊「樂籍」制度被消滅。
百多年後的太平天國禁娼成為古代中國掃黃運動的最後一幕。太平天國禁娼帶來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讓上海迅速繁榮了起來。1853年3月20日,太平天國攻陷南京、揚州、蘇州後,秦淮兩岸的妓女就紛紛逃往揚州、蘇州、上海,仍操舊業。太平軍相繼攻佔揚州、蘇州後,妓女們又紛紛逃往上海租界,因此,在這個時期,上海租界的娼妓業飛速發展,至太平天國失敗的1864年,上海租界註冊妓院高達668家之多。
1864年,曾國藩「效管仲之設女閭」,首先在南京發布弛娼令,並親自倡設六家妓院於清溪一帶,允許六家任意增妓,以擴大規模。於是娼妓業很快地在江、浙地區向外地蔓延恢復。「短短10年,戰後一片廢墟的江南,「舊貌盡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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