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整治違規網約車,部門監管和行業自律要兩手抓
據報道,德州市交通運輸局自2018年6月底至12月底,集中開展中心城區(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違規網約車與出租「黑車」專項整治行動。整治的重點是未經許可違規網約車與出租「黑車」,同時兼顧規範其他客運違規行為。按照相關規定,一個合規的網約車必須具備三個條件,網約車平台必須通過交通部門許可,網約車駕駛員需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車輛還需要符合價格、車況等要求規定,三者缺一不可。
爽約車頻現、同路不同費、「馬甲車」越來越多……最近,亂象頻發的網約車成了熱議話題,特別是接連發生的惡性事件,更是引發了乘客的極大擔憂。有的乘客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有的個人隱私被侵害,這些問題充分說明了,部分網約車平台並未真正將安全放在首位,而是一味追求經濟利益,忽視了安全保障能力的同步跟進,導致網約車司機監管缺失。於是乎,公眾對於網約車規範化的訴求越發強烈,此次集中整治違規網約車,可謂是順心民心,正當其時,值得稱讚。
誠然,網約車是共享經濟的重要組成,極大地提高了城市交通運力效率,讓人們的生活更加便利、更高效、更快捷。對於有缺陷的新生事物,徹底的否定和打壓並不明智,真正需要的是規範化的管理和引導。德州中心城區的集中整治工作,公布了通過許可的網約車平台名單,進一步明確了網約車的身份定位和處罰機制,具備極強的政策可操作性,這讓我們對網約車的規範化滿懷期待。
首先是身份定位,網約車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且缺一不可,這意味著網約車的准入門檻將大為提高,行業環境得到優化,一些安全係數低的車輛和素質低較差的司機將被掃地出門,這對廣大乘客來說無疑是安全的保障。其次是處罰標準,譬如對未經許可取得道路運輸證的網約車,責令改正,予以警告,並處以1萬元罰款。加大違規網約車的處罰力度,將害群之馬剔除網約車隊伍,對於維護出租行業的發展和穩定意義深遠。
當然了,規範網約車發展,除了部門監管,行業自律更要強化。網約車平台公司應建立規範的篩查制度和淘汰制度,確保從業人員與車輛信息的真實性,主動擔起保護乘客安全的責任,暢通投訴受理渠道,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狀況必須「零容忍」。 唯有如此,才能推動行業的有序發展。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劉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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