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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凌還是逗你玩?9歲華裔男孩被蒙頭推搡 撞斷門牙 學校說是遊戲

北溫一家私立學校有家長鬍女士投訴,她的兒子在學校涉嫌被同學欺凌,用衣服蒙頭撞向足球龍門框金屬柱,導致門牙斷裂。原本校方與對方家長協商後,答應賠償換牙套費用,但最終又拒絕支付,目前校方未作出回應,而省教育廳正就此事展開調查。

胡女士拿著敘述兒子遭遇的牌子抗議。受訪者提供

胡女士在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今年3月13日上午11點左右,她接到學校辦公室電話,說她9歲兒子牙齒斷了,要她趕快到學校。當她到達校長辦公室時,兒子告訴她,有人用衣服蒙住他整個頭,旋轉身體,再把他用力推向足球龍門框,令他的頭撞到金屬柱子,門牙撞斷。

襲擊胡女士兒子的是同班的韓裔同學,據指,當時也承認是他的錯。不過,胡女士說,當時校長面無表情地說:「沒有人有錯。」

校方指兩人玩遊戲造成意外

她表示,事後她立刻帶兒子到牙醫診所,肇事同學母親也趕來診所了解,並支付了診費,並且主動表示會繼續支付臨時牙套費用。但到4月9日,對方家長指學校告知不是她孩子的責任,所以不用負責。

胡女士說,校長指經過找學生談話後,校方認為這是兩人在玩遊戲造成意外,並指她兒子的牙齒事發前已經脆弱,任何損失由受害方自己承擔。她說:「學校顯然完全歪曲事實,企圖掩蓋事件真相。」

胡女士強調,蒙頭推人撞柱不是遊戲,就算是一宗意外,也不代表可豁免肇事學生家長及學校的責任。

她指,校長曾表示報告校董會,並與對方家長協商賠償兒子換牙套費用,但是3個月下來了,一直沒有賠付。

母親一度在學校附近舉牌抗議

在校方遲遲未處理下,胡女士曾一度到學校附近舉牌抗議,學校目前已經不讓她進校門,並且關閉了她進入學校網頁的賬號。她還說:「學校刻意把兒子形容為說謊者,企圖讓他不受信任,亦不給同等機會參加活動,令兒子心理受到很大打擊。」

《星島日報》記者曾致電該所私校,但因學期結束,電話無人接聽,電郵查詢也一直未有回復。北溫教育局指出,私校不在他們管理範圍,由省省教育廳負責。

卑詩省教育廳發言人電郵回複本報指,他們正進行調查。省教育廳強調,正推動尊重與安全教育(ERASE)戰略,以應對欺凌和促進安全學習環境,並將採用更新的網上匿名舉報工具。

自從2012年以來,省府已經培訓了18,000多名教育工作者和社區合作夥伴,以便應對欺凌和威脅。

校園欺凌有嚴格定義

有大溫社工兼青少年輔導員指出,校園欺凌其實有嚴格定義,受害家長如果不滿意學校的調查結果,可以考慮聘請律師提告。

大溫社工兼青少年輔導員龍志光,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他無法評論具體個案,僅能通盤進行回應。

大溫社工兼青少年輔導員龍志光。受訪者提供

他說:「校園欺凌具有嚴格定義,一般具有長期反覆性和對象固定性等特徵。欺凌行為一般是反覆出現的傷害行為,學生之間在嬉戲時偶然造成的傷害,不能認定為欺凌。」

龍志光表示,校園欺凌包括身體欺凌、語言欺凌、社交欺凌、網路欺凌等。如果校方確實曾展開嚴謹調查,家長最好基於信任,最好接受學校調查結果,不適宜過度反應,因為小事化大,反而不利自己孩子在校園處境。

校方有責任保護學生

他強調,據《業主責任法》( Occupiers Liability Act)規定,校方及其員工需要對家長承擔照顧責任,有責任保護學生。不過,如果孩子受傷,是由肇事同學造成,若對方家長拒絕賠償,家長可考慮請律師提告。

家長如不滿可訴諸法庭

龍志光舉例,曾有學生調皮拿木頭擲人,結果造成另一同學門牙斷裂,受害家長報警調查處理,並聘請律師向對方家長提出起訴,要求適當賠償。他說:「當然如果家長認為校方有責任,也有權向校方提告,但最好先諮詢律師。」

他指,一般而言,若賠償金額不大,往往都是由雙方家長在校方調解下,私下和解,畢竟有時提告所需開支,遠遠超過賠償金額本身,未必划算。

是欺凌還是逗你玩兒?

欺凌包含四個要素:首先校園欺凌指的是學生之間發生的行為;二是主觀上存在故意,即蓄意或惡意欺負其他學生;三是通過肢體、語言或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或侮辱行為;四是造成傷害後果。

那麼,這究竟是不是欺凌?究竟誰來認定欺凌?是不是校方認為不是欺凌而是「逗你玩兒」就不是欺凌?調查、處理校園欺凌行為,在校園內也必須有合法的程序,不能就由學校行政主導調查———由於學校校方也是利益相關方,「事關」學校聲譽,因此,就由學校行政處理,很可能被淡化處理,甚至不了了之。在必要的情況下,家長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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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的區別

在了解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的區別之前,首先來了解幾個概念。

校園欺凌:欺凌是一種不對等行為,只有攻擊者在身體上、權力上或社會地位上強於受害者時,所進行的攻擊行為才能被視為欺凌。校園中霸凌可以是一對一的,也可能是聚眾行為(mobbing),即一群人對於某一個人的霸凌。

校園暴力:是指在學校、或校外附近地方發生的打架鬥毆、侮辱謾罵等行為舉止的事件,一般包括學生暴力、老師暴力、校外暴力三種。

其實,校園欺凌與校園暴力之間只存在量的差異,沒有質的區別。

校園欺凌主要表現是欺負弱小的同學,令受害者在心靈及肉體上感到痛苦。校園欺凌通常都是重複發生、有持續性,而不是單一的偶發事件。校園欺凌不僅僅包括肉體上的折磨,還包括了區別對待的軟暴力。比如:給同學取侮辱性外號與喝罵,傳播關於受害者的消極謠言和閑話等等。較之前者,軟暴力對孩子的自尊心和性格的傷害更大。

校園暴力則不局限於學校範圍,是突發的,性質也更為嚴重。

但是,不管是暴力還是欺凌,都會對受害者造成傷害,構成心理問題,影響健康,甚至影響人格發展。如:恐懼、消沉抑鬱、創傷後遺症、憂慮、胃痛、吸毒、酗酒、自殘等。

和校園暴力不同的是,校園欺凌往往沒有那麼血腥、扎眼,不僅是學校,即使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也往往認為並未出現嚴重身體暴力,沒有毆打或者沒有造成嚴重傷害。所以校園欺凌被很多人簡單的認為就是一般的同學打鬧、鬧矛盾,在面對學生甚至家長的反映時,也往往並不足夠重視。

但必須承認,校園欺凌確實容易給受害者帶來嚴重的心理傷害,有些造成嚴重後果。校園欺凌的主要行為可以劃分為罵、打、毀、嚇、傳五個方面:

在言語上:起帶有侮辱性的外號,或使用羞辱性的話語,嘲笑諷刺(陰陽怪氣),散播關於他人的謠言,威脅、恐嚇、強迫他人做不想做的事情,敲詐勒索,干涉他人的個人財物。

在行為上:故意忽視:在群體中把你當透明人,或在他人試圖與你交流時進行打擾中斷,集結他人一起排擠孤立你,除此之外暴力行為、肢體攻擊是校園中最常見的欺凌形式,卻常常被認為是「小孩子打打鬧鬧很正常」。

校園欺凌在北美很普遍,主要表現在哪些行為?

由美國衛生公眾服務部發布的校園欺凌主要的行為,其中最常見的類型是語言和社交,起外號、戲弄、散布謠言或謊言位居前三,值得注意的是這三項均屬於「軟暴力」,而打、扇耳光等暴力行為只佔到29.2%。

校園欺凌常見行為:

教孩子應對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是指同學間欺負弱小、言語羞辱及敲詐勒索甚至毆打的行為等,校園欺凌多發生在中小學。在欺凌過程中,欺凌者會對受害者構成心理問題,影響健康,甚至影響人格發展。家長如何預防校園欺凌?

1、給孩子的穿戴和學慣用品盡量低調,不要過於招搖。

2、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去挑逗比較霸道和強悍的同伴;在學校不主動與同學發生衝突,一旦發生及時找老師解決。

3、教育孩子上下學和活動時儘可能結伴而行;獨自出去找同學玩時,不要走僻靜、人少的地方;不要天黑再回家,放學不要在路上貪玩,按時回家。

4、如果侵犯者偷你孩子的東西,就給孩子要帶到學校去的學習、生活用具上貼上姓名。這樣有利於證明這些物品都是屬於你的孩子的,甚至可能起到防止侵犯的作用。

5、教育孩子,如果他在某些方面與別人不一樣,這也沒有什麼關係。儘早地讓孩子明白這一點,孩子會形成堅實的自我價值感,會認同自己,感到自己也同樣值得尊重。

6、讓孩子參加自衛訓練。你也許並不希望孩子對侵犯者實施身體上的報復,但情況一旦惡化,讓孩子有自我保護的能力總是好的。這些訓練還可以大大提高孩子的自我尊嚴,減小他成為受欺負者的可能。

7、如果欺負僅僅是口頭或網路上的,告訴你的孩子不要理會那個侵犯者。有時侯,侵犯者在得不到回應或是被欺負者並未因此而擔驚受怕的情況下,他們往往會失去興趣,事情就過去了(當然,但願他們不是繼續去搜尋下一個目標)。

如果情形繼續,讓你的孩子告訴侵犯者,他給別人帶來的感受是什麼,並且要求他停止他的粗暴行為。有些侵犯者面臨挑戰時,會收斂和停止自己的錯誤行為。

8、如果遇到校園欺凌,首先可以大聲警告對方,他們的所作所為是違法違紀的,會受到法律紀律嚴厲的制裁,會為此付出應有的代價。(幼兒園的兒童可以說:你為什麼打我,你這樣做是壞孩子。)這樣做的目的一是大聲告訴周圍的老師同學關注欺凌者的行為,二是欺凌者大都知道自己的行為不對,心虛,洪亮的聲音可以起一個震攝作用。如果對方還是繼續欺凌行為的話,應適當自衛,而不是忍受挨打。

自衛的原則不是以暴制暴打回去,而是同樣起一個震攝作用,以行動告訴對方我們不是軟弱可欺的。一般欺凌者都欺軟怕硬,若看到欺負對象奮起反抗,多會心虛停止攻擊行為,而如果被欺負者默默忍受,反而會讓他更加得意忘形,從而持續攻擊行為,直到達到目的為止。如果反抗後對方仍未停止攻擊,應該在自衛的同時大聲呼救求助,並且尋找機會逃走,保護好自身安全是最重要的。

9、如果遇到校園暴力,一定要沉著冷靜,採取迂迴戰術,儘可能拖延時間。當他在公共場合受到一群人脅迫的時候,應該採取向路人呼救求助的態度,這種辦法會免去一些麻煩。真正等到事情發生之後,到了一個封閉場所裡面就比較難辦了。如果呼救或者反抗的話,可能會遭來更加激烈的一些暴力。

人身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不要去激怒對方。唯一的就是麻痹對方,順從對方的話去說,從其言語中找出可插入話題,緩解氣氛,分散對方注意力,同時獲取信任,為自己爭取時間,尋找機會逃走,而不是準備在那兒忍受一切。

受到這種暴力以後,很多人都是被威脅報案的話會受到報復,但還是應該告訴孩子,碰到這種事情一個是不要沉默,再一個是不要再以暴易暴,要以法律的方式來解決。

10、事情發生後,父母有必要保持冷靜,並把發生的情況告訴孩子的老師、諮詢員、園長或校長。嚴重的暴力行為應以法律方式來維護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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