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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財務造假行為保持「零容忍」

曹中銘:對財務造假行為保持「零容忍」

6月25日晚,金亞科技一紙《關於公司因涉嫌犯罪案被中國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的公告》,揭開了其當年IPO時欺詐發行的面紗。目前,金亞科技的股票簡稱已更改為*金亞,深交所已正式啟動對金亞科技的強制退市程序,其股票將存在被暫停上市及終止上市的風險。

如果金亞科技終止上市,將成為繼欣泰電氣之後第二家因欺詐發行而退市的上市公司,而且也將是創業板第二家退市公司。由於創業板沒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也意味著金亞科技將與創業板徹底「訣別」。

作為創業板當年28星宿之一,金亞科技頭頂上並不乏光環。但證監會的調查表明,金亞科技為了達到發行上市條件,通過虛構客戶、虛構業務、偽造合同、虛構回款等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騙取首次公開發行(IPO)核准,其行為涉嫌構成欺詐發行股票罪。而且,金亞科技和相關人員還存在偽造金融票證、挪用資金以及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嫌疑。因此,金亞科技面臨終止上市的結局完全是咎由自取的結果。

金亞科技的欺詐發行,最本質、最核心的問題在於財務造假。其虛構客戶、業務、回款,以及偽造合同等,客觀上都是為財務造假服務的,最終的目的是為了騙取發行資格與上市。相對於金亞科技在IPO申請材料中的財務造假行為,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的財務造假已大有「泛濫成災」之勢。近些年來,像南紡股份連續五年虛增利潤的財務造假案、上海物貿連續五年財務造假案、鍵橋通訊連續四年業績造假案、雅百特財務造假案、爾康製藥財務造假案等,簡直不勝枚舉。而且,就像金亞科技通過財務造假欲從資本市場中獲取巨大利益一樣,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行為,背後同樣不乏利益上的勾連。

如南紡股份財務造假案,其2006年至2010年連續五年虛構利潤,扣除虛構的利潤,則南紡股份從2006年~2010年連續五年虧損。按照退市制度的相關規定,南紡股份早在2010年就應該被資本市場掃地出門了。在該案例中,南紡股價的財務造假,無疑是出於粉飾報表與保殼的目的。再如爾康製藥財務造假案,2015年與2016年年報虛增利潤2.48億元,2017年實控人家族開始減持套現,金額高達12.5億元。通過財務造假,粉飾了業績,也「支撐」了股價,為實控人家族的高位減持創造了條件,也讓實控人家族實現了利益的最大化。

與通過財務造假的欺詐發行不同,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行為,監管部門往往是一「罰」了之。而且,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對上市公司的頂格罰款不過60萬元,對責任人員的頂格罰款不過30萬元。低違規成本與背後竊取的巨大利益之間的反差,成為上市公司頻頻實施財務造假的最大「動力」。

同樣是財務造假,同樣是為了獲取不當利益,同樣都對資本市場造成傷害,發行人的財務造假面臨終止上市的處罰,而對上市公司則只是罰款了事,這不僅是處罰形式上的不對等,實際上也並不公平。

事實上,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行為,往往由於是主觀上的故意,屬於惡意造假,而且,造假者為了自身的利益損害了資本市場與投資者的利益,因而其性質非常惡劣,情節較為嚴重,在市場上的影響往往極大極壞,因此,對於實施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應認定為「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公司」,根據《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規定,與欺詐發行一樣,對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也應實施強制退市,也應該保持「零容忍」。

皮海洲:員工持股計劃何以接連「爆倉」?

隨著近期股指的下跌,員工持股計劃也接連出現「爆倉」現象。6月14日,凱迪生態發布公告稱,因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單位凈值低於預警線,而大股東陽光凱迪遲遲未採取補倉措施及增信措施,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作為信託計劃的一般受益人已經自動喪失其份額,成為A股首家員工持股計劃「爆倉」企業。

而緊隨其後,6月22日晚間,智慧松德公告稱,因資金補償方未能及時補足現金補倉,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信託受託人興業國際信託,對信託計劃所持的公司股份約438.51萬股全部減持。

除了「爆倉」之外,在此之前,也有員工持股計劃清盤的。如今年5月8日晚間,科力遠公告稱,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資產管理機構,已將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並終止了員工持股計劃。該員工持股計劃所出售的股票已虧損了六成。由於該計劃加了2:1的槓桿,這也意味著參與計劃的員工虧光了全部本金。

員工持股計劃的設計初衷,大多是將員工利益與公司利益捆綁,可視為一種有效的激勵手段。但如今,上市公司還在,但參與持股計劃的員工卻虧了個精光,這顯然背離了員工持股計劃的本意。員工不僅沒有分享到公司成長的果實,相反還出現了「虧光」的悲劇,讓員工蒙受了較大的投資損失。不僅如此,由於不少員工持股計劃被用來為大股東及高管的減持接盤,這也讓公司及大股東留下了「坑員工」的惡名,損壞了大股東、高管與員工之間的關係。如此一來,員工持股計劃的設計以及投資中出現的問題就不能不引起人們的關注。

員工持股計劃何以出現「爆倉」現象?很顯然這是因為員工持股計劃轉換成了「信託計劃」的緣故,而作為一種「信託計劃」,通常又給員工持股計劃採取了「加槓桿」的做法,不僅槓桿比例通常都是1:2,即員工持股計劃1元錢,加槓桿2元錢。並且在「信託計劃」中,員工持股計劃通常處在「劣後級」,而新加的槓桿處於「優先順序」。即虧損先虧員工持股計劃部分。正是基於這種「加槓桿」的設計,將員工持股計劃推向了極其不利的位置。

「加槓桿」的初衷當然是希望能夠放大收益。但「加槓桿」是一把雙刃劍,它在放大收益的同時也放大風險。尤其是在股市處於「牛短熊長」的市況下,從一個較長時期來看,「加槓桿」其實就只剩下放大風險的功能了。因此,作為員工持股計劃是不應該「加槓桿」的。

而且「加槓桿」也背離了推出員工持股計劃的初衷。因為推出員工持股計劃的初衷,是將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捆綁在一起,是為了讓員工能夠分享公司成長的果實。但在員工持股計劃「加槓桿」的情況下,這就不是將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捆綁在一起了,而是將員工的利益與股市的漲跌捆綁在一起了,股市的每一個漲跌都牽動著員工的利益與心跳,以至最終將員工的本金虧個精光。實際上,如果不採取「加槓桿」的操作,員工的本金無論如何都是不可能虧光的。

並且給員工持股計劃「加槓桿」的做法也在員工與高管之間或與公司之間,以及與受託人之間埋下了不必要的糾紛。給員工持股計劃「加槓桿」,盈利了當然萬事大吉,但虧錢了甚至虧光了,這中間難免會出現一些扯皮拉筋的問題。比如,「加槓桿」是否事先告之了參與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如果只是公司方面的主意,或是受託人方面的主意,而員工卻被蒙在鼓裡。那麼作為員工來說,是可以請求賠償的。

正是基於「加槓桿」引發的種種危害,因此,「加槓桿」成了員工持股計劃的殺手。員工持股計劃的「爆倉」與清盤,或者說員工持股計劃損失慘重,其罪魁禍首就是「加槓桿」。也正因如此,對於員工持股計劃,有必要予以規範。對員工持股計劃「加槓桿」的做法,應採取新老劃斷的方式,進行一刀切。凡是新的員工持股計劃,一律不得「加槓桿」,不僅1:2的加槓桿為資管新規所不允許,就是1:1「加槓桿」也要嚴格禁止。以此降低員工持股計劃的投資風險,讓員工持股計劃回歸其「將員工利益與公司利益捆綁」的初衷。

來源:東方財富網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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