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容忽視

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容忽視

近年來地方政府債務治理已取得重大進展。截至2017年末,地方政府債務餘額16.47萬億元,債務率(債務餘額/綜合財力)為76.5%,低於國際通行的警戒標準;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我國2017年GDP初步核算數82.71萬億元計算,地方政府負債率(債務餘額/GDP)為19.91%,風險總體可控。截至今年4月末,非政府債券形式存量政府債務餘額1.34萬億元,預計今年能按期完成全部置換。未來地方政府獲得較低成本、長久期的資金供給有了保障。

有必要指出,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正在積累。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大多在於市縣兩級政府,潛在合規瑕疵比例較高,更為重要的是部分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還款來源和擔保措施缺乏實際保障,對財政金融的穩定發展構成很大挑戰。地方政府債務產生的制度根源較難快速改變,決定其仍將在較長時間內存在。如果不能合理平衡地方政府的財權和事權,兩者之間的資金缺口只會通過不斷的「金融創新」甚至直接的違法違規融資予以彌補,「堵暗道」工作難以有效避免「顧此失彼」或「堵而不實」的處境。

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治理短期內會增加其財政壓力。一是地方政府「明債」規模受到人大批准的限額控制,且實際使用率逐年下降,增長空間有限,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去槓桿」將形成存量資金的較大缺口。二是在不出現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前提下,個別隱性債務可能打破「剛性兌付」。近期一些原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城投公司、地方國有企業的債券違約現象,有可能會持續或在一定程度內進一步發酵。三是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波動性可能有所增強。地方支出是基礎設施投資的主要來源,去年中期以來,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陸續受到一定限制和治理後,基礎設施領域投資即已出現明顯下降。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T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