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離職同事吃完散夥飯,老闆說,「你明天辭職吧!」
工作中有著許多「潛規則」,就算你不是工作新人,也可能一不小心就栽了。就比如說,下面這位網友的朋友,因為和離職同事吃飯的照片發朋友圈後被老闆看見,面臨解僱……
19樓網友@沒什麼大不了101 爆料:
說說昨天晚上發生的「奇葩事」。得知公司的一同事要離職並且要離開杭州,我們幾個和已經離職了的小夥伴就難得聚在一起吃了個散夥飯發了個朋友圈。
然後那公司的老闆看到狀態後就莫名其妙的在他們公司群里喊了句,讓參與聚餐的在職人員(2個)主動提交辭職報告。
大家都好懵啊,吃個飯就被辭退。廣大朋友們你們怎麼看?有支招嗎?
樓主向網友尋求幫助,
網友們紛紛答疑:
勞動法,了解一下。
19樓網友熱評:
@小米姑娘:不要主動辭職,如果老闆炒你要賠償你的
@拉力:收集證據準備要賠償
@七七:老闆要炒人讓他辭退你,不要傻呼呼自己離職!至少讓他賠償!
@毛建華:合同拿出來 勞動監察大隊聯繫一下
@會胡思:老闆既然這麼明確的讓你們離職么,你們就。。肯定不走啊,憑什麼走啊,有本事你說出理由辭退我,當初合同對老闆有用,現在就是對自己也有用的時候了
小編算是看明白了,這老闆不僅心胸狹隘,可能還是個法盲啊!
01
奇葩老闆是法盲
無論老闆和前離職員工之間有什麼恩怨,老闆的這一波神操作,都無法改變他「法盲」的本質。
但凡是讓你主動辭職的,你都不要主動辭職。
因為是老闆找不到理由,才讓你自己辭職。
一沒有觸犯公司規定,二沒有損害公司利益,就因為和前同事吃個飯,就要被辭職?
怎麼辦?
我就不!
遇到這樣的情況,告訴你老闆:「老闆,請開除我吧。」
拿著開除證明,一轉身就去勞動仲裁,鐵定是違法解僱,賠償2N,雙倍。
( n代表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條
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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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規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話說回來,老闆也是乾的「漂亮」,一來,老闆主動違法,給你送錢;二來,讓你早日遠離奇葩老闆,放你條生路。
02
還能發朋友圈嗎
現在有很多對發朋友圈人群各種分析:
優秀的人都不愛發朋友圈;
設置朋友圈三天可見的人不值得交往;
愛發朋友圈的人都是熱愛生活的人;
......
首先,發朋友圈,肯定是你的自由,但越自由的東西越不自由。
作為一個職場人,不設置分組,是在等死嗎???
現在人都是按照朋友圈分組點贊來區分不同群里——所以,朋友圈是要管理的,要做一個成熟的職場人。
03
如何送離職員工
順勢而為,要看公司文化,看老闆風格。
有的企業會經常搞搞「校友會」活動,比如每個季度召集離職的員工回公司喝喝咖啡,吃吃蛋糕,互通有無,並表示歡迎大家隨時回來,這樣的老闆有大格局。
有的老闆談到離職員工都比較中立客觀,好聚好散,友好分手,吃飯歡送,那你就正常處理和離職同事的來往。
有的老闆,公司不大,但和大部分離職員工都是不歡而散,彷彿所有人都對不起他。這樣的公司距離倒閉就在倒計時,如果你目前還在公司,那麼和離職員工的關係最好低調處理,如果有私交好的,那就走「地下情」唄。
看一個老闆是否有品,就看他如何對待離職員工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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