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精神與特色》:簡釋佛義
簡釋佛義
1.佛是什麼
佛是「佛陀」的略稱,而佛陀是梵語Buddha的音譯。就好像美國的加州是「加利福尼亞州」的略稱,而加利福尼亞是英語California的音譯。
2.佛的定義
要為「佛」下一個定義,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簡單地說,佛就是「覺者」——「一個覺悟的人」。
也許更明確一點,應該說,佛是一個對宇宙人生的根本道理有透徹覺悟的人。
還有一個簡明扼要的定義,普遍地為一般人所接受,就是說,佛是一個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人。換句話說,佛就是一個自己已經覺悟了,而且進一步幫助其他的人也能夠覺悟——這種自覺(覺)和覺他(行)的工作,已同時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
在《大學》一書中,開宗明義的一段話,剛好可以拿來說明這一個定義。
書上說:「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所謂「明明德」,就是「自覺」;「親民」,就是「新民」,也就是「覺他」;「止於至善」,就是「覺行圓滿」的意思。
3.佛是誰
要回答這個問題,應該從廣義和狹義來著手。
(1)先從狹義來說:佛就是指的兩千多年前誕生在印度的釋迦牟尼而言。(有關釋迦牟尼的一生事迹,請看星雲法師寫的《釋迦牟尼佛傳》或美國高樂斯博士著、程慧余居士譯的《釋迦傳》。)
(2)再從廣義來談:佛教主張一切眾生都具有成佛本性,因此都有希望修行成佛(像鐵礦可以百鍊成鋼)。所以,佛不是釋迦牟尼的專屬稱呼,而是宇宙間所有眾生的共稱。就好像「老師」一詞,並不限定是至聖先師孔子一個人,而是廣泛地指一切能夠「傳道、授業、解惑」的人。
明白了「佛」的定義以後,我們就能了解,佛教就是依照釋迦牟尼的言行教化為中心所創立的宗教。
簡單地說:「佛的教導、佛的啟示」就叫佛教。
佛教講的一切道理,我們平常把它叫作「佛學」。佛學包括了三藏十二部、八萬四千種修行方法,是一門偉大、豐富、精深的學問。一個人如果因為嚮往佛的偉大,佩服佛學的博大,而立志研究佛學,學習佛的行願,我們就說這個人開始「學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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