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布政使是個什麼官,是現在的省長嗎?
網友一點點歷史:
在我小時候曾一度以為「布政使」是管理一省的「布政」,和鹽政的工作類似,後來才知道,布政使雖然名字聽著並不高大,但卻是國家一級行政機構(省級)承宣布政使司的最高長官。
一般在省級行政單位,主要官職主要有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再往下還有知府,知縣等。
巡撫
在明朝時期,巡撫是類似於中央特派員的身份下到地方進行工作,比如太子朱標就曾巡撫陝西,完成工作後即回到中央。
到了清朝,巡撫逐漸成為固定官職,清朝一省的最高長官即巡撫從二品,主管一省的民政,軍政。
網友付思明:
布政使是明朝時期設置的地方行政長官,全稱為承宣布政使司,也稱為藩司。最早的布政使確實是有行一省長官的權力,但明朝皇帝為防止地方官權力過大,由中央派出官員巡撫某省,久而久之,巡撫變成了一個常設的地方官員,布政使與按察使則成了巡撫的屬官。
清朝沿襲明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在省內仍設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揮使,並且在巡撫之上,又設總督管理一省到三省不等的地方,還設有滿人駐防的各地將軍,品級皆為從一品。巡撫為正二品,布政使為從二品,按察使為正三品。
網友吃成人間:
清朝的官制和現在比,至少職位上差距很大,不能完全按照現在細化的職務來評定。具體到清朝的督、撫、藩、臬來說,臬台是刑部派駐一省的最高長官,正三品,主管司法刑獄事宜,大體相當於現在省委政法委書記兼任公檢法司長官;藩台是戶部派駐一省的最高長官,也行使吏部的部分職權,從二品,主管財政、民事和人事,大體相當於現在的省長兼任組織部長;巡撫是皇帝派駐一省的最高長官,名義上是負責監察百官,從二品,但具體到工作,監察百官需要有監察的具體職務,並且需要一定的兵權,否則監察到了卻抓不到,這樣就會加銜,一般巡撫都會加正二品的兵部侍郎銜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以利工作,大體相當於現在的省委書記兼任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軍區司令員。需要指出的是,藩台、臬台不是巡撫的屬官,而是六部的屬官,僅受皇帝派駐的巡撫的監察與日常行政管理。總督是正二品,但和巡撫一樣,為皇帝派駐的監管一省或二三省的大員,與巡撫互不統屬、相互制約,照例加從一品的兵部尚書銜和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大體相當於過去的大區軍政委員會主席兼任大軍區司令員。清朝有些省是不受總督節制的,而巡撫是每省都設置的(設置將軍的省份將軍行巡撫事),所以如果說總督相當於省委書記,那就會出現很多省沒有省委書記,這顯然是不符合現實的。有深意的是,四大員被分別成為制台、撫台、藩台、臬台,在漢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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