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期有一刑罰,不光受刑過程疼,還讓每個朝廷官員感到很恥辱
要說中國2000多年的封建歷史長河中。哪個朝代的法治相對而言特別的健全,這個朝代無疑就是明朝了。從開國皇帝朱元璋手裡,朱元璋就想通過嚴酷的刑法,把這些官員約束得規規矩矩。從而達到凈化明朝官場風氣的作用。當然在朱元璋時期也確實通過這種方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朱元璋時期一個最顯著的特徵就是。對官員的懲治力度特別的大,除了有殺頭之外,還有各種各樣折磨的方式。廷杖就是其中的一個方法。
所謂的廷杖,是對官員的一種懲罰,相對於其他刑法來講,這已經算是比較輕的了。但是它具有一定侮辱的性質。目的就是通過這樣的方式來,讓那些犯錯的官員,從心理和生理得到懲罰,廷杖執行的地點就是在朝廷。而且是當著文武百官的面。脫掉褲子,露出白花花的臀部,然後進行擊打,古人有句名言,就是「刑不上大夫」,意思是一般實施刑罰的時候,對於高官,是有一定保護意識的,但是在明朝時期,除了皇帝以外,根本不存在這個規定,廷杖自從朱元璋建國以來,一直流行到了明朝滅亡時期。而且是使用的頻率最多的一個懲罰方式。
當時廷杖用的板子都是特別厚重的實心的木頭做成。後來更有喪心病狂的是。為了增加擊打的力度。在實心的木頭外麵包了鐵皮。為的就是讓那些犯錯的官員感覺到更加的疼痛。其實最開始執行廷杖的時候,官員還是隔著衣服的,但是到了明憲宗時期。就直接脫掉衣服了果。這樣做就是讓這些官員感到恥辱,執行廷杖的時候。把官員的褲子脫下來,露出白花花的大屁股。不光侮辱,關鍵是更加的疼痛了,想想堂堂朝廷命官,居然在大庭廣眾把下體露出,其羞辱程度可想而知。
到了,明朝武宗時期,由於大太監劉謹在朝執政,大權在握。皇帝基本不理政。自古以來這太監的心裡就有點,變態的心理。
於是,乾脆就直接,不光讓脫光了衣服,而且讓執行廷杖的士兵,直接下狠力氣打,除此之外,還有更狠的,那就是廷杖直徑也比以往粗了將近一倍多,所以這樣打下來,基本上沒有幾個不死的。非死即殘,而且在劉瑾執政期間,被打死的官員明顯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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