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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過夜店的女孩,都是婊子」

好姑娘光芒萬丈

女性|娛樂|情感|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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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七最近分手了。

從15到23歲,戀愛長跑8年。

在我們頻繁體驗吃雞蹦迪,青春無敵時候,小七和男朋友在一起後活得像個婦女,下班立刻回家,買菜,做飯,洗碗,人伺候好之餘家裡還有條狗在嗷嗷待哺。

前段時間一個朋友過生日,吃完飯我們都建議相約去夜店,小七也在其中。

大家在玩得最開心的時候,小七的男朋友突然出現,他二話不說的扯著小七就往樓下奔,一點臉不給。

我們跟了下去,看到兩人扭打在一塊,小七挨了一耳光後,他男朋友才鬆開抓緊小七的手。

我們衝上去企圖為小七撐腰,誰知道他男朋友回過頭指著我們鼻子就罵:「一群婊子!」

之後又盯著小七說:「你也是,泡夜店的女孩都是婊子!」

最後這男的咋樣啦?當然是被我們姐妹齊心,撓成粉條絲兒了。

毀三觀,夜店這種逢年過節來一趟放鬆的地方,偏偏就被人指著鼻子罵婊子?我們到底是聚集在夜店刨你家祖墳了,還是蹦迪的舞池就是你預定的墳頭?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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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後來,我決定拿起筆桿當武器,好好的吐槽一下這個奇葩,結果瀏覽一圈下來卻發現事情不妙!

因為80%的言論都是:

「泡夜店的女孩不值得娶。」

「如何看待經常去夜店的女孩。」

「都是騷浪賤。」

「跟這樣的女孩在一起肯定會被戴綠帽。」

面對這樣的言論風向,要是誰出來為夜店女孩正名那就是妥妥的女權癌。

好吧,我認為如果去夜店的女孩都是騷浪賤,那從來不曾去過夜店的人,我只能說她涉世未深。

在2018年的今天,互聯網上還是有很多觀點表明,去夜店的女孩不值得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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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假設這個結論成立,說這句話的男孩子,戀愛的前提是你得有120%的精力和耐心。

涉世未深不曾踏足過夜店的女孩嫁給你,你就得加倍小心看管,當女兒那種,不要讓她社交,也不要讓她上班,因為總會有應酬,聚會啥的。

因為如果有一天她偶然的進入到夜店,面對誘惑和無止盡的套路,好女孩受到的吸引,傷害都是加倍的。

「我是真的愛你。」

「你和我見過的其他女孩不一樣。」

一旦聽到這樣的話,大部分好女孩就會立刻防線失守,開始下墜。

小白就是個典型的斯文女孩,26歲都不知道夜店長什麼樣子。

一次偶然的機會去了,迎面碰見來敬酒的男孩都覺得是喜歡她,毫無防備的心甘情願的跟著走。

她覺得自己是夜店最亮的星,但其實不過是中了男人下流的套。

事後,她和我們叫屈說後悔自己在年輕的時候沒多去幾次夜店感受一下。

因為十幾歲的被騙顯得理所當然,誰年輕都走過彎路,但在奔三的時候被騙,只會覺得自己是個智障兒。

說白了,就是沒見過世面和見過世面的區別。夜店也並非什麼十惡不赦的地獄,說那裡很危險不讓女孩去的人,和為了防止性侵傷害,不讓女孩出門的人一樣抓不住重點。

凈化環境不比阻礙女孩的生活方式更為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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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說混夜店的女孩都是婊子的人,是狹隘限制了善良。

我就很喜歡那些在夜店活得風生水起的女孩子,熟練之餘又給人一種生人勿進的感覺,不管是男人還是圈套都能玩於股掌之間。

還有,天天在夜店裡面,大概率表示她們的經濟實力還行,見過世面。人家去夜店,只為了好玩,打發時間。

只是坐在那裡,眉毛一抬風月盡收眼底,高跟鞋一晃擲地有聲,強大氣場就迎面撲來,渾身上下寫滿了:「老娘啥樣的沒見過。」

面對這樣的女孩,試問哪個男人還敢輕易上去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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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說混夜店的女孩都是婊子的人,是狹隘佔據了想像。

經濟實力一般,卻還能在風月場合來回自由穿梭的女孩,我只能說她們是人精,雖然沒錢,但有手腕。

因為在這裡,你能360度無死角的察言觀色,洞悉人性,學會投資與回報,甚至看看盡世態,夜店就是一個微型社會,一個能儘快教你做人,甚至學習技能的地方。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對於她們來說夜店無疑就是個修羅,競技,賭博,交易所。

這裡有開蘭博基尼的富二代,腰帶上纏著賓利鑰匙的大老闆,假裝闊綽的窮屌絲,一心獵艷的套路王,孰真孰假,單憑一句話,一個動作,推杯換盞中她們就能分別出來,眼力勁和情商100分。

夜店很好混嗎?其實不然。

因為世界所有競技場的規則大同小異,你想要在裡面拔得頭籌,就需要不斷積累籌碼,找到最正確的方法,反覆的嘗試,找到屬於你的賭桌,堅持你認為的原則;

熟知並應用規則,這一套操作下來都展示了她們不凡social實力,放在社會上,職場中她們會比不去夜店的女孩差嗎?我覺得未必。

當然,她們也許利用了年輕和漂亮充當了變現的資源,但這並不奇怪,因為在魚目混雜的夜店裡,本質上就是美貌和荷爾蒙的掛牌交易所。

這裡有很多買家,有誠信交易的,有想要折扣的,還有長期合作的,但精明的女孩擅長一本萬利,靠著年輕和美貌拿到自己該有的資源,獲取更多的歡愉之後便抽身走人。

因為她們懂得長線多線投資,所以絕不輕易出賣身體,而斯文女孩一般,稍微聽到甜言蜜語,看到打感情牌的,就要獻身。

常年混夜店的女孩,只是片葉不沾身享受著夜店帶來的刺激,甚至還想博來一點點的資源和利益。

走出夜店,她們也許是會來事的總裁秘書,某個上市公司的銷售精英,懂得八面玲瓏的市場公關。

就連夜店最普通的酒保,別看他們整天扎個小領結見誰都叫哥,是個女的就是姐,活得唯唯諾諾,但他們每個人單靠一張巧嘴和眼色賣酒,訂座都能賣出普通人半年的工資。

這樣的人,從這裡洗手後無論去當房地產銷售還是4s店銷售應該都能輕易的當上冠軍吧。

她們是每天沉醉於此的人,但恰恰最是清醒,最能知道自己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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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能說出混夜店的女孩都是婊子這樣話的人,不是蠢就是壞。

在北京五道口,那裡既是世界中心夜店集中,又是清華,北航,北語等高校的駐紮地。

這裡的夜店女孩,她們大部分都是來自985,211這樣的學校,卻還是同樣選擇在夜店揮灑青春和爆棚的荷爾蒙。

她們既玩得好又學得好,哪裡婊?哪裡壞?難道不是可愛又迷人的小學霸嗎?恨不得想湊上去親兩口的那種。

我想說,去不去夜店,幾天去一次夜店,甚至天天泡在夜店,都只是一種生活方式。

這些無非是組成生命過程的一個個小碎片,你只看到我在夜店,但沒看到我精神抖擻的在職場奮鬥;你只看到我在夜店,卻沒看到我在圖書館,美術館;你只看到我在夜店,卻看不見我捧著書挑燈夜戰的學習。

所以我追求我的五彩斑斕裝點人生,你喜歡你的黑白平凡安穩的世界。

本來就不是一類人,何談你想不想娶夜店女孩的問題?她們也不想嫁給清朝腦的你。

有人說,好女孩一定不會去夜店,在夜店的不一定是好女孩,我只能表示,如果她骨子裡藏著騷浪賤的基因,不是只有在夜店才能全面綻放。骨子裡騷浪賤的人,就算她們走在大街上也會忍不住搖兩下屁股,你防不住的。

會玩是一種本事,希望每個喜歡去夜店的女孩都能得到平等對待,做自己,愛誰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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