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牧師隱瞞性侵兒童罪行 澳大利亞大主教被判刑
據《時代周刊》報道,3日,澳大利亞阿德萊德天主教大主教菲利普-威爾遜(Philip Wilson)因隱瞞兒童性虐待罪被法院判處12個月的監禁。威爾遜是世界上被判隱瞞兒童性虐待罪名的最高級別的神職人員。考慮到他的年齡及健康狀況,威爾遜不會立即被拘留。法官羅伯特-斯通(Robert Stone)將在8月14日考慮威爾遜是否可以在家中服刑。但威爾遜至少需要服刑6個月才能獲得假釋。
這是一宗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是對那些未能妥善保護兒童的機構的警告。目前,全球天主教會深陷兒童性虐待醜聞,這樁案件可能對其他神職人員造成深遠影響。
威爾遜在判決後離開法庭
今年5月,67歲的威爾遜被認定為有罪,因為他向警方隱瞞了戀童癖牧師詹姆斯-弗萊徹(James Fletcher)的兒童性虐待罪。20世紀70年代,弗萊徹在悉尼北部獵人谷地區任職,在職期間曾持續虐待兩名輔祭男孩。被判有罪後,威爾遜辭去了阿德萊德大主教的職務。
法官說,威爾遜沒有對弗萊徹採取行動,因為他「想要保護教會及其形象。」
「幾十年來,這個社區被性虐待和隱瞞所摧毀」,這位法官說。
這場危機也讓教皇方濟各的「財政部長」、澳大利亞紅衣主教喬治·佩爾(George Pell)陷入困境。一些律師說,由於威爾遜的案件,他們預計還會有更多的澳大利亞牧師被起訴。
受害人彼得-高加提對威爾遜處罰過輕感到失望
3日,經歷過虐待的受害者法庭外抗議,他們舉著指責教會虛偽的標語,稱其為「欺詐邪教」。
弗萊徹案件的受害者之一,彼得-高加提(Peter Gogarty)表示,他們對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感到高興。
「我們在澳大利亞創造了歷史。威爾遜是目前全球範圍內被曝光的有組織地虐待兒童和隱瞞虐待案件中,受罰的級別最高教會成員。我很高興我們在澳大利亞做了一些其他人沒有嘗試去做的事情。」
另一名受害者丹尼爾-費南(Daniel Feenan)說,如果威爾遜在1976年就及時舉報弗萊徹,1998年,當時12歲的他就不會受到弗萊徹的虐待。
「我確實感覺到我得到了公正,」費南在宣判後說。
梅特蘭-紐卡斯爾主教比爾-賴特(Bill Wright)為威爾遜辯解道,作為主教,威爾遜對虐待兒童的人採取了有力的行動。作為卧龍宮的主教,威爾遜曾否定梵蒂岡的裁決,拒絕讓一名疑似戀童癖牧師重返工作崗位。作為阿德萊德大主教,他曾經幫助警方引渡了一名來自美國的非專業教會職員。
賴特在一份聲明中說:「威爾遜大主教因掩蓋虐待行為被判有罪,令人深感震驚和失望。他是我的老朋友和同事,幾乎就像我的家人。但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所有人必須為了正義和保護兒童,拋開這些顧慮。」
得知威爾遜被定罪的受害者及家人
6月,檢察官認為,威爾遜必須在監獄服刑,以傳達這樣一種信息:這種隱瞞行為將不再被容忍。但辯護律師認為,威爾遜患有好幾種慢性疾病,可能無法在監獄服刑。
2004年,弗萊徹因另一起虐童案件而被捕,2006年因中風在監獄中去世。
去年12月,政府開始進行一項為期五年的全國兒童虐待調查。今年10月,阿德萊德所在的南澳大利亞州將出台法律,要求牧師提供自己在懺悔過程中所聽到的兒童虐待證據。堪培拉和塔斯馬尼亞州也在計劃制定類似的法律。澳大利亞政府也正加大對教會施壓,要求其報告虐待兒童的事件。
但是,代理阿德萊德大主教格雷格-奧凱利(reg O』Kelly)說,牧師們不會遵守這一法律。
「政客們可以改變法律,但我們不能改變懺悔的性質,」奧凱利說。
教皇方濟各則堅持認為,高級神職人員應該對未能打擊有戀童癖的神職人員一事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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