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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不易公司聲明:不背黑鍋,請李志理性訴訟《明日之子》侵權行為

音樂人李志於7月3日一大早,在自己的社交賬號上發布了近千字的長長博文,嚴厲斥責《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演唱了自己及其他原創音樂人的作品,並「恨屋及烏」的提及2018年年初毛不易在在洛陽演出時也曾侵權演唱過他的作品。並表示將會訴至法庭,且要求《明日之子》和毛不易共賠償300萬元。

長文內容摘要如下:

6月30日播放的《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翻唱我的歌曲,7月1日一個叫「文靜」的人發來郵件,表達了兩點意思:1剛剛找到我們的聯繫方式,沒法提前得到授權;2希望得到一系列眼花繚亂的授權。

……

剛剛工作完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想起今天要處理的亂七八糟的事,想起這些年經歷的亂七八糟的事,欣慰與傷感交織,突然想起這件事,突然怒不可遏。於是未經和經紀人及律師的商量,擅自寫了這片微博。

年初《明日之子》全國巡演,毛不易老師未經授權翻唱我的歌曲,在我方抗議之後深情款款的道了歉。這才幾天,居然就沒有聯繫方式了?況且節目中的翻唱人還是毛不易老師所推薦。

文靜老師的郵件除了客套的抱歉之外,全是牛逼哄哄的商業洽談氣氛。

對於《明日之子》,我有三點想法:

1.賠償300萬。100萬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權費用,100萬是年初毛不易老師的演出侵權費,100萬給其他被侵權的音樂人。

2.法庭見。

3.不接受其他建議。

博文中寫出了李志老師作為音樂人的骨氣和傲氣,但事實真的就如他所說的一樣,還是這完全是他的意氣用事之作?

對於此事,毛不易經紀公司也第一時間就李志「起訴」正面回應:1.年初巡演的版權問題雙方已達成和解共識,由演出責任方全部擔責;2.李志向節目組維權一事與毛不易本人無關,其文中提及的「文靜」也非毛不易方工作人員;3.對任何誤導性言論、不實信息及惡意捆綁,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由此可見,李志老師的長文言過其實,有假借《明日之子》和毛不易來宣傳自己,製造娛樂話題的嫌疑。對此網友們紛紛表示:支持理性維權,但毛不易不被黑鍋,不接受惡意詆毀,請找對的人、對的公司。

近些年,關於演出侵權的網路大戰層出不窮。比如李健公司向王菲翻唱《傳奇》侵權索要賠償;汪峰公司禁止旭日陽剛演唱《春天裡》等等,中國內地似乎從無權可維的無耐,走向了肆意維權的亂象。

說到維權,我們就不得不提娛樂圈的紀委高曉松, 他就曾公開炮轟2017年《歌手》侵權。

而今年另一檔歌唱比賽節目《跨界歌王》,高曉松再次大打出手,稱《跨界歌王》節目中的翻唱曲目《戀戀風塵》,沒有申請任何授權,也沒有標註詞曲作者,侵犯了版權方及作者的權利。

這些類似的事件,告訴我們節目方務必要尊重版權方的權益,不能一意孤行。而被侵權者,更要理性地來判斷侵權方的不法行徑,運用正確的手段、合理的方式來維權,不能肆意地炒作、誣陷,不然,輿論的天平將不能正確的權衡利弊。

支持李志的想法,但不贊同他的做法,請向毛不易道歉,請正確地使用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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