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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間分手後最忌諱做這四件事情,不要再犯錯了!

兩個人在一起是緣分,分手是緣盡,屬於很正常的事情,也許有不甘心,也許還殘存希望或者嫉恨,但其實都不重要,這個世界上沒有誰離不開誰,離開誰太陽照常升起,地球照常轉動。在一起時彼此珍惜,分手也應該彼此尊重,不要在分手後做這四件事情,因為這隻會讓你更廉價更無趣。

一,互相攻擊

從相愛的相殺,這是多麼殘酷的事情,不管對方怎樣的不好,只要你們曾經相愛過,有緣走在一起過,分手後就不要攻擊責罵對方,不管對誰訴說都毫無益處,最終只能顯示你的小肚雞腸和放不下對方,分手後如果不能做朋友就做陌生人,千萬不要成為敵人,因為損人和自損是相互相成的。

二,自殘自憐

分手了,就自我傷害,怪罪自己,甚至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同樣不可取,失戀也許會讓人痛苦萬分,但時間會慢慢治癒,分手並不是誰好誰不好,只是你們不合適而已,何必強求,分手恰恰給彼此更好的機會去選擇更適合自己的人,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又有什麼值得自己不開心呢

三,藕斷絲連

最怕分手後彼此或者一方有了歸宿還藕斷絲連,關係不清不楚,分開了就坦然的面對,不要一邊有了新人一邊還玩著曖昧,這樣傷害的人會更多,一般來說,分手的彼此就算和好也多半還會分手,靠得太近看到的全是缺點,拉開距離看到的全是優點,所以分開後應該拒絕曖昧,拒絕藕斷絲連。

四,低三下四求和好

無論是誰提出分手,也無論在這段感情中誰是誰非,只要分開了,就千萬不要低三下四求和好,你當然可以挽回,可以用行動去證明你的優秀,但不要去乞求對方,越是這樣,對方會越看不起你,挽回的幾率越小,何必作賤自己,活出自我的人最有魅力,讓對方後悔是最好的挽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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