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區升級管理 門禁和電子監控另收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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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瀘州市江陽區泰安街道百樂園小區住戶在網上反映,小區去年底安裝了門禁系統和電子監控,今年6月,物業公司卻讓業主繳納由此產生的電費,每戶每年20元,而且一收就是3年。
這筆電費究竟該不該收?
業主王女士介紹,小區此前時有被盜、車輛被擦掛等事件發生,為了保證安全,部分業主提議並商量後,以動用維修基金的方式,安裝了這套監控及門禁系統。而監控和門禁系統的電費,目前由物業代為收取,對此,大部分業主是沒有意見的。但物業收的電費一收就是3年,而且必須交了電費才能領取門禁卡,這樣直接激發了矛盾。
那麼,百樂園小區的門禁及監控電費到底該不該收取?瀘州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如果有合同在先,費用收取自然需嚴格按照合同執行。但該小區的監控和門禁作為後期安裝,如果不在此前的物業服務合同內,所新增的電費是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協商收取的話,那麼收費是合理的。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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