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葯神:走私印度白血病仿製葯背後,那些你不知道的故事
前幾天,筆者去看了點映場的《我不是葯神》,差點在電影院里就落淚了……
回家路上,我就在想,這一切的發生,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究竟是誰的錯?究竟該如何去解決?
所以,我想借這篇文章,普及些電影故事的背景和相關知識的乾貨,請放心,還沒看過電影的不用怕劇透,也能在看之前先了解到足夠的知識點。
另外,我認為看完影片再仔細看完這篇文章的人,可能會獲得多一些層面和角度的思考。
為便於大家釐清文章邏輯,筆者將從以下五點展開:
- 這種病,到底多可怕?
- 「格列寧」,到底值什麼價?
- 為什麼,印度仿製葯便宜?
- 「印度格列寧」,到底是個啥?
- 「葯神」的原型,究竟是怎樣的人?
1
這種病,有多可怕?
電影里所描寫的這種病症,就是背景真實事件中的,叫做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Chronic Granulocytic Leukemia, CGL)。
所謂粒細胞,是一種細胞質中包含顆粒體的白細胞,正常狀態下,它會由補體調節蛋白調控,並由骨髓中的造血幹細胞分化而成。但是,某些人體內的費城染色體(Philadelphia chromosome)會發現染色體易位現象:也就是九號染色體中長鏈的 ABL 基因,會與二十二號染色體上長鏈的 BCR 基因發生並列性易位,而產生一種新的融合基因(fusion gene)。
費城染色體易位產生的融合基因
發生費城染色體易位之後,就會導致人體骨髓中的主要粒細胞從此不受控制地增長,並在血液中不斷地積累,無限增生。這種粒細胞惡性增殖的疾病,也就是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
粒細胞惡性增殖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每年所有的白血病新患者中,約有 15% 為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患者。這種病症的發病演變分為慢性期,加速期與急變期。
在慢性期階段中,患者通常沒有什麼明顯的病症,或是僅有一些乏力、左側疼痛、關節疼痛或者腹脹的不適感。只有在驗血時,才會發現白細胞總量有偶然性的增多。慢性期的長度一般各有不同,取決於疾病何時被診斷以及治療的介入時間。如果沒有進行治療的話,疾病就會進入加速期。
在加速期階段,患者的癥狀與表現與急性骨髓性白血病患者很相似。而且加速期非常重要,因為此時已經暗示疾病在持續惡化,並將向急變期轉化。在加速期階段中,藥物治療通常已經效果甚微了。從慢性期到加速期,一般患者可以渡過 3 到 5 年。
外周血象(格倫沃爾德氏染色):已被標明的增殖的粒細胞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一旦病症進入急變期,患者的狀況就會急轉直下,很快就會死亡,目前也沒有什麼有效治療手段。在影片中醫生說某角色已經進入急變期,就是這個階段了,再多的就不劇透了,看過的自然知道……哎……
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的具體癥狀包括:左側、上腹腫痛脾臟腫大、肝脾及淋巴結(頸、腋下、腹股溝)腫大、萎靡不振、晚間睡覺時大量出汗、關節疼痛、發熱或低燒、喉嚨痛,口腔發炎等、而且經常有牙齦出血,此外傷口難以止血。另外還有貧血、消瘦、有青紫皮試症的血小板減少症等癥狀。
雖然這種病症看起來挺恐怖的,但是也不用過分擔心,因為它雖然發生於全部年齡的人群,但發病率隨年齡的增長而提高,絕大多數患者通常都為中年或老年。而且每年疾病發生率,在 10 萬人中僅有 1 到 2 例,還是比較罕見的。此病目前已知的最大誘因,是電離輻射(高頻短波長的高能電磁波)。二戰時廣島和長崎遭遇核打擊後,當地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的患病比率出現了大幅上升。
2
「格列寧」,到底值什麼價?
整個電影的核心矛盾,就圍繞著這種叫做「格列寧」(電影中為化名)的葯的價格。在討論它具體值多少錢之前,筆者先說下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的發病原理,前面也說了,當9號和 22 號染色體交互易位之後,會產生費城染色體及 BCL-ABL 融合基因。
而致病的根源就在於,這種融合基因可以編碼出 BCL-ABL 融合蛋白,它具有很強的酪氨酸激酶活性,可以激活多條信號轉導途徑,同時還能對細胞周期進行調控,導致細胞惡性增生,具體表現為細胞的正常凋亡出現障礙,降低骨髓基質細胞之間的粘附性,介導粒系細胞增殖與轉化等等,最終導致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的發生。
中期細胞熒光原位雜交里呈現的費城染色體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關於這種病的治療,在 90 年代或以前,只能使用化療干擾素,羥基尿及骨髓移植等等治療手段。也就是影片中那些病人如果得不到葯,只能接受的治療方式。
1990 年時,瑞士一家醫藥公司開發出了一種專門針對此病的葯伊馬替尼(Imatinib),這家公司在 1996 年兼并了另外一家公司,組成了後來的瑞士製藥巨頭*製藥,也就是電影中的那家。而伊馬替尼在商品化之後,有了一個新的商用名字——「格列寧」(電影中的化名)。是的,影片中的所有愛恨情仇,都是有它而起。
「格列寧」,或者說伊馬替尼治療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的機制,就在於它可以通過結合 ATP 上接近 BCR-ABL 這個結合位點而工作,鎖死它以關閉或自抑制結構,因此抑制了酪氨酸激酶的活性。
「格列寧」的治病機制
更重要的一點在於(對癌症治療有興趣的請關注這裡),由於 BCR-ABL 酪氨酸激酶只存在於腫瘤細胞中,而不存在於正常細胞中,所以伊馬替尼的工作原理,可以被視為一種標靶向的治療,針對一個靶子攻擊而不誤傷,結果就是只有癌細胞通過伊馬替尼藥物而死亡,不會損傷到正常細胞。
而且,伊馬替尼的這種治療方式,是在癌症治療中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靶向治療,也為後來治療其他癌症起到了重要的參考性作用。
「格列寧」的臨床效果數據
可以說,「格列寧」的誕生,是眾多醫療專家的科研結晶:大量研究者通過篩選藥物庫,來尋找那種有機物才是那一髮指向標靶的子彈,可以高效抑制蛋白質。隨著不斷地篩選,他們終於發現了 2-苯基氨基嘧啶這個化合物。再通過進行了大量的測試之後,又確定了引入甲基和苯甲醯胺基的修飾,來幫助它增強結合性能,從而產生了伊馬替尼。伊馬替尼的開發者布萊恩·德魯克爾、尼古拉斯·萊登,也獲得了 2009 年美國拉斯克獎和 2012 年日本國際獎。
用通俗一點來說,某種意義講研發這種新藥品的過程,基本上就和《陰陽師》里抽 SSR 是一樣的撞大運概念。而「格列寧」更是一張神級 SSR。
生命無價,但是人類科技的結晶,是有價的。所以,關於「格列寧」的定價高昂,你可以說它不合理,但也可以說,它在當時確實值那個價。換一個角度想想,如果沒有巨大商業價值潛力的驅動,沒用暴利的誘惑,會有那麼多專家組成的團隊出於完完全全的人道主義,花費巨額經費和人力進行高效開發嗎?(不多扯了,多說又會扯到經濟自由化的利與弊了)
還有一個需要知道的點:前面提到的瑞士*製藥公司開發藥物,並不是只有「格列寧」,它投入了八百多億資金研發,最終能保證研發成功的只有 21 種,能夠大賣的更是只有「格列寧」等幾款。暴利面前,醫藥企業也終究是商人。所以,風險和利益並存,也是促使「格列寧」「天價」的一個原因。
3
為什麼,印度仿製葯便宜?
和很多人想像中並不一樣的是,印度仿製葯並不是什麼見不得光的事業,相反,證明了某些印度相關領導在這方面具有相當的前瞻性,畢竟說白了,只不過是規則的合理利用罷了。在具體聊到這個話題之前,筆者先簡單科普下所謂專利葯和仿製葯:
- 專利葯,是指申請專利的新化合物單體葯,在專利期內,只有擁有該藥品專利或者取得專利授權的公司,才能夠生產。
- 而仿製葯(Generic drugs),是指專利藥品的化合物專利到期後,其他廠家所生產的和專利葯化合物成分一模一樣的藥物(具體的生產工藝和配料比例可能會不同)。
其實針對仿製葯,也有簡單的申請步驟(ANDA),通過這個流程需要證明仿製葯和專利葯的化合物一模一樣,並具有相同的生物等效應和有效性。而差別在於,仿製葯一般不需要進行臨床試驗,其申請時間和花費的經費,都遠較專利葯為少。
其實仿製葯最早的始作俑者並不是印度,而是美國。1984 年,美國有 150 種藥品專利期到了,藥廠覺得無利可圖,於是不願意將繼續開發其後續版本。按當時法規,如果有其他廠家希望繼續生產這些藥品,必須要重新走一遍新葯開發的流程,還要申請新的專利。
仿製葯(黃)和專利葯(藍)的價格對比
正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美國出台了著名的「哈茨·沃克曼法案」,同意新廠只需證明自己的葯和原葯化合物相同,藥效一樣,就可以生產,從此,就出現了所謂的「仿製葯」。
可以說,印度恰恰是「哈茨·沃克曼法案」的最大受益者。
在上世紀 70 年代之前,印度國內的醫藥市場被跨國製藥企業所壟斷,因此沿用的是仍然是過去殖民地時期的專利法,對醫藥產品給予較強的保護。直到 1970 年時,印度頒布了《專利法》,取消了醫藥產品的專利,使印度本土製葯企業可以合法地仿製那些跨國製藥企業的專利藥品。
在此之後,印度還頒布了一系列的法規和政策,目的就在於壓低國內的葯價,同時鼓勵本土製葯企業大舉開發仿製葯。在這樣的保護機制之下,原來佔據主導地位的外國葯企遭遇到了滅頂之災,它們再也無法阻擋本土的瘋狂仿製,也降低了印度在引入或者開發先進藥品的積極性。此外,印度法律對外資股權的嚴格限制,使原有外資醫藥企業大量流出。
伴隨著這個仿製葯的大風口,印度製藥企業徹底騰飛了。他們不但加速仿製葯 ANDA 的申請,還利用貿易知識產權協定(TRIPS)關於 WTO 新成員國過渡期的規定,進行國際擴張,把市場擴大到全球範圍。在本世紀初,印度製藥企業已經牛逼到滿世界收購其他製藥公司的地步……不少美國、德國、日本的製藥企業都被印度本土公司所兼并。
自 1991 年以來,印度製藥業的年增長幅度保持在 10% 以上,遠遠高於印度國內的 GDP 增幅。而印度政府稅收中更是有 15% 直接來源於製藥產業。印度生產的超過 2/3 的仿製葯,通過出口到其他的發展中國家,因此印度已發展成為世界第四大藥品生產國,產量佔全球藥品產量份額的 8%。
可以說,印度本土製葯企業充分利用了規則,加上自身勞動力廉價、成本低廉的巨大優勢, 向歐美出口大宗原料葯、中間體、成品製劑和生物製劑,成為了歐美醫藥巨頭的貨源。更重要的是,印度本土葯企也在仿製葯的生產過程中,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學習到了先進的技術,為他們本國開發自己的專利葯打下了深厚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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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格列寧」,到底是個啥?
影片中很直接地展現給我們,印度的仿製葯企業的的確確在光明正大地生產「格列寧」的仿製葯。並且,這種仿製葯在效果上與原版的「格列寧」區別不大,由於省卻了巨大的研發成本,且無須支付專利費,因此仿製葯的價格只有原專利葯的十分之一。
這樣的事情,當然瑞士製藥公司是看不下去的,憑啥老子栽樹你乘涼?
所以,瑞士製藥公司後來迅速研發出了一個新版本的「格列寧」,並在 1998 年 7 月時,向印度欽奈(Chennai)專利委員會申請授予「甲磺酸伊馬替尼 β 結晶體形式」的專利,要求對伊馬替尼的新版本「格列寧」進行專利保護。
瑞士「格列寧」
請先記住這個「β 結晶體形式」,這種晶型相比之前的老版本「格列寧」的「α 晶型」更具流動性、穩定性,具有更強的吸收性,這些特性使得患者對藥品的吸收至少可以提高 30%。在影片中其實也涉及到這兩種版本,但是沒有仔細地去說,筆者在下面會繼續再講相關的事情。
不出意外,瑞士製藥公司的專利申請被印度當局駁回,在此之後他們開始和印度方面進行了長達 7 年的官司訴訟。瑞士製藥公司的理由很簡單:你印度不是1995 年就加入 WTO 了嗎?那就得按照我們的規矩來辦啊。而且你們哭窮,那我也送了你們免費葯嘛:當年瑞士製藥公司的捐贈項目曾為超過 6600 名印度患者提供了免費的「格列寧」。
印度民眾抗議瑞士製藥公司的高價葯
而印度最高法院卻吃透了 WTO 對成員國過渡期的政策,利用 TRIPS 的協定的規則進行合理鬥爭,終於達成的妥協,是等到 10 年之後印度過渡期滿,再頒布新的《專利法》,廢除了不允許食品、藥品等產品獲得專利權的禁止條款。
這個新《專利法》,看似結束了印度仿製葯的時代,但事實上印度當局仍然一直駁回瑞士製藥公司關於新版「格列寧」的專利申請。因為印度法律禁止向「更新但是與原有藥物形式上沒有根本不同的藥物」授予專利。一次次的訴訟中,印度最高法院始終認定,「新格列寧」這種改進型藥品「不符合創新和獨創兩項標準」。
印度街頭的藥店
事實上,印度法律從來都不允許跨國製藥企業輕微修改配方,從而申請延長藥品專利保護期的做法。筆者認為,這其實和印度政府高度重視本國的醫療體系有著極其重大的關係:印度上億的底層民眾,如果連基本的看病都得不到保障,那麼國家就一定會出現不可估量的動蕩。畢竟,生存是馬斯洛需求體系的最底層。
再舉一個例子,印度憲法中就規定了全民的免費醫療,事實上不僅僅是印度國民,哪怕其他國家的外國人,只要你人在印度,到公立醫院看病除了醫藥費之外,所有的挂號費、檢查費、就診費甚至包括營養餐,都是免費的。只不過公立醫院大量排隊、髒亂差這些都是無法避免的了,所以有錢人還是會選擇私立醫院。
印度擁擠的公立醫院
說回來,電影中一開始所出現的「印度格列寧」,是印度 Natco 製藥公司所生產的,當地的商品名稱叫做 Veenat。這種葯在中國並沒有得到葯監局批准,所以在中國屬於一種非法藥品。影片里程勇之所以要偷偷摸摸見不得人,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至於 VEENAT 的藥效,一般認為它和瑞士製藥公司的老版「格列寧」相比,的確沒有太大區別。為什麼要強調這一點,請大家繼續往下看。
印度版「格列寧」:Veen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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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葯神」的原型
許多人大概也知道了,《我不是葯神》里程勇的原型,的確是確有其人的,他曾經也是個轟動中國一時的風雲人物,那個被奉為「葯俠」,「抗癌藥代購第一人」的陸勇。
陸勇
關於陸勇,媒體是這麼介紹的:
生於 1968 年的陸勇,是江蘇無錫一家針織品出口企業的老闆。
2002 年,陸勇被檢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當時醫生推薦他服用瑞士製藥公司生產的名為「格列寧」的抗癌藥。
服用這種藥品,可以穩定病情、正常生活,但需不間斷服用。這種藥品的售價是 23500 元一盒,一名慢粒白血病患者每個月需要服用一盒,藥費加治療費用幾乎掏空了他的家底。
2004 年 6 月,陸勇偶然了解到印度生產的仿製「格列寧」抗癌藥,藥效幾乎相同,但一盒僅售 4000 元。印度和瑞士兩種「格列寧」對比檢測結果顯示,藥性相似度 99.9%。
陸勇開始服用仿製「格列寧」,並於當年 8 月在病友群里分享了這一消息。隨後,很多病友讓其幫忙購買此葯,人數達數千人。
2006 年,陸勇作為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志願者,與另一位北京志願者,在韓國慢粒性白血病協會律師的陪同下,曾前往印度這家製藥公司考察,以確認公司是否真的存在,這些藥物在印度是不是「真葯」。
2014 年 9 月,「團購價」降到了每盒 200 元左右。為方便給印度匯款,陸勇從網上買了 3 張信用卡,並將其中一張卡交給印度公司作為收款賬戶,另外兩張因無法激活,被他丟棄。
2013 年 8 月下旬,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在查辦一網路銀行卡販賣團伙時,將曾購買信用卡的陸勇抓獲。
2014 年 3 月 19 日,陸勇被取保候審。7 月 21 日,沅江市檢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銷售假藥罪對陸勇提起公訴。 根據湖南沅江市檢察院的起訴書所載明,2012 年至 2013 年 8 月期間,陸勇通過網路購買了 3 張銀行卡。
印度製藥公司與陸勇採用網上發郵件、QQ 群聯繫客戶等方式,在中國銷售印度生產的抗癌藥。按照中國法律,這些抗癌藥哪怕的確有療效、且的確是真葯,但由於並未取得中國進口藥品的銷售許可,均會被認定為「假藥」。
2015 年 1 月 10 日晚 6 點 30 分,陸勇和朋友一行 3 人從無錫飛抵北京,準備接受媒體的採訪。「我們倆走著走著,發現陸勇沒有跟上來,再一看他被警方帶走了。」
1 月 13 日晚,和陸勇同行的其中一名朋友告訴記者,機場警方帶走陸勇的原因是「陸勇已被網上追逃」。陸勇的律師張宇鵬告訴記者,他從北京警方了解到,發出逮捕令的是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北京警方是協助抓獲飛抵北京的陸勇。
得知陸勇被捕之後,有 300 多名白血病病友聯名寫信,請求司法機關對他免予刑事處罰。 2015 年 1 月 27 日,沅江市檢察院向法院請求撤回起訴,法院當天就對「撤回起訴」做出准許裁定……
按照這樣的版本,陸勇當之無愧是一個俠義心腸的人,甚至是個小說中的那種,救民於水火的英雄。但是,在很多相關人士口中,陸勇卻有著不為人所知的另一面。特別是 2017 年 GQ 雜誌的一篇人物稿——《令人生疑的「中國葯神」》中,更是透露出了一些媒體忽略的細節(當然關於GQ 雜誌這篇報道,本身也存在著很多質疑的聲音,事情究竟如何,我們現在還無法定論)。
在此,筆者就不詳細展開去說了,簡單地說,就是陸勇其實先後代購過兩種葯。一開始代購的是上面提到的 Natco 公司的 Veenat,通過向對方匯款來代購。然而七年之後,他將原來的葯換成了另一家印度公司 Cyno 公司生產的 Imacy ,而且自稱這種葯更新更好,他自己也親自去吃過證明了。
Cyno 公司的 Imacy
但根據許多人的說法,後來換了的葯,也就是 Cyno 公司生產的 Imacy,一來價格遠低於 Natco 公司的 Veenat 老葯,二來本身在印度的生產就是不合法的。這種 Imacy 不但在印度本土藥店里買不到,印度葯監局也查不到,而且沒有合格的生產許可證,甚至連印度當地的專家也不知道有這種葯。至於其藥效如何,比之原來的版本是否有差異,眾說紛紜。
在電影里,關於這兩種葯的變化,劇本中並沒有涉及,筆者認為,作為電影本身而言,是無可厚非的,但是真實的故事究竟是怎樣,可能期待媒體能夠挖出更多的真相了。而陸勇究竟是「葯俠」,還是一個逐利的商人,又或者只是一個根據環境變化,自身也在不斷變化的普通人,也只能留待大家自己去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