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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澳加荷英五國聯合打擊加密貨幣洗錢,匿名似乎不是問題

美澳加荷英五國聯合打擊加密貨幣洗錢,匿名似乎不是問題

據 BI 消息,美國國家稅務局(IRS)已與澳大利亞、加拿大、荷蘭和英國的稅務機關組成了全球稅務執法主席聯盟(the Joint Chiefs of Global Tax Enforcement,簡稱 J5),共同打擊加密貨幣相關的洗錢和犯罪。

具體來說,參與該聯盟的機構包括澳大利亞刑事情報委員會(ACIC),澳大利亞稅務局(ATO),加拿大稅務局(CRA),荷蘭的稅務調查局(FIOD),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和美國國稅局(IRS)。

這些機構將共享信息和情報,並對國際犯罪行為進行聯合調查。美國國稅局表示,J5 將充分利用各種技術,減少加密貨幣和網路犯罪給稅務管理部門帶來的日益嚴重的威脅。

加密貨幣因其具有匿名性和難以追溯性而一直難以擺脫其與犯罪行為的關係。

今年 2 月,比爾·蓋茨在 Reddit 上回答網友提問時表示:「加密貨幣最重要的特性,就是它有著較高的匿名性。但是我並不覺得這種匿名性是一件好事。讓政府有能力發現洗錢、逃稅和恐怖主義資金,這才是好的事情。現在加密貨幣被一部分人用來購買芬太尼和其他一些毒品,因此加密貨幣成為了少見的可以直接讓人失去生命的技術之一。」

聯合國網路犯罪、反洗錢和反資助恐怖主義部門負責人尼爾·沃爾什(Neil Walsh)本月在接受 Tech Republic 採訪時說,加密貨幣顯然是個問題,它除了因匿名而難以被追蹤外,還可能會對稅收和投資產生負面影響。「假設大家都用加密貨幣而不去傳統銀行了,那麼國家的稅收從何而來?如何對社會進行再投資?」

今年 2 月,歐洲刑警組織宣稱,歐洲犯罪分子通過加密貨幣洗錢的金額已經達到了 55 億美元。

「犯罪的手段在不斷變化,正義的手段也隨之變化,罪犯一定會被逮捕。」沃爾什說,「罪犯們認為他們是匿名的。但不,他們不是。我們會追蹤你,將你繩之以法。」

追蹤加密貨幣是可行的嗎?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前美國司法部副助理部長 Jason Weinstein 撰文稱,比特幣完全是可以被追蹤的,這種技術實際上能夠更好地滿足執法需求。

「比特幣並不是真的具有匿名性,更確切地說,它是假名制的。」Jason Weinstein 說,這本質上意味著,比特幣的用戶地址就像用戶專用的賬戶號一樣,如果能將地址與用戶聯繫起來,就能夠弄清並追蹤該用戶使用該地址進行的所有交易。

如果個人利用交易所或錢包服務接入區塊鏈,那麼其比特幣地址本質上就像銀行賬戶號一樣,因為交易所或錢包服務將保留該地址與特定用戶之間的聯繫記錄,正如銀行為銀行賬戶所有者保留記錄以證明其身份一樣。

即使有人通過合法執照交易所之外的途徑獲取比特幣,或者採用了加強匿名性的手段也無法做到完全匿名。

因為當個人將比特幣(不管是通過何種途徑得來的)換成法定貨幣時必然會留下痕迹,而他們在區塊鏈上進行交易時,也同樣會留下痕迹。

Jason Weinstein 稱,目前已有許多手段可以將用戶與其比特幣地址和交易行為聯繫起來,更多其他技術也在研發之中。

本月,美國前聯邦檢察官 Mary Beth Buchanan也發表意見稱,實際上用法定貨幣進行的犯罪行為還是比加密貨幣多得多,而且後者更容易被追溯。「我在美國司法部工作了 21 年,說加密貨幣相關犯罪案件數量比法定貨幣更多是不公平的。更重要的是加密貨幣可以被追蹤,而現金不行。」

Buchanan 稱,現在已有許多工具可以幫助執法部門在區塊鏈上追蹤貨幣,比如智能系統 Elliptic 和 Chainalysis。

而且,執法行動已經初見成效。今年 4 月,歐洲刑警組織協助西班牙國民衛隊在「白色鬱金香「(Tulipan Blanca)行動中逮捕了 11 名通過進行洗錢的犯罪團伙,涉案金額超過 800 萬歐元。

另外,今年 5 月 14 日,歐盟通過了新的反洗錢(AML)法規,其中部分內容針對加密貨幣。 一旦該法規生效,諸如加密貨幣交易所之類的實體將不得不遵守反洗錢準則——可能包括徹底的客戶驗證。

題圖/Gi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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