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同理心重要,可我們怎麼向3歲寶寶解釋「同理心」呢?
現在經常提到一個熱詞:「同理心」。我們很多人都是第一代「獨生子女爸媽」,或許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關於同理心的教育是有所缺失的,所以當我們這代人為人父母的時候,往往更注意培養孩子的同理心。
都覺得同理心很重要,但是,在3~6歲,孩子們剛剛開始互相接觸,一起玩耍的時候,我們怎麼告訴ta同理心是怎麼一回事呢?今天,我們邀請了一位專家和大家一起讀故事,聊聊3~6歲孩子的同理心。
高潔
北京師範大學 教育哲學方向博士
印第安納大學 教育哲學博士
先和大家一起讀一個小故事:《小驢包包和他的小夥伴們》。
小驢包包渴望組建一個夥伴小分隊,當火雞克雷昂和小豬呼嚕嚕開心地加入小分隊後,他們卻因為在一起做什麼產生了困惑與分歧,一起啄蚯蚓令小火雞開心,小驢和小豬卻不喜歡;小豬享受滾泥巴,小驢和小火雞卻無法忍受;大嚷大叫讓小驢很興奮,卻讓小豬和小火雞突破了生理極限。
來自故事飛船2018年7月(上):《小驢包包和他的小夥伴們》
終於,他們達成共識,三個人繼續在一起,但每個人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從那以後,他們成為很親密的小夥伴,知道了雖然大家各不相同,卻可以相處得很開心。
簡單的故事,能讓孩子理解哪些不簡單的道理?
故事中組建「夥伴小分隊」,是生活中孩子們一起玩耍、結伴並最終成為好朋友的象徵。在達成每個人「和而不同」地和諧相處與合作之前,我們感興趣的是這些問題:
為什麼小驢會提出組建一個夥伴小隊呢?
我的孩子會有這種想法嗎?
Ta想要和別的小朋友一起玩耍或成為朋友嗎?
故事中為什麼三位小夥伴要做一樣的事情呢?
難道它們不知道在一起也可以各做讓自己開心的事情嗎?
在現實當中,如果孩子和小夥伴之間產生了分歧,會有怎樣的情緒落差?如何避免因分歧產生的矛盾與傷害呢?
怎樣才能讓孩子領悟到好朋友不必做一樣的事情,只要每個人都開心就依然可以成為好朋友呢?
故事情節極為簡單,在幽默的調性下,我們可以試著讓孩子從故事中感受到一些深層次的道理:
理解人與人的不同;理解因人與人的不同帶來的價值選擇的不一致;以及人需要在不一致的情況下基於尊重而實現和諧相處與愉快合作。
孩子生活中常有這樣的事,卻沒這麼簡單
讓我們來感受一下,孩子們最典型的兩種矛盾場景:
1)小A和小B是好朋友,在課堂上結為小組共同完成老師布置的手工作業,小A動作快,小B動作慢,小A在催促小B快一點卻沒有效果後,直接把小B的手工搶過來自己上手完成,並生氣地對小B說:「以後不和你一起組隊了,你太慢」。小B雖然努力讓自己快一點卻還是被小A嫌棄,於是傷心地哭起來。
2)爸爸媽媽離婚後,小C由姥姥獨自撫養,每天都是姥姥負責接送小C上幼兒園,久而久之,班裡幾個淘氣的男孩子圍著他開玩笑說,「小C沒人要,沒有爸爸和媽媽」。
類似的情況還有因為一個食物是否好吃、一件衣服是否好看、玩具應該給誰玩等等,凡是涉及文化、習俗、審美、個人利益、價值判斷不同的問題,都有可能產生矛盾和衝突。
所有這些都涉及交往中的「和而不同」原則。當孩子不能理解人與人之間的不同(性格、習慣、家庭、文化、性別等等的不同),進而無法尊重他人,便無法與他人合作、無法與他人成為朋友。
如果無法理解「不同」,孤獨或許會伴隨一生
我們經常聽到這樣一句話:「狂歡是一群人的孤單,孤單是一個人的狂歡」。就像世界上沒有兩片相同的葉子一樣,這個世界也永遠不會有相同的兩個人。
由於每個人都是非常獨特的存在,這個世界對於某一個人來說,可能給予他很多很多東西,就是無法讓他擁有「又一個」他自己。
這個世界上,即使是和你最親密的人,你的伴侶、父母,也很難做到永遠理解你、支持你。所以,在某種意義上,人,生命,就是唯一,孤獨從我們出生的時候就伴隨著,一直跟隨我們到老去。
當孤獨所引起的無助感、寂寞感和恐懼感爬上心頭時,我們就需要和別人有所互動、結成小組形式的共同體,以走出這種唯一和孤獨,克服這種無助感、寂寞感和恐懼感。
人必須向別人開放自己,與他人交往,從而獲得親密感、歸屬感和安全感。這就是小驢想要組建小隊的深層原因,這一點在任何性別、任何年齡段都存在。即使年齡小的孩子並不懂得社會性、孤獨感是什麼,但這並不妨礙他們社會性的展現與對融入共同體的渴望。
然而,這種交往並不一定是愉快的過程,也不一定能達到目的。有時候不同的價值選擇、利益的衝突會讓相聚不歡而散,會讓自己敞開的心扉受到傷害。
有的時候,熱鬧的「聚會」之後,是更加難以承受的孤獨,但這些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人與人之間永遠都存在不同,且這種不同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得以顯現。
有研究表明,人的不同在一歲之後的遊戲偏好中便穩定地顯現出來了,這種不同不僅來源於性別差異,如學齡前的女孩更喜歡玩布娃娃和家庭類的玩具,而學齡前的男孩則更喜歡玩小汽車或者操作類的玩具;同時,相同性別的兒童的價值偏好也存在差異,家庭教育、性格養成、文化熏陶等等都是造成個體差異的因素。
只有理解「和而不同」才能和諧相處,而這其中的關鍵是對人的尊重。在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體現均以尊重為基礎,任何對他人的強迫或對他人不同行為的排斥都是不尊重,當然這裡他人的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與道德底線。
但很多時候,學校或家庭雖然告訴了學生什麼是尊重,孩子也明白要尊重他人,但並不知道為什麼要尊重他人,也不知道不尊重人的行為是什麼樣的。所以就會做出看似是為了親近他人,卻在無形中傷害了他人的行為,上述兩個幼兒園的例子便是如此。
面對此類事情,家長還經常會以「童言無忌」、「孩子還小不懂事」的理由一笑而過,殊不知已經錯過教育孩子尊重、合作的最佳契機。
我國教育部2012年頒布的《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將兒童合作行為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3~4歲,兒童多為平行或獨自活動。
3~4歲兒童仍處於自我中心階段,還沒有產生合作的意識,因此同伴間幾乎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合作。
第二階段,4~5歲,兒童開始有共同活動。
這時兒童開始出現合作行為,合作的目的性和穩定性也逐漸增強,但很少有自發的合作行為;在教師組織或分配的小組共同活動或區角探索活動中,他們能為了同一目標共同完成任務。
第三階段,5~6歲,兒童開始有自發的合作。
大班幼兒由於同伴交往意識的不斷增強,出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合作行為,表現為較多自發的合作,合作的內容和範圍不斷擴大。」在合作的過程中如果發生了問題,幼兒還會自己討論解決。
對不同年齡兒童合作行為的典型表現作了如下描述:
3~4歲:想加入同伴的遊戲時,能友好地提出請求;
4~5歲:活動時願意接受同伴的意見和建議;
5~6歲:活動時能與同伴分工合作,遇到困難能一起克服。
利用同理心,培養孩子的協作精神
鼓勵和培養孩子合作行為和交友能力的關鍵是培養孩子的同理心。
3~4歲,兒童開始意識到他人的情感、需要以及對事物的理解不同於自己,這使得他們會對涉及他人真實情感的表現作出反應。
這一時期,家長要讓兒童知道,在眾多無關乎對與錯的嚴肅問題上,他人會經常出現與自己不同的情況,無需強迫他人/自己必須與自己/他人一致,「不同」是很正常的情況。
4~6歲的兒童由於能理解他人的生活狀況而產生同情。隨著年齡的增長,兒童的認識能力在不斷增長,他們不僅能藉助當前的情境,還能藉助更廣泛的生活經驗來理解他人的感受。
比如:當兒童看到電視宣傳片中乾旱缺水地區的人們連喝水都成問題時,他們自然會萌發同情心,意識到要節約用水。
這一時期,家長要充分藉助孩子的同情心來處理兒童間發生的衝突,讓他們懂得將心比心,不僅要理解他人的不同,更感同身受他人做出不同行為的內心情感,明白「和而不同」其實是「即使不同仍可以、並願意同他人交往與合作」。
當兒童更成熟之後,家長不僅可以讓孩子知道與他人的不同是什麼,並理解他人為何與自己不同,對不同產生相應的同情感;還需要讓兒童深層思考「不同」背後的原因,只有深刻明白「不同」背後的原因,才能在沒有情感激發時也從理性上自發、自覺地做出「和」的舉動,進而真正達成理性思維的升華,獲得正確的價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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