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經濟;國防與安全
《中國周邊國家概覽》由復旦大學中國與周邊國家關係研究中心組織編寫,涵蓋64個中國「大周邊」國家。本公眾號將其中每個國家介紹作依次推送,內容分為六個方面:國土、國民與國情;政治制度與政府;經濟;國防與安全;外交與對外關係;對華關係。
【作者 / 李晨陽 雲南大學緬甸研究院院長,研究員
宋少軍 雲南大學人文學院世界史專業博士研究生】
三、經濟
(一)經濟概況
緬甸自然資源豐富,20個世紀60年代初曾是東南亞地區最發達的國家,但在奈溫統治期間,由於政策失誤,緬甸逐漸淪為聯合國最不發達國家之一。2011年,緬甸新軍人政府上台,大力吸引外資,加強農業與工業,注重各省邦平衡發展,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但是緬甸在基礎設施、行政管理能力、人力資源開發、中小企業素質等領域還面臨著諸多挑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公布的2016年世界各國GDP排名情況顯示,緬甸GDP總量為682.77億美元,人均GDP為1307美元,GDP增長率為8.072%。根據亞洲開發銀行2015年3月24日發布的最新報告預測,2015—2016年緬甸的經濟增長率有望達到8.3%。緬甸目前的改革推動了投資的增長和經濟環境的改善,緬甸與東盟國家的互動也在加強。預計2015—2016年,緬甸民眾的工資收入將隨著政府財政支出的增加而上漲,並將導致通脹率達到8.4%。
(二)主要產業
1.農業
緬甸擁有可耕地面積約1800萬公頃。目前緬甸的農業產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4成左右。主要農作物有水稻、小麥、玉米、花生、芝麻、棉花、豆類、甘蔗、油棕、煙草和黃麻等。緬甸全國林地面積近3000萬公頃,森林覆蓋率41%,原始森林面積逾100萬公頃,主要林產品有柚木、花梨等各類硬木和藤條等。緬甸有長達3200公里的海岸線,與之相連的是22.9萬平方公里的大陸架以及48.6萬平方公里的專屬經濟區。緬甸領海的漁業開採還相對較少。緬甸的漁業可分為淡水漁業和海水漁業。淡水漁業可以依靠廣闊的河流和大量降雨來實現。很多地方也利用池塘、湖泊和水庫進行漁業養殖。2015—2016財年緬甸漁業出口創匯5.03億美元。
2.工業
2013—2014財年,緬甸工業產值約佔國民生產總值的31.8%。2015年4月,緬甸總統吳登盛簽署了2015—2016財年國家計劃。計劃調整了各領域佔GDP比例,其中,在GDP中,以逐年物價為基礎,將工業比例由35%升至35.4%。緬甸目前的主要工業有石油和天然氣開採、小型機械製造、紡織、印染、碾米、木材加工、製糖、造紙、化肥和製藥等。目前在緬甸工業領域投資的國內私營企業佔總投資的33%。據統計,全緬外資企業在緬投資的項目共有598個,總投資額達520億美元。其中,外資在工業領域的投資項目約有360個,投資額約為39億美元,佔總投資額的7.5%。另據緬甸官方統計,自緬甸當局批准國內私營投資後,國內私營企業在全國投資的項目已有2018個,總投資額達54億美元左右。其中,工業區項目669個,佔33%。由此對比,緬甸工業領域的投資項目,國內私營企業比外資多了將近一半。
3.旅遊業
緬甸風景優美,擁有眾多名勝古迹。主要景點有世界聞名的仰光大金塔、文化古都曼德勒、萬塔之城蒲甘、茵萊湖水上村莊以及額布裏海灘、維桑海灘等。政府大力發展旅遊業,積極吸引外資,建設旅遊設施。據緬甸飯店與旅遊部統計,截至2015年7月底,全國酒店數量增加至1206家,客房約47538間。2015年4—8月,全國新增酒店100多家,其中仰光24家、曼德勒16家、內比都5家。2014—2015財年赴緬旅遊人數308萬,前五位的是泰國、中國、日本、韓國、馬來西亞。
(三)對外經貿往來
緬甸的主要貿易夥伴為中國、泰國、新加坡、日本和印度,其中中國為緬第一大貿易夥伴。緬甸主要出口商品有:天然氣、大米、玉米、各種豆類、水產品、橡膠、皮革、礦產品、木材、珍珠、寶石等。主要進口商品涵蓋燃油、工業原料、化工產品、機械設備、零配件、五金產品和消費品等大部門工業品門類。2015—2016財年,緬甸進出口貿易總額達250億美元,同比下降8.29%。其中,緬出口100億美元,同比下降1.8%;緬進口150億美元,同比增長34.7%。緬貿易逆差50億美元。2015—2016財年緬甸吸引外資總額高達94億美元,同比增長10億美元。吸引外國投資項目217個,同比增長92.0%;協議投資金額85.7億美元,同比增長208.1%。外資主要來自新加坡、香港、英國、荷蘭、中國;外資主要投向交通與通信業、油氣業、製造業、房地產業、酒店與旅遊業。
四、國防與安全
(一)軍事概況
成立於1942年的緬甸國防軍是緬甸國家武裝力量的主體。緬軍由正規軍和准軍事部隊組成,其中正規軍分陸、海、空三個軍種,准軍事部隊包括警察部隊和政府允許成立的自衛隊。國防軍總司令部是緬軍最高領導決策機構和軍事指揮機關,現任總司令敏昂萊大將,副總司令梭溫副大將,總參謀長欽昂敏上將。國防軍總司令部下設三個軍種司令部:陸軍司令部、海軍司令部和空軍司令部,分別負責各軍種的作戰指揮。緬軍實行志願兵役制,現役部隊加上准軍事部隊現有總兵力約50萬(其中緬甸國防軍約有37萬人)。緬甸2015年軍費預算已達25億美元,接近GDP的3.7%。2015年軍費開支21.93億美元,佔GDP約3.9%。
(二)國防戰略及建軍思想
由於緬北地區多為少數民族地方武裝所控制,緬甸陸軍大多都集中部署在南部地區,主要任務是應對緬北民族地方武裝的威脅,捍衛中央政府權威,維護國家統一與穩定。此外,緬甸海軍擔負著近海防禦,維護緬甸國家海洋權益的重任,緬甸空軍主要在本國崎嶇內陸和疆域執行反暴亂任務。
長期以來,緬甸國防軍遵循「以陸軍為主,適度發展海軍、空軍」的傳統建軍思想,單純注重發展軍隊數量。20世紀90年代後,緬甸國防軍逐步提出和形成了「建立一支裝備優良、具有相當規模和素質高、戰鬥力強、能抵禦內外威脅的現代化武裝力量」的建軍方針,確立了增加軍隊數量和提高部隊質量並舉的發展方向,重點加強陸、海、空三軍的快速反應、防禦作戰、預警和後勤支持能力。
(三)主要兵力配置
緬甸陸軍共有14個軍區:仰光軍區(駐仰光)、北部軍區(駐密支那)、東北軍區(駐臘戌)、三角軍區(駐景棟)、東部軍區(駐東枝)、東中軍區(駐楠散)、東南軍區(駐毛淡棉)、西北軍區(駐望瀨)、西部軍區(駐實兌)、西南軍區(駐勃生)、中部軍區(駐曼德勒)、首都軍區(駐內比都)、南部軍區(駐東吁)、沿海軍區(駐墨吉)。陸軍共有10個機動師,分別駐仰光、帕安、曼德勒、達通、實皆、卑繆、毛比、馬圭、密鐵拉、巴科庫。此外,還設有32個戰術行動司令部,這些戰術行動司令部指揮223個步兵營,4個裝甲營,7個炮兵營,2個防空營。
緬甸海軍約有1.7萬人,分為5個軍區:達尼瓦底(駐實兌)、班瑪瓦底(駐勃生)、伊洛瓦底(駐仰光)、摩耶瓦底(駐毛淡棉)、德林達依(駐墨吉)。主要裝備有護衛艇、巡邏艇、掃雷艇、登陸艇等百餘艘(其中水面作戰艦艇65艘)。
緬甸空軍約有1.5萬人,分為:501基地(駐毛比)、502基地(駐敏加拉洞)、503基地(駐密支那)、504基地(駐馬圭)、505基地(駐勃生)、地勤訓練基地(駐密鐵那)、維修基地(駐敏加拉洞)。各型飛機約240架(其中作戰飛機約150架)。
封面圖來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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