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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心理學的自我理解

摘要: 「心理學的自我理解」就是對心理學真切的自我體察和自我反思,並依此發展和建構具體的心理學實踐。在「心理學的自我理解」中,「心理」的問題即關於「心理」的形而上學極其重要,涉及到關於「心理」的本體論和方法論等諸多方面。它們不在心理學之外,而在心理學之中,關於心理學對象、方法、內容和意義等問題的爭論從一開始就伴隨著心理學。對這些問題的回答雖然表現為多元的敘述形態,但在核心功能上構成各自心理學體系或研究取向具有學術生長力的前提預設和理論邏輯。

理解任何一種心理學重要之處在於必須認識到它所蘊涵、代表和體現的獨具特色的「心理學的自我理解」。所謂「心理學的自我理解」就是對心理學真切的自我體察和自我反思,並依此發展和建構具體的心理學實踐。心理學家一直對「心理學的自我理解」進行著思考和追問。這些思考和追問伴隨了心理學從哲學獨立之後的百餘年發展史。直至現在,人們對於心理學的基本問題仍然進行激烈爭論。美國心理學家吉爾吉(A.Giorgi)認為:「越來越明顯,心理學必須與它的基礎問題進行對話,或者至少要比以前更加關注它們。」[1](P127)而且又指出,「隨著心理學試圖取得關於它對知識的獨特貢獻的更大澄清,心理學的內在發展已經更加強調它的預設和自我理解。」[2](P26)英國心理學家赫爾肖(L.S.Hearnshaw)認為:「不可否認,心理學至今在某些方面仍是有問題的科學。心理學沒有取得當初獨立於哲學時所希冀的成功。近年來,心理學的一個典型特點是,尋求心理學可供選擇的取向、堅持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存在不同的基礎並要求隨之不同的方法論的觀點蓬勃復興。」[3](P4)美國心理學家沃茲( F.J. Wertz)指出,「心理學是科學嗎?心理學能成為科學嗎?心理學應該成為科學嗎?儘管心理學介紹性教科書對這些問題給出了肯定的回答,但我相信外行、其他學科的學者甚至心理學家自身也不會有一致的看法。作為一門明顯的學科和職業,心理學的發展已經遠超過了一百年的歷史,但是心理學的身份(identity)仍然大有爭議,這是令人驚異的。」[4](P285)「心理學的自我理解」實際上是一種心理學理論思維的反思態度和批判精神的體現,它構成了心理學理論思維的觀念視界,既是心理學理論思維的必然起點,又是心理學理論思維的最終歸宿。它承擔著對各種心理學知識體系(包括自然科學心理學和人文科學心理學)進行反思和批判的職能。這種反思和批判的直接對象就是各種心理學知識體系的先在前提(包括心理學的取向預設、現象描述、解釋原則和理論概括等等)。「心理學的自我理解」涉及到關於「心理」的本體論和方法論等意義上的一些基礎性和根本性問題,它們不在心理學之外,而在心理學之中,關於心理學對象、方法、內容、取向和意義等問題的爭論從一開始就伴隨著心理學的發展。顯然,我們要在思想上正確認識歷史的心理學與心理學歷史的統一,仍需依賴於對「心理學的自我理解」的考察和探索,它在理論的高度提供給我們審視和理解心理學的「尺度」、「立場」與「基礎」。

一、心理學的歷史形態1.哲學心理學在自然科學模式心理學誕生即心理學自我角色明顯確立之前,古代和近代哲學家們出於對認識人(人性)自身的強烈好奇和興趣,建立了關於人的心理問題的形形色色的思辨性推想。在哲學家的思想當中,這些思辨性推想有的比較系統、全面,有的則比較粗糙、零碎。我們可以把這些散見或依附於某種哲學體系、關於人的心理問題的形形色色的思辨性推想稱作哲學心理學(philosophical psychology)。

以思辨性推想為特徵的哲學心理學是哲學家或素樸心理學家以哲學形而上精神為內核,直接以各種不同的理智背景為基礎(主要是西方文化傳統中的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兩大思想體系以及東方文化特有的思想傳統),構造出形而上的抽象概念(如靈魂、心靈、意識、慾望、信念等),通過理論邏輯的組織和闡發,建立起的一套哲理性的心理學思想體系(如柏拉圖提出的慾望、意志和理性構成靈魂等)。以推想、猜測、邏輯演繹和經驗概括為特徵的哲學心理學無法提供具備嚴格確定性的心理學知識,也無法促成心理學自身獨立的學科形態。「實際上,這類哲學的思辨已經隨著科學心理學的誕生和發展而越來越趨弱化。當然,把這種哲學心理學的探索看得一無是處也是一種偏激。它也是對心靈及心靈活動的一種理性把握,並在某種程度上影響到科學心理學家的理性思考。」[5](77)我們認為,儘管哲學心理學尚不能看作是規範的、成熟的心理學知識形式,但也不可輕易否認哲學心理學當中所蘊涵的某些極有價值的心理學智慧,這些哲理性的心理學智慧對科學心理學的建立和發展起著重要作用。

2.科學心理學心理學從哲學獨立出來之後,發展了兩條各自不同的道路。一條道路是遵循自然科學的路線,從自然科學中獲取相關概念、原則和方法用於發展心理學,結果產生出自然科學模式的心理學,它一直是心理學發展中的主流形態。另一條道路是試圖從人的本質和要求出發,以適合於人之為人的心理現象的概念、原則和方法發展心理學,結果產生出人文科學模式的心理學,它一直是心理學發展中的非主流形態。自然科學模式的心理學以方法為中心,強調研究方法的科學性,人文科學模式的心理學則強調嚴格忠實於研究對象的本性。兩種模式的心理學長期以來相互對立與共存,本質上反映出整個心理學始終存在著「科學的形象」(指心理學對科學的理解及用來評判自己科學身份的標準)和「人的形象」(指心理學對人及心理現象的理解)之間的矛盾與分裂。

(1)自然科學模式的心理學。自然科學模式心理學誕生的推動力很大程度上在於人們對哲學心理學表示不滿,因為它至少缺乏必要的確證手段。為了實現心理學的獨立,使心理學擺脫思辨性的、形而上的特徵,取得象物理科學那樣的學術地位,成為自然科學「家庭」中的一員,自然科學模式心理學的先驅者通常以自然科學中的世界觀為指導,把自然科學的實證研究取向逐步滲透、移植和擴張到心理學研究當中,試圖克服哲學心理學的不確定性和主觀性,以獲取關於人的心理問題的實證的客觀知識。自然科學模式心理學的主要功能是希望對心理現象和行為進行解釋、預測與控制,而實現這些功能又必須藉助和依賴於實驗。因而早期實驗心理學就是我們所指的自然科學模式心理學的開端。至今,人們提起科學心理學仍主要指以實驗為核心手段,呈現出自然科學研究取向的心理學。

在整個西方心理學發展歷程當中,自然科學模式的心理學始終處於主導地位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因此,人們通常提及的主流心理學或傳統心理學就是指自然科學模式的心理學。百餘年以來,自然科學模式心理學的主要形式包括構造主義心理學、機能主義心理學、行為主義心理學和認知心理學。它們都表現出堅持憑藉從自然科學移植過來的實證方法去獲取相應的心理學客觀知識。其典型特徵可以概括為:突出強調對心理學事實的解釋、努力追求心理學研究方法的精確、嚴格設定心理學知識的客觀標準和有意無意忽視了心理生活的現實意義及價值。最突出的是,自然科學模式心理學骨子裡受到自然主義哲學思想的影響,對意識的研究體現為外源性研究取向(outside approach)且把意識自然化。

「在近代西方社會,心理現象(psychic phenomena)的研究成了一門廣泛學科即心理學的任務。它的許多倡導者把心理學看作一門自然科學,並且他們相信通過外源性研究即通過對被試的外部觀察和實驗,就能夠獲得關於對全部意識現象的認識。」[6](P11)(2)人文科學模式的心理學。眾所周知,歷史上最早把心理學從哲學中獨立出來的心理學家希望心理學成為一門自然科學,於是他們利用科學(當然是自然科學)的方法和規則研究心理現象。但同時不可忽視,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就有不少人著書立說反對以純粹自然科學的方式建立心理學的趨勢,他們認為實證傾向的、自然科學的心理學有著一些自身無法迴避的缺陷和問題,存在著心理學的哲學基礎和方法論的危機,以這種趨勢發展心理學只會使心理學成為自然科學的「附庸」。因為這種心理學不是從心理學自身出發,沒有深思熟慮地發掘心理現象的本真屬性,進而得出與之相適應的研究方法。

相反,這種心理學總是從自然科學中借用和移植現成的概念及方法,結果導致其方法論中出現還原主義、元素主義、物理主義及量化至上等傾向。這些心理學家極力主張發展一種相對解釋心理學的理解心理學,強調對人的心理性質獨特性的首要關注和重視。在這一意義上,吉爾吉指出:「從元理論的水平上講,20世紀心理學的歷史就是許多心理學家通過各種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s)致力於完成這個工程(project)(指心理學成為一門自然科學———引者注),同時又有心理學家反對這種努力的歷史。」[7](P204)與處於主導地位的自然科學心理學相比,人文科學心理學一直處於邊緣位置。因此,它又被稱作非主流心理學。人文科學取向的心理學最早可以追溯到布倫塔諾的意動心理學、狄爾泰的理解心理學,其後包括歐洲心理學中的現象學傾向,處於經院心理學之外的精神分析和「第三勢力」心理學。儘管精神分析和「第三勢力」心理學這些人文科學取向的心理學形式各異,但是它們在許多方面卻有著異曲同工之處。比如,從關於心理的本體論意義上講,它們都突出強調人的心理現象的獨有特性、心理現象與物理現象的重要差別,堅持人是不可還原的,心理學研究應該重視人的整體性、創造性和能動性;從心理學的方法論意義上講,它們都認為關於人的心理學知識不能簡單來源於物理學等自然科學,心理學應該發展自己特有的、專屬人的概念,放棄在心理學研究中採取還原主義、物理主義的解釋以及對自然科學概念的盲目「套用」,心理學不需要也不應該等同於自然科學,主張使用描述、分析、體驗和直觀的心理學研究方法;從心理學價值和現實意義上講,它們都認為心理學應該在社會和文化情景中進行關於具體的人的心理經驗的歷史性研究,在心理學理論和心理學干預手段之間架設橋樑,發現和豐富心理生活的意義。

可以看出,自然科學心理學和人文科學心理學存在形式各異的學術面貌,使用著不同的語言體系,對有關人的心理問題採取或隱含了不同的現象描述、因果解釋、理論概括和心理學觀,蘊涵了各異的心理學理論思維的智慧。但是,不管自然科學心理學首重經驗實證還是人文科學心理學強調意義關懷,它們都表現為特定心理學知識體系的形式,發揮著特定心理學知識體系的知識功能。也就是說,歸根結底它們都是以各自的概念體系為依託,發揮具體形式的心理學知識功能,提供對關於人的心理問題的解說,並干預人的心理生活。

因此,從「心理學的自我理解」的角度來看,十分有必要反思自然科學心理學和人文科學心理學所蘊涵的「心理學理論思維的智慧」。這種「智慧」對各種心理學知識體系來說至關重要。通過它,具體形式的心理學知識體系才得以合法生成。換句話說,無論從現實思考還是以歷史眼光來看,任何一種具體心理學理論體系或研究取向的生成及完善都以某些特定預設為條件和基礎,它們最有力地影響了心理學知識體系的展開。

二、心理學自我理解的智慧追求

1.關於「心」的形而上學西方心理學從哲學母體中直接孕育出理論的背景、思考的問題和回答的靈感。後來隨著科學的興起和發展,在科學精神的參與和支配下,心理學發展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門類。然而縱觀心理學的歷史圖景和發展現狀,西方心理學家不無憂慮地指出心理學面臨嚴重的危機。具體表現為,心理學家在對獲取有效心理學知識的途徑、理解心理學知識的標準、應用心理學知識的規範以及界定心理學的學術目標等重大問題上存在分歧,沒有取得過統一的看法。甚至有心理學家(S. Koch,1994)認為,把心理學定義為「心理學研究(psychological studies)」比定義為「科學心理學(scientific psychology)」更加恰當[8](P93)。

心理學理論體系呈現過並正呈現著傾向各異的心理學學術努力及由此生成的不同的心理學知識形態(主要包括作為主流心理學的自然科學心理學和非主流的人文科學心理學)。這是由於心理學家在構建自己的心理學理論體系時,無一例外地都會面臨一些基本的和相關的問題。比如:心理學研究的對象是什麼?該對象的性質如何?取捨、理解心理學事件的標準是什麼?心理學應該採取什麼樣的研究方法?心理學實證方法的性質如何?心理學的質化方法可靠嗎?心理學知識能發揮價值作用嗎?心理學是一門自然科學,還是人文科學,抑或是綜合科學,甚至乾脆心理學就是「心理學」?「心理學是科學嗎?」、「是怎樣的科學?」、「可否容忍非科學心理學(unscientific psychology)[9]或人文心理學」等等。不同的心理學家對這些問題有著各自不同的回答,表現了他們執行著對心理學本原問題、理論概念、解釋原則、終極目標、知識作用和學科性質的不同理解和實踐。究其根源,就是由於他們頭腦中堅持著不同的心理學理論智慧。

如果把古代聖哲們開始談論人的「靈魂(soul)」

問題看作是最早的心理學思考,那麼心理學的確有「一個漫長的過去」,也就是所謂的哲學心理學或心理學思想的發展史。胡塞爾就指出,「心理學是最古老的科學之一。像邏輯學、倫理學、政治理論和形而上學一樣,在柏拉圖那裡就可以找到,並且亞里士多德已經給出了系統的完成和展示。」[10](P1)如果把第一批實驗心理學家首次將人帶進實驗室,試圖發現關於人的心理現象的普遍規律視為心理學從哲學中獨立出來的標誌,那麼心理學確實僅有「一個短暫的歷史」,即現代心理學的百餘年曆程。可以說,心理學「漫長的過去」是哲學的思辨強於知識的建構,整體上沒有呈現過較完備的心理學系統知識和具有衍生功能的心理學解釋原則;而心理學「短暫的歷史」

儘管創造出形形色色的心理學知識,流行著(過)各式各樣「短命」的心理學解釋原則,但是卻缺乏經嚴格審視的、深刻的心理學智慧或者說這些心理學智慧受到掩蓋和排擠。

不過,無論是心理學「漫長的過去」還是心理學「短暫的歷史」,它們都是緊密圍繞著心理學的最基本問題即「心」(mind)的問題(直接體現為心身關係、心物關係、主觀與客觀、意識與行為、部分與整體、內容與機制、結構與功能、個體與群體、生理與文化等等)而展開的。在此意義上,心理學的一個問題(「心」)就是所有問題,或者說「預定」了全部問題。 正是「心」這個最基本的心理學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全部心理學問題,使得心理學的歷史舞台從未平靜過。遠有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內容心理學與意動心理學、構造主義心理學和機能主義心理學之爭,近有20世紀中期「第三勢力」心理學對精神分析和行為主義心理學的反抗,認知心理學取代行為主義心理學,以及當代後現代主義心理學對認知心理學的抨擊。同時可以說,充分把握了關於「心」這個最基本的心理學問題,能夠有助於我們以心理學的思想邏輯把握心理學的知識歷史。帕蘭傑普(A.C.Paranjpe,1984)曾指出,「心身問題是如此之重要,以至於如果不清楚地認識到關於該問題的各種觀點,那麼就無法真正理解現代心理學主要體系間的差異。」[11](P63)「心理學的自我理解」其實也是對心理學理論智慧進行認真、嚴謹的發問和思考。心理學理論智慧就是心理學的「形而上學」,與心理學具體的理論體系或研究取向(包括自然科學模式心理學和人文模式心理學)不同,心理學理論智慧不是一套具體的、現成的和有形的心理學知識形態,不是以完整的心理學知識形態為外觀,不以發揮心理學知識形態的功能為目的。心理學理論智慧的精髓是關於「心」(mind)的問題,即關於「心」的形而上思辨,形式上表現為獨立的、具有學術生長力的敘述形態。

儘管心理學理論智慧的主要內容是關於「心」的問題,但又不止於關於「心」的形而上思辨,更把關於「心」的思考的結果作為心理學理論體系或研究取向的前提預設,進而構成它們各自的生成邏輯。「所有心理學理論都建立在從某個哲學派別的本體論借鑒的關於現實(reality)性質的預設之上。」[11](P63)換句話說,作為深具建構能力的理論智慧,心理學家對「心」的思考的結果外觀上表現為是對心理學形而上問題的各種解答形式,而其核心角色、功能則是構成各種心理學理論體系或研究取向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前提,它涉及到心理學的現象描述、因果解釋、理論概括、知識生成和知識價值等方面,其直接意義就是提供了具體的心理學理論體系或研究取向前進的思想支持。

2.關於「心」的預設生成的心理學知識建構心理學具體的理論體系或研究取向如果想達到以完整的心理學知識形態為外觀,發揮心理學知識形態功能的目的,那麼它們的理論思維活動就離不開關於「心」的形而上思辨,儘管形式上可以表現為不同心理學家所理解和堅持的各自獨立的敘述形態。一個深具建構能力的心理學理論邏輯,或者說一個完整全面的心理學理論體系及研究取向必須具備經過深思熟慮且始終貫徹一致的關於「心」的理解,它們是心理學理論邏輯的中堅,進而構成各種心理學理論體系或研究取向的必不可少的前提和條件。

心理學家對「心」的形而上思辨直接來源於人們試圖認識人自身,或者進一步說,來源於認識有關人的心理問題時所遇到和提出的種種根本性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關於心理學對象的思考也即心理學的本體論問題,包括如何理解「心」(mind/soul/psyche)或者說以何種態度看待身心問題,如何理解心理現象及其發生、發展、目的和意義,如何取捨和認定意識或行為及其不同方面充當心理學的研究對象等等。對於這些問題,心理學的歷史表現出了心靈主義與行為主義的對立。二是心理學的認識論問題,需要思考用何種解釋原則(如還原論、整體論、互動論等)去處理複雜的心理現象,接納何種研究方法和手段(如實驗內省、經驗觀察、移情體驗、操作主義、個人訪談以及計算機模擬等)去獲取代表自認為有效的心理學知識等等。對於這些問題,心理學的歷史表現出了自然科學思維方式與現象學態度的對立。三是心理學的價值論問題,作為研究人的心理和行為的科學,心理學幫助人們形成和建立科學健康的生活方式,獲得和體驗理性的生活幸福,探索和增進人類的生活福祉。需要考慮心理學知識是否能以及如何能成為價值或倫理原則,心理學知識是否應該以及如何應用於增進人類的生活福祉,幫助創建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對於這些問題,心理學的歷史表現出了技術化生活觀與人性化生活觀的對立。四是心理學的科學哲學問題,即心理學作為一門科學的自身地位問題。對於這些問題,心理學的歷史表現出了心理學的科學化與心理學的人性化的對立。

上述四方面問題涵蓋了心理學在從無到有並精緻化過程中所遇到的,關於心理學對象的定位、心理學的理智支持和心理學的生活理想等重大理論議題。當然值得注意的是,它們實際上是一個嚴密的統一體,只不過為了論述方便而人為分開。可以說上述所有問題都是圍繞關於心理現象的本體論和認識論問題而加以展開的。這些問題也構成了任何一種心理學學科觀和心理學知識體系形成的先在前提。正是在這一意義上,吉爾吉指出:「不管怎樣,如果不引發出心理學的對象和意義問題,心理學自我理解的命題就不能最終被解決。所有的這些問題都涉及到本體論的、認識論的、邏輯的和心理學的觀點,它們代表的問題恰好位於哲學和心理學之間的重要關聯處。」[12](P318)總體說來,心理學自我理解的實質和核心就是反思和批判心理學知識體系得以展開的先在前提,因為它們決定和影響著特定心理學知識體系對心理學知識對象、知識獲取、知識理解、知識確證和知識實踐的預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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