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沒能拿到這三樣東西的男人,婚後過得往往都很艱辛
結婚時總會宣告「我某某某發誓,這一生只愛某某某一個人,無論生老病死都對他不離不棄……」但終究是敵不過命運的捉弄,很多夫妻不能天長地久、白頭到老,不得不協商離婚。雖說兩個人在一起生活過一段時間,也是有感情的,但是真正到了那一步,都會為了一些東西爭個你死我活、魚死網破。之所以爭,還不是為了少奮鬥少受苦?所以男人若不想在離婚後過得艱辛,就要能夠在離婚前拿到這三樣東西。
1.孩子的撫養權
「孩子是愛情的結晶,是家庭的未來」。有了孩子,一個男人才會懂得拼搏,才會懂得細心,才會懂得照顧人……所以,離婚後,男人一定要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因為這可以鞭策你進步;同時,有了孩子,你就有借口可以父母安心、不想太多,也會讓他們不再將心思過多地放在你的身上。沒有父母嘮叨的日子會很舒心的。反之,則會過得很艱辛!
2.屬於自己的那一半合法財產
夫妻兩人一起合力打拚過,或多或少的總會有一點積蓄,再不濟也會有房子。當離婚這個時刻來臨的時候,你不要強撐面子,直接將你們的共同財產讓給你的老婆。因為那些共同的財產中有一半合理合法是屬於你的,你要是不拿到,你離婚後就得再用心付出幾十年,要知道奮鬥的日子可是苦不堪言的!
3.自家的愛車
和一個人長時間生活在一起會有感情,和一個物件磨合時間久了也是。要是你們家的車,平時總是你來開的,你就一定要在離婚前拿到,畢竟你已經熟悉了這個車,使用起來肯定比較順手。其次,有了車,辦事的時候也會方便一點,不用再看別人的臉色。要是拿不到,你就得低三下四地到處求人家幫你,那種被人看不起的苦更難吃。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能相處愉快的人,就在一起!不能愉快生活的人就儘早分開吧!離婚沒有那麼難堪,只是換種活法罷了。只是男人要儘可能在離婚前把上邊的幾樣東西拿到,只有這樣你以後的日子才不會過得很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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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一旦有這四個表現,就說明你們的感情到了盡頭,挽回也沒用了
※這四件事,只有妻子才會為你做,中兩個以上說明她是真心愛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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