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死而復生」在停屍房蘇醒 這種事為啥時不時就有?
6月24日南非約翰內斯堡發生了一起車禍,3名宣告遇難的受害者被送進了太平間。唯一的問題是,其中一名女子並沒有死,而是在太平間里蘇醒了過來。這名女性被停屍間工作人員發現後送回了醫院,現在還在接受治療。其家屬拒絕回答媒體的提問,反而表示「我們需要的是答案」。目前調查還在進行之中,而宣布這位女性死亡的救護車公司聲稱,生命體征檢測儀器顯示,當時這位女子已經沒有生命了,「發生這種事並不是因為我們的員工不夠訓練有素,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我們的急救人員失職。」
事實上這種「起死回生」的事並不算太罕見,隔三差五總能在新聞媒體上看到「死而復生」的奇葩事。雅虎新聞順手就數出了好幾起類似事故,波蘭一名91歲的老太太被宣告死亡後,同樣在停屍房裡醒了過來,其他相同案例還包括一名24歲的肯亞男子、一名30歲的澳大利亞男子、一名61歲的美國女性和一名78歲的美國男性。這些人性別國籍各異,唯一相同的是他們全都被裝在袋子里送進了遺體該去的地方,直到工作人員發現他們還活著為止。
而最嚇人的一次是西班牙的一名囚犯,三名醫生都確認他已經死了,沒想到就在進行屍體解剖之前他恢復了意識。可想而知這把「死者」和法醫都嚇得不輕,事後所有人都後怕不已:要是這位仁兄晚點兒醒呢?或者說,之前那些被誤判的「死者」如果沒及時蘇醒、或者醒了沒被發現,豈不冤枉?
最重要的問題是,為什麼這種事時不時就會發生,而且跨越國家、性別和種族?到底是這些人具備「假死」的特異功能,還是各國醫療人員的判斷都出了問題?
英國《衛報》指出,最常見的可能性是,許多人都會經歷一種名叫「緊張性驚厥」的疾病,這是一種神經紊亂癥狀,人體自動模仿了死後肌肉僵硬的狀態,降低了身體對外界刺激的反應,不但無法動彈,也減緩了呼吸。在他人看來,這種狀態下的人體跟屍體沒有什麼區別。還有另一種現象「拉撒路現象」(自發循環延遲恢復),這種現象大致是,一個人心臟驟停後接受CPR心肺復甦無效,施救者停止CPR後人反而醒了。更極端一點的可能性是,這個人沒準真的是自發主動的裝死:如果一個人學會了控制大腦中局部區域的激活,他就能自己降低自己的心率,讓自己看上去像死了一樣。007在《擇日而亡》里就這麼干過,不過現實中暫時還沒人成功。
那麼,這些「假死」的人被送進了太平間的冷凍櫃里怎麼還能存活下來呢?科學的解釋是,人體在極端寒冷的情況下,細胞的耗氧量就會減少,進入某種「冬眠」狀態。在這些細胞復甦之前,整個身體都會處於無意識、不會動的狀態。
當然,也存在一種可能性是,真的是醫生誤判了這些人的生命狀態。比如前面提到的澳大利亞的案例,在對車禍「死者」進行了僅僅12分鐘的檢查之後,醫護人員發現他每分鐘只有4次呼吸,然後宣布此人已死——沒錯,他們發現了這位小哥還在呼吸,然而還是宣布他死了。
這就引入了另一個問題:到底怎麼算「死了」?在法律上判斷一個人的死亡曾經很容易,但隨著科技發達,這件事也不那麼簡單了——腦死亡之後還可以用醫學手段保持心臟跳動,這算不算「死了」?
在美國,每個州都有自己的法律定義「死亡」,有些州承認心肺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就是「死了」,而有些州承認的是腦死亡,也就是大腦功能停止才是「死了」。而美國醫學協會和美國律師協會統一認可的標準是,任何一種類型的死亡都必須是「不可逆」的狀態,才可以宣布這個人死了。雖然說起來簡單,但真正到了現實中還是得就事論事。在怎麼算是「死」這件事上,法律和倫理層面的爭議從未停止。
既然一直存在爭議,那麼誰來合法的宣布「這人死了」呢?問題同樣非常複雜,在美國各州甚至是各個縣之間,法律都存在差異,有些地方的法律允許平民宣布個人死亡,而另一些地方要求醫護人員、急救人員、緊急醫療技術人員來確認。但是,大多數消防隊員和執法人員都可以合法的宣布某個人死亡,他們通常會跟法醫或驗屍官辦公室聯繫,證明某人已死。在南非的這個案例中,宣布受害者死亡的就是急救工作者,而他們將這一重大失誤歸咎於設備失靈。
不管怎麼說,人沒死卻被認為死了這件事實在細思極恐。網友RepubliCONsMUSTDIE指出,在美國所有致人死亡的原因之中,醫療事故高居第三,每天有多達268人死於本可以避免的醫療失誤,這其中恐怕就包括那些誤判死亡的。同時也有人注意到,悲劇的不光是這些「死者」,還有無辜的太平間值班員。網友Mod評論說:如果一個停屍房工作人員剛好是殭屍電影的粉絲,當他看到有人從冷櫃里坐起來,會不會自己先嚇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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