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訓!台州一乘客下車過程中突發意外,致一條腿被截肢……獲賠近20萬!
乘客還沒安全下車
公交司機竟突然啟動
導致乘客
受傷!
截肢!
乘客要求賠償31萬卻遭拒絕
無奈!
一紙訴狀將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
GIF
近日,臨海法院審結了一起公交運輸合同糾紛案,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程某各項損失共計近20萬元。
案情回顧
2016年11月10日一早,臨海市民程某乘坐徐某駕駛的公交車,到站點後準備下車,他雙腳還未離開車輛下車平台,駕駛員徐某就突然啟動,程某猝不及防摔倒在地,導致程某嚴重受傷,當場被送往台州醫院。因傷勢嚴重,醫院對於程某的右小腿進行了截肢,並安裝了假肢,住院治療時間長達兩個月之久。
司法、交警,權威部門怎麼判定?
經司法鑒定所鑒定,程某為六級傷殘。
經交警部門認定:公交車司機在車上乘客下車過程中且車門沒有關好的情況下突然起步行車,導致了該名乘客受傷致殘,認定本次事故駕駛員徐某及公交公司負全責。
GIF
賠償多少?
乘客與公交公司對簿公堂
乘客程某認為:醫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假肢日常維修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營養費、交通費、鑒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在內的損失,共計約31萬元。
客運公司認為:程某主張和合同糾紛起訴而非侵權糾紛,故精神撫慰金不應支持。此外,程某的部分賠償項目中存在不合理部分,應予以剔除。
GIF
聽聽法院如何判定?
臨海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本案當事人雙方形成的是客運合同關係,被告作為承運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將旅客即原告安全運送到目的地,但被告公司的駕駛員徐某在駕駛車輛時,在原告程某下車過程中且沒有關好車門的情況下起步,導致原告受傷。
由於徐某駕駛車輛系履行職務行為,故對原告的人身損害後果,應由徐某的工作單位即被告臨海市某客運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原告的主張基於雙方的客運合同關係,故對原告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最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程某各項損失共計近20萬元。
法官提醒
廣大公交車司機,到站停靠時切不可著急,要先確保乘客安全下車;乘客在下車時也要特別注意,除了帶好自身物品外,也應等車停穩後按順序下車,並仔細查看左右是否有車輛通行,確保安全。
— THE END —
猜你喜歡
溫嶺7月3日-7月6日停電通知,快來看看有沒有影響到你家!
剛剛,溫嶺濱海,金清等地遭遇大冰雹襲擊,大如東魁!出門請帶好三級頭
水漫金山!溫嶺洞下沙灘暴雨傾盆,雨水山洪般傾瀉狂奔!
溫嶺新河又出事!春江豪庭對面的大河有人落水,預防溺水一定要重視!
TAG:溫嶺包打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