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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人在古代殺人不用償命,經各方呼籲,我國在2011年也開始推行

這類人在古代殺人不用償命,經各方呼籲,我國在2011年也開始推行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兩件事自古以來就是天經地義的,沒人會去否定他的權威性,縱然是皇帝也不能隨意破壞這條法則,所以在古代也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說法的。

但這一種人在古代殺了人竟然不需要償命,而且還被歷朝歷代寫入了法律之中,他們是誰,為什麼可以無視法律?

這類人在古代殺人不用償命,經各方呼籲,我國在2011年也開始推行

這種人便是耄悼,《禮記·曲禮上》:「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耄與悼,雖有罪不加刑焉。」耄就是年滿八十歲以上的老人,悼就是不滿七歲的小孩子,這兩類人只要不是謀反大罪,就算是殺了人,也不會被判死刑。但有個附屬條件,謀反罪除外。

從漢朝開始一直到明朝,這條法規都被歷朝歷代寫入了自己的法律之中,例如唐朝就有「九十歲以上,雖有死罪,可不加刑。」南北朝時期每個國家有「耐罪囚八十歲以上,生非死罪除名」。

這類人在古代殺人不用償命,經各方呼籲,我國在2011年也開始推行

低於七歲的小孩心智還不成熟,寬恕他們情有可原,為什麼八十歲以上的老人殺人也不用償命呢?原因就是古代醫療水平不發達,四十歲就可以稱之為老夫了,活到七十歲身體早就嚴重退化了,威脅不了皇權統治,皇帝頒布這條法律是有利無害的。

而經過多方呼籲,我國在2011年也加入了這條法律,年滿75周歲的不判死刑。但跟古代一樣,也帶了一個附加條件,以特別殘忍致使他人死亡的人除外。

這類人在古代殺人不用償命,經各方呼籲,我國在2011年也開始推行

因為現在的社會醫療系統發達,而且人們的生活水平也高了,七十多歲還很硬朗的人也很多,如果沒有那個附屬條件,恐怕就顯得不是很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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