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4歲捅刀子被釋放,我想打回去不行嗎?
「判決下來的時候的你就像個大傻瓜。」
前兩天,有媒體曝出了一起未成年搶劫傷人的事件。
事情發生在三個月前,某天放學回家路上,一名初中女生遭遇男同學持刀搶錢,在男同學拿刀的威逼恐嚇下,女同學脫光了衣服。
反抗過程中,脖子、手臂、臉部多處被劃傷。
看到這個事情的正常反應就是,對這種男孩子應該反手就是一巴掌,並且該承擔責任的請承擔責任。
但事件的後續處理是:男生未滿14周歲,不承擔法律責任,很快被釋放。
意料之中。
至於民事賠償,目前施害受害雙方也沒有達成賠償協議,男孩的家長拒絕了政府收容教養。
受害女生的媽媽哭訴:法律保護未成年行兇者,誰來保護我未成年受傷害的女兒?
評論區也炸開了鍋,大家基本一邊倒,為同樣是未成年的小女孩抱不平。
未成年犯罪不是小概率事件,去年,北京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發布的《未成年人綜合審判白皮書》里就有很明顯的指向,過往8年來,青少年犯罪的特徵就是犯罪年齡越來越低齡化。
別抱不平了,遇到不賠償不接受孩子被教養的家長,可以說是絕殺。
說在前面,法律不可撼動,判定的合法性我們了解一下。
鮑雅芮律師:
《刑法》規定
1、已滿 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
2、己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14周歲—16周歲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3、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根據我國《刑法》未滿14周歲的兒童不應當負任何刑事責任,但是不代表其也可以規避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兒童的犯罪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失,可以要求其法定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目前隨著犯罪行為的低齡化,許多專家學者呼籲呼籲降低刑責年齡,或者專辟出《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之外的特殊的未成年人處罰體系。但目前看來尚無可能。
但我也強排網友們的合理情緒宣洩。
未成年人行為有法律保護,也掩蓋不了青少年犯罪對社會的惡劣影響。很多小學、初中發生的校園霸凌(身體上的)事件層出不窮,用網友的話說,孩子是不懂犯法的,但當他們越界的時候,就不再是個孩子了。
但每次校園霸凌出現的時候,大多數情況都是一方選擇沉默,一方用孩子還小,不懂什麼刀啊兇器的,鬧著玩的。
哦,一群女生扒光一個女生的衣服暴打,真的是鬧著玩么...因為受法律保護,好像也很少有人真的去反思:
1,孩子的極端行為是不是和童年、家庭教育有關?
因為壞孩子絕對是走養成系路線,沒有人一出生就帶著劣根性吧,要麼是童年創傷或者說不當的家庭教育、糟糕的生活環境讓他們變得暴戾扭曲。
從此以後欺負比自己弱的來獲得快感,把所有惡習沾染個遍,最後還啥事沒有。
2,學校是不是坐視不管?
3,該不該讓他們受些實質性的處罰?
「必要時候可以送到政府收容教養」,這個必要時候是什麼意思呢?
「必要」,有多必要才叫必要??
看這次事件,男孩的家長就直接拒絕被送去調教,並且沒有達成賠償協議。
公開的,沒辦法有彈性空間,被保護著;私下的,護短護得厲害,也無能為力。
這次之所以戳中了大家的g點,因為他們覺得這不公平。
評論區都在說,既然都未成年,那這位母親叫自己女兒還回去,把自己受到的同等傷害反彈給男同學,不行嗎?
想想當然是大快人心,拼了命把施暴者爆錘一頓都不夠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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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好像,作為女同學,受到的身體傷害、被逼脫衣服的侮辱並不會隨著反彈回去的那一刻消失。
另外,真的出了什麼事,那時候自然就有人來告訴你了,教唆未成年犯罪請了解一下。
鮑雅芮律師:
至於有人說的女孩也未滿14歲,是不是可以以暴制暴回去,不然這種情況下女孩受到的傷害怎麼辦?
以暴制暴回到同態復仇的原始正義中去明顯是有悖於我們目前的社會體制的。本案中,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受害兒童機器家屬可以向施暴方主張民事賠償。人們不僅應當關注的都是受害兒童的權益如何保障,還應當司考施暴兒童的權利如何救濟,例如建立一套完備的社會矯治體系並輔有人性化的矯治措施等。
跳出這件事,很多事情的實操性好像都讓人很無奈。
法律上沒有可以保護你、或者說很難讓你自我保護的明文規定,有時候就不知道該怎麼辦。
上周有個健身教練對女學員進行性騷擾的事件就是。
女學員說,私教課教練幾個月以來一直騷擾她,給她發曖昧簡訊,言語間全是帶侮辱輕佻的字眼,滿滿的對女性的不尊重。
一開始女學員不以為意,誰知道後面教練變本加厲,課上經常性地身體接觸,按摩的時候會到私密部位,這不是調戲,這可是赤裸裸地性騷擾、猥褻啊。
但是教練呢,一是扯女學員撩他,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再扯並沒有猥褻啊,我只是在給她「拉筋」(運動後拉伸)啊!
性騷擾的界定模糊、被騷擾後取證難,受害者能把施害者暴打一頓嗎?顯然又不能。
之前19歲女孩的悲劇,網友想鑽進屏幕把那些起鬨的路人打一頓,把老師打一頓,可以嗎?
後來甚至有人給出了參考性的建議,說這是給後來者的教訓,以後的爹媽要有動手錘人的能力,不能忍氣吞聲...
還是不可以。
包括很多很多時候,我們很氣憤,看到無語的處理結果,氣到臉部變形,想以暴制暴,甚至有人問怎麼把握以暴制暴的度。
知道不可以,最後大家當然還是只能對著氣憤的事情敲下情緒化的評論,抱著一點點能為受害者好的夙願。
其實大家都不想這樣誒。
好想有一天,他們不用在網上宣洩情緒。而是那些該受到懲罰的人,不用受害者反彈還手,就能吃下該有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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