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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法帶著純感性的目光去觀影《我不是葯神》

「看病難」、「用藥貴」是很多人都深有體會的,影片《我不是葯神》聚焦醫療題材,所以很容易引起大家的共鳴。正因為是醫療題材,所以我無法帶著純感性的目光去觀影。影片勇敢地提出了當下存在的問題,但無法給出最終的唯一答案。

罹患腫瘤對於每個個體和家庭都是沉重的打擊,雖然醫生推薦了療效肯定的藥物,但是這些「原研葯」(進口專利葯)往往價格昂貴,每年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藥費,很多家庭都無法承擔。雖然鄰國印度在「原研葯」的「專利保護期」內就已經生產了價格低廉的「仿製葯」(活性成分一樣),可是買得起卻又買不到……印度的葯拿到中國銷售又不合法……於是,有了「葯神」——代購救命藥物的人。

我無法帶著純感性的目光去觀影《我不是葯神》

影片中化名「格列寧」的抗癌藥物,2000年以後,正式投入臨床使用,「原研葯」當時在國內售價大約20000元/60片,那時還沒納入醫保,如果患者按照正常服用,一年的藥物花費將近30萬,因為該葯需要終生服用,對於很多患者家庭而言花錢買命的代價非常高昂。當時印度「仿製葯」的售價大約2000/60片,如果患者按照正常服用,一年的藥物花費將近3萬,對於很多患者家庭而言就是活著的一線希望。

影片中一位患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老太與警察說:「領導,我求求你,別再查假藥了行嗎?這葯假不假,我們這些吃的人還會不知道嗎?我吃了三年正版葯,房子吃沒了,家人吃垮了,現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的葯,可你們非說這是假藥。不吃藥,我們就只能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著……」

這段話令人動容,也提出了很多人的困惑:「仿製葯」與「原研葯」活性成分一致,為什麼卻成了「假藥」?為什麼印度合法又便宜的藥物,拿到中國銷售卻又不合法了?

我無法帶著純感性的目光去觀影《我不是葯神》

其實,法律上對於「真葯」、「假藥」的界定,與患者心中的界定是不一樣的。對於患者而言,只要吃到一致的活性成分,安全有效就可以。但就我國法律而言,所有藥品的生產銷售都需要通過葯監部門的審批監督。我國《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九條:未經臨床驗證,未經葯監局批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自進口國外生產的藥品。第四十八條:未經批准而進口的葯,就是假藥。

眾所周知,新葯的研發成本非常高昂,需要數十年的研發周期,數十億美元的研發費用,相比之下生產成本不算高昂。為了鼓勵研發,國際上就有了「專利保護期」,但是,國際法為了照顧發展中國家同時還加了一條有期限的「專利強制特許」。

市場解決不了的難題,各國政府都在努力通過政策解決。

印度政府(在2025年前)實施「專利強制特許」,當印度百姓買不起昂貴的「原研葯」時,無論這個藥物是否還在「專利保護期」,都允許本土藥廠直接仿製該葯。

相比印度,中國加入WTO,專利保護執行相對嚴格。中國政府通過醫藥改革,將一些昂貴的救命藥品逐漸納入醫保。影片中化名「格列寧」的抗癌藥物,目前報銷比例可達80%左右(各地報銷的情況還不同),加上國家實施各種進口藥物降價政策,強化短缺藥品供應保障,目前該葯患者按照正常服用,一年藥物的花費已經降到1.5萬左右,極大減輕了患者家庭的治療負擔。

我無法帶著純感性的目光去觀影《我不是葯神》

而且,這個抗癌藥物已過「專利保護期」,國內已經有藥廠生產「仿製葯」。目前國內「仿製葯」的售價大約1000元/60片。當然,不得不說一句,無論是中國的「仿製葯」,還是印度的「仿製葯」,「仿製葯」無限接近「原研葯」,但與服用「原研葯」比,目前服用「仿製葯」的治療反應還是較差的。我國也正在政策上支持加速仿製葯及創新葯的研發。

正如影片主角「程勇」在法庭上說:「看著這些病人,我心裡難過,他們吃不起天價葯,只能等死,甚至是自殺……我相信今後會好的,希望這一天早點到來。」

我們都相信今後會好的,希望這一天能夠早點到來!

兒科醫生媽媽小貼士:

海外少量自帶自用藥品不算進口,但長期大量替他人代購藥品,就屬於進口行為,如果以此牟利,就屬於銷售「假藥」行為,有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後果的,需承擔刑事責任。當「原研葯」零關稅進入國門並納入醫保,目前情況下,「原研葯」還是最為安全有效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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