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識的基本含義
佛學
07-06
第六識的基本含義
心愚法師
關於第六意識的基本涵義,經論里說的也挺多,像《顯揚聖教論》裡面說:
正
文
《顯揚聖教論》
意識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於意根,與彼俱轉,緣一切共不共法為境,了別為性。
這裡的意思是說,第六意識的存在首先是要有阿賴耶識里相對應的種子,也就是說第六意識也是阿賴耶識里的種子顯現的,然後呢,它還要以第七末那識為根,也就是說第六意識的安立首先要建立在第八識和第七識的基礎上。「與彼俱轉」則是說第六識跟第七識互相配合著運作,第七識負責往內執著第八識產生我執,第六識則是在此基礎上往外進行分別,這兩個方面就好像一輛車的兩個輪子一樣,這叫「俱轉」。
「緣一切共不共法為境,了別為性」,就是說第六識的所緣境是法塵,也就是所謂的概念法,第六識的作用就是對這些概念進行分別和認識。
在《大乘阿毗達摩集論》裡面對於第六識的表述則更為簡單直接一點,「何等意識?謂依意、緣法、了別為性。」這裡只用了六個字,「依意、緣法、了別」,就是說第六識要以第七識為所依,第六識的所緣對象是法塵,第六識的作用是分別,雖然說的簡單,但是很清晰。
本文選自心愚法師文集《百法略說》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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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心愚法師 校勘 | 如義 排版 | 如梵 編輯 | 如真
※《瑜伽師地論》正知而住(2):若往若還正知而住(2)
※《瑜伽師地論》正知而住(1):若往若還正知而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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